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淩晨1時許,江西省公安廳高速公路公安局直屬四分局治安巡邏第六大隊民警巡邏至昌栗高速公路154公裡處時,發現一遮擋号牌的浙籍車輛竟在高速上大搖大擺地行駛。考慮到正值深夜時分,民警并未立即鳴警笛攔截,而是開往其行駛方向的萬載服務區巡查,果不其然,該輛浙B籍車輛正停于服務區前方。
“師傅,你知道高速行車不能遮擋号牌嗎?我們将對你進行罰款200元,駕駛證記9分的處罰”。聽到民警說完這句話後,駕駛位的男子竟表現得很輕松,并說:“罰款就行是吧,好的好的”。憑着職業的敏感,民警認為事情并非那麼簡單,正當民警令其出示相關證件時,張某突然情緒激動,稱車并非他所開,不配合現場民警執法,将車丢在一邊逃離現場。
經過查詢,當事人張某未取得駕駛證卻行駛上高速,且曾有刑事犯罪前科,該大隊立即組織警力,派出民輔警共4人趕往萬載縣城某賓館将當事人張某查獲并帶回大隊調查處理。
該大隊已依法對其作出罰款1000元及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據悉,目前張某已被送至宜春市拘留所執行拘留。
來源:江南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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