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想過,這一生該怎麼過?
在此之前,我想我的人生應該稱之為:擺爛。
盡管很明白這樣的态度是不對的,但是因為種種原因,這一生怎麼過,就像一道無解的方程,答案走在大霧裡,一直一直迷路。
初始買下這本書,隻是因為書名《以自己喜歡的方式過一生》。以自己喜歡的方式,這是答案嗎?那什麼又是自己喜歡的方式?我想知道。
(1)世界是苦的,你隻需堅持你認為對的
一杯水喝下去,沒人會知道你的胃在怎麼想這杯水,隻有你的胃知道,它冷得你整個的胃都在痙攣。
世界就是這樣,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沒落的上海名媛做了洗衣婦,拄着拐杖去賣糖炒栗子的女人,寒冬裡在酒店門口做門童的弓……還有小叔、那個三本女生,每一個人都在自己的生活裡經曆着這個世界給與的“苦”。
但是,他們找到了自己所要堅持的,并堅持着,這是他們喜歡的方式。
落魄的名媛每日會在飯桌上擺一盤嫩白的藕片,因為她覺得水果是每日必備的。
賣糖炒栗子的女人每天都會給拐杖套上與衣服同色系的布套。
弓結束了自己終日無所建樹的門童生活,被《獻給愛麗絲》驅動着,一直忙一直忙,很少讓自己停下來。
小叔會寫信給自己的朋友,借此梳理着自己的過往,宣洩着生活裡的苦。那個三本女生終于結束了高考,開始了自己想要的生活,并沒有被人們“三本無用”的牢籠圈在原地。
生活就是這樣,無時無刻不在你的生活中制造這樣那樣的苦來挑戰你的忍耐限度。
同樣也把無數的選擇擺在了你的面前,怎麼選擇?
他們的故事告訴我,選擇沒那麼難,依從你自己的心,選擇你認為對的,堅持下去。
(2)喜歡的事情,别那麼快放棄
作者在第二部分的标題是“在你最感興趣的事情上,藏着人生終極的秘密”。
剛開始讀到的時候,腦子裡忽然想起的是高三準備複讀那一年我打包放在箱子裡的那些小說。
那些放在床底的箱子是不是也藏着我的終極秘密,如果當初我沒那麼快放棄?
那幾年,學習、學習、學習,一切為了高考做準備,于是放棄了那些在大人眼裡玩物喪志的小說。漸漸地,大學畢業,工作,生活……似乎忘了,曾經一筆一筆寫下的文字,藏着自己多大的喜歡和熱愛。
作者說:“不是所有愛好都要有用。隻要這愛好帶給你快樂,人總要找到一件喜歡的事……”
人,總要找到一件喜歡的事,去堅持,去讓自己快樂,那就夠了。就像作者說的,“這些不當吃不當穿的,讓變得和别人不一樣,讓你成為一個有趣的人”。
所以,喜歡的事情,别那麼快放棄。
也許那是一件很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事情,但是那也是一件可以讓你快樂,讓你在平凡世界裡可以歡欣鼓舞地生活着的事情。
(3)做一個溫暖的人,既念舊,也認認真真告别
“我比任何人都希望她幸福。我怕她不幸福,又怕她幸福得忘了我。”
這是在《女朋友》那一節抄下的話,當時很感動的。
大學裡的友情,念念不忘你的幸福,也一直期盼你的幸福。但是當有一天我可能不再是你心裡那個最親密的人時,我會難過得掉下眼淚。我不是怕你幸福,我隻是怕你不夠幸福,也怕你幸福得忘了我。
那個念着少時老家鹹肉的安徽女人,總去給尤奶奶拜年的一家人,還有那些你認識最久的人……他們都在歲月荏苒裡懷念着曾經,溫暖着自己往後的餘生。就像作者說的,“念舊的人總不會太壞。”
留下那些喜歡的舊時光在你的記憶裡,溫暖你餘生的歲月,讓自己變得溫暖,然後認認真真告别。
“人生就是一場接一場的别離。”我們總是在不斷告别一路同行的人。
印象最深的是那個“有些事一輩子一次就夠了”的女孩兒。憧憬的愛情,新郎意外去世。再婚時,女孩隻是租了一件不起眼的婚紗。而那件第一次很鄭重很虔誠買下的領口有19朵玫瑰的婚紗,成了一輩子隻有一次就夠了的那件事。
女孩用“唯一”告别了自己第一次純真的愛情。如此鄭重其事,才可以好好結束,然後再重新開啟新的生活。因為不可能也不能永遠停留在曾經。生活不會停格,我們都将繼續走下去,也都要學會跟過去好好說“再見”。
楊绛先生曾說:“我們曾如此渴望命運的波瀾到最後才發現:人生最曼妙的風景,竟是内心的淡定與從容……我們曾如此渴望外界的認可,到最後才知道:世界是自己的,與他人無關。”
世界是自己的,與他人無關。
也許往後餘生,隻剩下平淡。但是,我們不應該活在别人的喜歡裡,你認為對的,你曾經喜歡的事,你曾經喜歡的人,你念念不忘的曾經……都别那麼輕易放棄,都别那麼輕易讓它們被别人否定。因為,那是你自己喜歡的,與他人無關。
借用作者在書的勒口寫下的話來結尾吧!
平凡的一生不代表碌碌無為;變得成熟也不意味着要丢掉初心。就算懷揣世上最偉大的夢想,也不妨礙我們得到一個普通人的快樂。這世上隻有一種成功,就是以自己喜歡的方式過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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