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電力轉型改革?作者:孫華平、楊木易(江蘇大學,悉尼科技大學),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促進電力轉型改革?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作者:孫華平、楊木易(江蘇大學,悉尼科技大學)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設擺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系統謀劃生态環境領域重大改革,作出一系列重大戰略部署,成效之大前所未有。力争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是以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統籌國内國際兩個大局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是着力解決資源環境約束突出問題、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必然選擇,是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莊嚴承諾。作為一場廣泛而深刻的系統性變革,“雙碳”目标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付出長期艱苦的努力,尤其是當前我國能源結構調整升級任務艱巨,如何找到一套符合國情又行之有效的綠色治理機制是我國實現“雙碳”目标的重要保障。
電力行業是關系國計民生的基礎性行業,是能源轉型的關鍵領域,電力行業實現結構性轉型是綠色低碳發展、實現“雙碳”目标的一個極其重要的方面。2021年3月,提出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為中國電力系統轉型升級指明了方向,也為全球電力可持續發展提供了中國方案。
電力結構轉型亟需治理體系重塑
經典能源轉型理論認為,電力結構轉型是一個長期且複雜的過程,在完成之前需要經曆三個主要階段。在“初始”階段,以風電光伏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技術還不成熟,轉型往往聚焦于技術研發與示範型項目。随着可再生能源技術不斷成熟,經濟性不斷提高,開始被大規模采用,轉型逐漸進入“起飛”階段。這一階段往往表現為風光等可再生能源的快速發展,在電源結構中份額不斷擴大。而随着可再生能源的日益發展壯大,電力結構轉型也漸漸向“突破”階段過渡。
近年來中國電力結構轉型不斷深化,從“起飛”逐漸進入“突破”階段。根據中國電力協會發布的數據,截至2021年底,我國全口徑非化石能源發電量為2.9萬億千瓦時,占發電量的比重達到34.6%。而煤電占比則從2010年的超過70%,下降至2021年的60%左右。與此同時,快速變化的電源結構與現有電力系統之間不兼容的問題卻變得愈發突出。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将是破解“能源不可能三角”,在推動脫碳的同時保障電力供應安全和電價穩定的關鍵。
電力系統是一個複雜系統,電源電網、負荷儲能、市場機制、政策體制等系統重要組成部分之間相互作用,相輔相成保障系統的穩定安全運轉。構建以新能源占比不斷擴大的新型電力系統不僅需要在技術層面對“源網荷儲”各個環節重塑,更重要的是充分調動和發揮政策體制、市場機制,發展規劃的支撐引領作用,推動各環節相互配合協調,才能事半功倍。
以煤電轉型為例,在儲能技術實現大規模部署、具備足夠調節能力以前,迫切需要煤電轉變職責,由主力型電源向提供可靠容量、調峰調頻等輔助服務的調節型和支撐型電源轉型,為風光保駕護航。而調節支撐服務是為應對系統的不時之需準備的,往往是備而不用。這意味着煤電利用小時數的大幅降低和機組運行成本的提高。在相當一部分煤電業務深陷虧損泥潭的大背景下,煤電向調節支撐型電源轉型實際落地,需要考慮深化電力市場化改革,強化容量服務市場,并适時引入包括容量電價在内的成本消納機制。
此外,推動煤電向調節型和支撐型電源轉型僅僅是煤電長期轉型,逐漸淡出電源組合的第一步,在此基礎上還需對煤電轉型制定一個長期規劃,平衡好“短期保供”與“長期碳中和”之間的關系。這一規劃需要考慮發展儲能和需求側響應等靈活性資源,并推動區域電網之間更好的互聯互通,以逐步替代煤電提供系統靈活性,最終實現以新能源為主體清潔、高效、安全電力系統的構建。
煤電轉型的例子說明,構建新型電力系統是一個系統重塑的過程,涉及技術,市場和政策等不同領域。由于治理對象的多元化,不可避免地涉及多個治理主體。其中既包括各地方政府相關工作部門和上級主管機構,也包括發電和電網企業,相關企事業單位等利益相關方。而不同主體又往往追尋不同價值目标,包括經濟效益、社會發展、能源安全、節能減排、環境保護等。這些價值目标之間相互未必協調,甚至可能會相互矛盾。一旦把握不好,不僅電力結構轉型的腳步會放緩,甚至會威脅電力供應的安全穩定。
構建治理協調機制是促進電力結構轉型的關鍵
推動電力結構從“以煤為主”向“清潔化、多元化”轉型,是實現中國能源轉型的重要依托。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是一個跨越生産端到消費端,從南到北,從東到西,涉及電力系統方方面面的過程。這不可能通過各省市,或各電力企業獨立完成,必須依托産業和社會各利益相關方協同作戰。而實現協同作戰,需要的不僅是自上而下的指标牽引,更重要的是貫穿電力産業的協調機制,推動跨部門跨地區在電力轉型過程中通力協作,形成合力,避免各自為戰,相互掣肘。這一協調機制的建立要考慮以下兩方面的問題。
