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以前村裡建房并不難,隻要招呼一聲就可以把房子建起來,但是随着國家對農村土地管理的加強,想随便建房肯定是行不通了。
這幾年來,已經發布了一系列的通知文件,對農村建房提出了嚴格的要求!
農村“一戶一宅”,一宅是多大?
農村村民一戶隻能擁有一處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标準。
“一戶”指的是以戶口本為标準,如果戶口本上是一人那就是一戶,如果戶口本上有父母兄弟姊妹好幾口人也算作為一戶。就是說,一個人也可以是一戶,父母子女幾口人也可以是一戶。
“一宅”就是一處宅基地,但這具體的宅基地大小标準還得看當地的規定,标準并不統一!
例如天津:人均耕地面積不足667平方米的村莊,每戶宅基地用地面積不得超過167平方米;人均耕地面積在667平方米以上的村莊,每戶宅基地用地面積不得超過200平方米。
上海:5人及5人以下戶宅基地面積不超過140平方米,且建築占地面積不超過90㎡;6人戶及6人以上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160㎡,且建築占地面積不超過100㎡。
除了一戶一宅的要求,這些“點”同樣要注意!
宅基地的面積各地都有一定的标準,禁止未批先建和超占宅基地;
而對于處理“一戶多宅”的問題,并不能一刀切,還得分情況讨論;
經批準易地建造住宅的,應要嚴格的按照“建新拆舊”要求,将原宅基地交還給村集體;
農村的村民在出賣、出租、贈與住宅了以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三到場”的要求:宅基地申請審查到場、批準後丈量批放到場、住宅建成後核查到場等等。
總的說來,農村建房不能像以前那麼簡單随便了,弄得相對麻煩、相對嚴格一些了,可能會對大家的生活造成一定的影響,可是我們的目光還是要适當放遠一點的,提出的這些要求,不正也是為了更合理的規劃農村的土地,盡量避免土地的資源的浪費,更好的保障農民的利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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