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茹毛飲血"意思是連毛帶血地生吃禽獸的肉,指得是人類在遠古時期還未開化的野蠻生活狀态。
古籍《禮記·禮運》有關對"茹毛飲血"的生活狀态是這樣描述的:"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實、鳥獸之肉,飲其血,茹其毛。"上述的文字不難理解,用現在的話解說,就是:"遠古的人,還不知道利用火,生吃植物的果實,連獵到的飛鳥與野獸,也是生吞活剝、連毛帶血地吃了。"
野獸茹毛飲血
這簡直是現在"動物世界"欄目中,拍攝播放的肉食類動物界,強食弱肉場面的再現,其情其景令人毛骨悚然。還好人類後來發明了用火,從此告别了"茹毛飲血"時代,逐步邁向文明。當然從起步到現在是經曆了非常非常漫長時期,據古代文物考古發現的資料論證,人類用火的時間可以追溯到幾十萬年之前。幾十萬年,這時間夠長了吧。
那麼遠古還未開化的野蠻時代,是哪位如此聰明的原始人,發明了用火,同時又是如何發明取火的?
關于這個問題,盡管說法不一,但普遍認可的是被後世傳頌的"三皇"之一,名為燧人氏,方法是"鑽木取火"。
史書記載:燧人氏,燧明國(今河南商丘)人。 幾十萬年以前的舊石器時代,燧人氏在今河南商丘一帶鑽木取火,成為華夏人工取火的發明者,教人熟食。有了取火辦法,就可以把魚、肉等有腥膻味的食物燒熟了來吃,從此結束了遠古人類"茹毛飲血"的曆史。
說實在話,火是自然現象,人類在發明用火之前,火燃燒的現象随時發生。比如火山爆發就有火;下暴雨産生雷電擊中樹木起火;或炎熱的夏天,太陽長時間爆嗮幹燥的枯草燃燒起火等等。隻是當時原始人還不懂得利用,又哪知道用火把肉或魚燒熟了吃,而且又香又好吃。或者當時原始人與其他動物一樣,看見火怕得要命,跑還來不及呢!
假如當時老虎呀或者獅子呀等等肉食動物,也懂得用火燒食,那現在自然界的生态情形又另當别論了,可能就不是人類"唯我獨尊"了。然而人類不愧為萬物之靈,遠非那些低等的動物可比。在長期與自然的抗争中,懂得了用火。
原始人懂得了用火
懂得用火,還隻是發明火第一步。邁出這一步在我看來是不難。或許是哪一個原始人或一群原始人外出獵食,在森林偶爾撿到被火燒死的野獸,拿來一嘗,味道挺香。又經過多少次的如此經曆,就漸漸地學會用火燒東西吃,并且想法子把火種保存下來,使它常年不滅。這是人類懂得用火第一步,也是關鍵的一步。
第一步雖然關鍵,但用的卻是自然生成的火,萬一不小心,保存下來的火種滅了(這是100%會發生的事),那就慘了。如果一時找不到火,那又要生吃了。我想已經吃慣了熟食的原始人,自然是很難受的了。沒辦法,隻能等機會了,但等自然起火是要有耐心和機遇的。當然也可以向周邊其他族群,借個火種也就解決問題了。但這畢竟不方便。
人類曆史上的大多發明都是有心人偶然發現創造的。魯班上山采木不小心,手被形如鋸齒的草葉劃破,然後發明了鋸子;牛頓看見樹上成熟的果往地上落,異想為什麼不往天上掉而發現了地球引力;蒸汽機的發明,據說是瓦特看到水壺燒開的水蒸汽頂開壺蓋現象,利用其原理發明創造的。凡此種種,都是一般人看着習以為常的現象,而不平凡的人卻能善于發現奧妙之處。"鑽木取火"的發明過程又何其相似!
我想那個被後人尊稱為"燧人氏"的原始人,應該也是偶然把一根質地堅硬且一頭尖銳的木棍在另一塊硬木頭上使勁地鑽,突然冒出火星來(也有說把石器敲敲打打,敲出火花來),因而靈機一動,反複試驗,終于取出火來。這就是"鑽木取火"。從那時候起,人們就不愁不小心熄滅了火種,就可以随時随地取火,可以常态化地吃到燒熟的東西,并且冬天還可以烤火避寒。
原始人鑽木取火
"鑽木取火"可以說是一個非常了不起的發明, 掌握人工取火技術,意味着人類第一次控制了這種變革物質的強大自然力;掌握人工取火技術,是人類技術史上一項偉大進步,它開創了人類曆史的新紀元。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中稱贊說:火的使用"第一次使人支配了一種自然力,從而最終把人同動物界分開。"
燧人氏發明了取火技術,開創了華夏文明,被後世奉為"火祖"、"火神",位列三皇之一,尊稱"燧皇"。
現在你知道是誰發明了取火技術了吧。
善于用火,人類偉大的發明。有了火光,就少了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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