#「閃光時刻」主題征文 二期#
文| 丁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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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年前,上海松江一家5口被殺,還有一人重傷。其入贅女婿出逃,成為重要嫌疑人。
近日,這位上門女婿被抓,他說:丈人叫我離婚,我不離,他們說了很多難聽的話。
看過《隐秘的角落》這部電視劇的,是不是第一時間想到那個“老實人”張東升?當初為了愛背井離鄉,到妻子城市發展的張東升跟上門女婿沒什麼區别。
當妻子提出離婚時,他寄希望于嶽父母能夠勸說女兒。在遭到拒絕後他将嶽父母推下山崖,随後又将仍堅持要離婚的妻子置于死地。
上門女婿,一個帶有成見的身份。在大多數人看來,會選擇入贅的男人要麼很窮,要麼無能,總之就是娶不起老婆,才會“嫁”到女方家。
而且,入贅上門多半日子過得不如意,被人議論,讓人看不起。如果再加上發展不如意,甚至連妻子和嶽父母都覺得自己是“窩囊廢”。
在這種情況下,往往給上門女婿們巨大的心理壓力,從而容易影響婚姻幸福,甚至發生家庭悲劇。
之所以這樣,究其原因,跟傳統的“男尊女卑”思想不無關系。
01
在那個殺害嶽父母一家五口的新聞下面,很多人說:入贅的男人沒有尊嚴,要和丈人丈母娘一起生活,矛盾多。
可是,想一想,這不是跟女人嫁到男人家是一樣麼?同樣也需要跟男方家人生活在一起,也要處理各種矛盾,而且“被離婚”的女人又何其多?
那麼,為什麼都會覺得男人這樣就“沒有了尊嚴”?
曆史根源在于,傳統社會由母系氏族轉化到父系氏族之後,男性在生産中占主要地位,女性逐漸退回到家庭中來,在生産中處于次要地位。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于是,男尊女卑思想開始形成,男性從屬于家族,女性從屬于男性。
婚姻的表現形式,也由“知有母而不知有父”,發展為“從夫居”的婚居模式。
“上門女婿”比較具有中國特色,因為幾千年文化的傳承和影響,年輕人結婚後仍然多為跟男方家屬生活。所以,才會有“嫁”和“娶”的區别。
“物以稀為貴”,然而,也正因為稀少,就更容易引起議論。這一點對于上門女婿們來說,是需要面對的多過媳婦們的壓力,也是相對更難承受的壓力。
其實,悲劇的發生并非就是因為“上門”,一些遵從傳統婚嫁的婚姻也一樣會有類似悲劇發生,而招贅的婚姻也同樣有不少幸福的例子。
02
有位朋友的遠房親戚,生了三個女兒,家裡條件還不錯。老兩口為了養老,就打算留一個女兒招女婿。
原本說留最小的那個,誰知道她在外地工作偷偷找了個男朋友,已經住在一起了,而且男方不願意入贅。大女兒呢,早就準備談婚論嫁,于是他們就決定給二女兒招上門女婿。
後來經人介紹找了個鄰村的小夥子,父母早年去世。小夥子人勤快,心地好,本來無父無母,也願意上門。
結婚後,這個小夥子就把嶽父母當自己父母,裡裡外外一把手。他的嶽父母呢,對小夥子也是真心的好,知道他沒有父母受過苦,就把他當兒子一樣疼。小夫妻倆鬧矛盾,從來都是隻罵自己女兒。
他們跟自己女兒說,如果連自家人都對女婿不好,别人就會看不起他。
現在,這對小夫妻生了一對兒女,男孩跟女方姓,女孩跟男方姓,一家人親親熱熱,小日子過得很紅火。
我們這還有一戶人家,條件一般,有兩個女兒。其中一個女兒找了個對象,家裡有兩個兒子,那家的父母也開明,覺得兒媳婦到哪邊生活都無所謂。
結婚之後,男方就住到女方家裡去了,小夫妻倆感情很好,兩邊親家和和氣氣,經常看到他們來串門。
很多時候,婚姻是不是好,關鍵在于這段婚姻中的每個人,包括雙方父母,是以什麼态度對待這段婚姻。
上不上門不是決定因素。
03
以前看過一個新聞,有位60多歲的大爺,找來記者,投訴自家老婆和兒女不管自己,說是因為自己是上門女婿,兒女都不跟他一個姓,所以跟他不親。
結果經過後來的采訪了解,原來這位大爺确實是入贅到女方家。但是,到了女方家,這位大爺從年輕時就好吃懶做,賺了錢不拿回家,家裡什麼事都不做,兒子女兒出生後,也不管不顧。用他的話說:反正他們又不跟我姓。
臨了,老了老了吧,還開始拈花惹草。于是,他老婆一氣之下把他趕了出去,他正好樂得和别的女人在外面租房。對于這樣的父親,子女們自然氣得不願意理他。
而這次大爺之所以來找記者,是因為他的十幾萬單位補償款給外面那個女人騙走,老婆又不讓他進門,生計成問題了。
如果說這位大爺的遭遇一定要跟“上門女婿”挂鈎,那麼,就是因為當了上門女婿,他自己的心态有問題。
一般來說,招贅後婚姻不幸的,要麼是女方家對上門女婿諸多不滿,自己先不尊重瞧不起自己女婿,那麼,别人就更瞧不起。比如《隐秘的角落》中的張東升,一場與親戚的宴會,他的妻子和嶽父母的态度十足的鄙夷和尴尬,所以,親戚也就明目張膽的教訓張東升。
再要麼就是這個“上門女婿”因為上門,就覺得可以理所當然的好吃懶做,不把家當家。比如那位老大爺。
如果都能像上面那兩個例子,嶽父母把女婿當兒子,女婿也勤勤懇懇,夫妻二人互相尊重,一起努力,那麼外人即使剛開始會議論,但時間長了,誰又還能說什麼呢?
結束語:
随着時代的進步,人們的觀念也逐漸在改變,對于上門女婿,大家也越來越抱着接納的态度。
現在孩子少,有很多獨生子女家庭,在婚嫁上都時興“不娶不嫁”的婚姻形式,比如蘇州,這種現象就很普遍。兩家并一家,共同買房,孩子兩個一個随父姓,一個随母姓。年節日兩家輪流,這樣沒有争端,也很幸福。
不過,要做上門女婿,自己得要心理強大,畢竟剛開始有可能會要面對“熱心群衆”的關心;同時,也要好好經營自己的婚姻和事業,否則就真的會落人口舌,讓自己心理壓力倍增。
上門女婿目前還是沒那麼好當,想好了再做決定。
其實,對于父母來說,兒女的婚姻,兩個人的幸福比什麼都重要。如果招來上門女婿,卻出現家庭悲劇,又有什麼意義呢?
你們說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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