第一,要充分發揮中國“有為政府 有效市場 有能組織”的治理優勢,推動各治理主體和利益相關方之間有效協商。特别需要考慮建立相關機制,鼓勵礦工、電力企業職工及其他利益相關者在協商過程中的利益表達,避免電力轉型對弱勢群體造成不必要的沖擊。協商過程中還應發揮中央或上級主管機構的主導性作用,把有限的資源和精力聚焦在“治理什麼”和“如何治理”等事關電力轉型成敗的關鍵性、全局性和戰略性問題上。這既可集思廣益,減少決策失誤,也可提高決策效率,避免出現“民主過載”,還可凝聚共識,助力電力系統轉型的順利實施。
第二,電力結構轉型是一個複雜且不确定的動态過程,這意味着在結構轉型的過程中必然會不斷遇到新問題。因此,需要在治理模式上進行制度創新,從“定目标,下放執行”的傳統線性治理模式,逐漸轉向從實踐中不斷學習修正的動态螺旋升級式治理模式。這需要建立有效機制,鼓勵各治理主體及時總結,互通有無,分享成熟經驗和做法,提高在各自領域推動轉型的能力和水平。
“鍊長制”:電力系統結構轉型的新機制與可行路徑
“鍊長制”來源于産業發展實踐,是一項強化産業鍊主體治理責任的制度創新,通過協調産業鍊内外部資源并注重在産業鍊薄弱環節進行重點突破,進而推動“強鍊、補鍊、固鍊、延鍊”取得實質性效果。就實現機制而言,“鍊長制”由各地政府一把手領導挂帥,其主要着力點在于梳理産業鍊分布情況,找準系統薄弱環節,并組織各部門和産業鍊各主體針對關鍵卡點進行協同攻關,構建對“鍊主”及其配套企業的常态化“網絡型鍊式服務”機制。
電力結構轉型絕非易事。過快,會影響能源安全,并對國民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群衆的基本生活造成不必要的影響;過慢,又會拖慢中國減碳的腳步,為“雙碳”目标的實現帶來相當大的困難。在紛繁複雜的内外部治理環境下,筆者認為采用“鍊長制”等制度創新模式,堅持“先立後破”,穩步推進電力結構轉型變得尤為重要。
第一,積極促進縱向和橫向管理部門協同,加快建立節能減碳激勵約束機制。“雙碳”目标的實現絕非一朝一夕之功,同時由于“雙碳”工作涉及面極其廣闊,因此産業鍊鍊長應發揮其縱橫結合與善于協調的重要優勢。在實踐中,鍊長制是暢通産業内外雙循環的重要手段,尤其應在産業鍊梳理的基礎上,結合工業園區的成功管理經驗,加快建立融合發改、工信、商務、環保和金融等在内的多部門協調機制,重點構建節能減排激勵約束機制。綠色治理體系的構建是一個制度形成和動态演進的過程,而治理效能提升的關鍵在于制度的平衡設計與有效實施。不同部門之間往往有着錯綜複雜的交織關系,因此良好制度的設計不但要平衡好各方的權責和利益,更重要的是實現對主要當事方的核心激勵。産業鍊鍊長制的核心在于更大空間維度上的要素資源優化配置,通過政策集成優勢加快協調,有利于區域電力産業鍊的穩定運行和治理效能提升。
第二,推進電力部門數字化和智能化基礎設施建設,助力打造智慧能源治理系統。近年來,随着傳統化石能源成本下降及統一電力市場建設的推進,我國批發電價總體呈現下降趨勢。作為新能源的風力和光伏等發電成本已經和傳統煤電成本較為接近,但是由于新能源系統的不穩定性,未來的多能互補系統亟需提升系統柔性與靈活性。數字化轉型趨勢對電力結構轉型是一個利好,作為新基建的人工智能、大數據和區塊鍊的廣泛應用有利于能源系統的數字化和智能化建設。電力行業在源網荷儲及調度等全鍊條全周期中會産生大量有價值的數據,而對這些數據的深度挖掘與開發對于電力企業盈利與控制水平的提升有較高的價值。随着經濟社會向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發展,大數據和信息技術的應用将為電力部門帶來潛在機遇和廣闊的應用場景。通過“鍊長制”推進電力系統的大數據治理,不但可以有效解決節能降碳的問題,同時也是提升能源效率和系統靈活性及安全水平的關鍵措施。
第三,構建綠電市場與碳市場的協同治理機制,打造綠色金融支撐體系。目前我國電力市場化改革正在推進,同時,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碳市場我國首先選擇電力行業進行試點。推廣使用綠色電力可以有效降低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随着“雙碳”進程的逐步加快,綠色電力在我國能源結構中的比重将日益增大。通過“鍊長制”推進電力市場與碳市場的聯動,可以提升用電成本與碳排放成本銜接的順暢性,同時有利于經濟平穩有序發展。在“鍊長制”的協調下各地應大力發展綠色債券等各類綠色金融産品,将碳表現、碳定價等納入授信管理流程,加快推進氣候投融資試點,積極培育綠色金融家,為電力系統各産業鍊部門的綠色低碳轉型提供金融支持。
第四,加快培養“雙碳”專業型人才,推動“雙碳”職業體系建設。人才是第一資源,創新是第一動力。“雙碳”目标的實現是一個系統工程,不僅需要經濟産業各部門的協同合作,同時還需要全社會的鼎力支持,尤其是“雙碳”專業型人才的培育刻不容緩。目前我國能效提升與電能替代同步推進,高效節能和綠色低碳技術正在大力推廣,綜合能源服務和新型電力基礎設施也在不斷完善,這些工作的順利開展都離不開專業性人才的強力支撐。人才鍊和資金鍊已經打破了産業的地域邊界,同時由于人才在産業鍊和創新鍊融合中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鍊長制”作為一種生态化的産業組織創新模式,應大力加強産學研用協同合作,推進教育系統、研發單元與産創部門的多元合作。日前教育部下發《加強碳達峰碳中和高等教育人才培養體系建設工作方案》,提出加強綠色低碳教育、深化産教融合協同育人。同時,推進碳排放管理相關新職業的設立工作取得重大進展,2021年,國家人社部增列碳排放管理員作為國家職業分類大典第四大類新職業。下一步應加快促進形成完整的碳排放管理職業體系,為我國電力系統結構轉型與“雙碳”目标的實現提供堅實的人才保障與智力支持。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21AZD067)階段性成果。】
來源: 光明網-理論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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