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最近在農村調研發現,作為反貧困重要制度安排的低保制度與扶貧政策在實踐中的效果差異巨大,因此專文再來讨論之。
2018年暑假筆者在湖北T縣和X縣農村調研了農村的精準扶貧情況。T縣和X縣都是湖北省的貧困縣,不過,從筆者的調研來看,這兩個縣的農戶家庭經濟條件都還是不錯的,真正的貧困戶是很少的。之所以被列為貧困縣,其中一個原因是這兩個縣都是新設立的縣,縣級工業基礎薄弱,财政收入比較少,兩個縣都試圖通過申報國家級貧困縣來獲得國家扶貧資金的投入。為了成功申報國家級貧困縣,兩縣都有意地壓低農民人均收入,多報貧困戶的比例。我們調研的兩個村雖然都不是貧困村,但在2016年前所報貧困戶比例還是比較高的。我們也到這兩個縣的貧困村看過,貧困村農戶經濟條件與我們調研村基本上沒有差異,因為幾乎所有農戶收入都來自中青年勞動力外出務工收入加上中老年農民務農收入。在兩縣貧困戶統計中,低保戶和五保戶都是統計為貧困戶的,貧困戶中的非低保戶和五保戶被稱為一般貧困戶。以下我們介紹兩縣兩村貧困戶的基本情況和扶貧與低保工作。
一、兩個村的樣本1.T縣A村情況。
T縣A村,550人,193戶。2018年共有44戶貧困戶,119人;其中五保戶9戶9人,低保戶14戶34人,一般貧困戶21戶76人。
A村貧困戶識别中最容易識别的是五保戶,凡是沒有子女的超過60歲的農戶都可以納入五保。五保戶主要是村中老年光棍。按當前政策五保戶每年補貼8000多元。A村9戶五保全是光棍且都住在村裡。其次是低保戶也比較容易識别。2016年前A村有23戶低保戶,2016年進行大數據比對,不符合低保條件的有10戶,剔除後還剩13戶,雖然所剩13戶也并非都符合低保條件(比如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但這13戶是A村除五保戶以外經濟條件最差的無疑了。2016—2018年A村新增一個低保戶,這一戶有四口人,兩個小孩讀書,丈夫中風,妻子雖然在酒店上班,每月有3000多元工資,卻也有腎病。經村民評議,一公示兩公開,這一戶被納入到低保戶中,按每口人每月200元補差,一年可以補9600元,教育、醫療上都有所幫扶。
2008年開始全國推行的農村低保制度一度極不規範,因為農戶收入情況很難統計。實踐中,村莊中缺少勞動力的絕對貧困戶的收入在當地農民收入斷裂帶[49]以下,甚至可謂赤貧,溫飽問題沒有解決,這部分農戶一般都納入到低保戶中了。另外一部分納入到低保的農戶,經濟條件與一般農戶相差不多,甚至有開豪車吃低保的情況,引起社會輿論的極大反感,也引發村民不滿,這些低保被稱為“關系保”“維穩保”“人情保”等等。2016年通過大數據比對,絕大多數不符合低保條件的低保戶都被剔除出去。新增低保戶,應保盡保,嚴格卡住低保的進口,這樣就使低保工作規範了起來,按戶“補差”工作做起來也很容易。
最為困難的就是識别一般貧困戶了。
最初,為了申報國家級貧困縣,T縣要求将80%的農戶列為貧困戶,A村确定了150戶貧困戶,2015年填報的貧困戶數據降到110戶,經過多輪回頭看、再回頭看和大數據比對,也經過上級駐村工作隊和村幹部反複入戶,以及村民多次評議,到2017年終于确定了全村一般貧困戶為21戶。為确定這21戶貧困戶,A村經過了10多輪的反複,尤其是要與已經填報到國務院扶貧辦數據庫的數據對應,以及捋順貧困戶數據之間合理的邏輯關系,駐村扶貧工作隊可謂耗盡心力。2015年确定110戶貧困戶時資料就是随意填報的,這個數據通過全國扶貧信息網絡系統進入國務院扶貧辦數據庫之後,上級要求精準識别貧困戶,A村就隻得一輪又一輪地為了捋順扶貧邏輯關系而絞盡腦汁反複填報表格。
A村扶貧工作隊共有10人,都是上級部門下派工作人員,其中2人常駐,每周五天四夜駐村工作,另外8名工作隊員每人包2~3戶,每個月必須與貧困戶見一次面,要“當親戚走”。
如何扶貧呢?A村扶貧主要是對發展産業的貧困戶進行獎補,比如種田達到一定規模,可以每畝獎補100元,獎補面積不能超過10畝,10畝就是1000元。其他比如種闆栗、養魚、養豬、種蔬菜等都有獎補,獎補最高不超過每戶3000元。A村累計已發放産業獎補2萬元,另外向全村11戶貧困戶發放了政府貼息創業貸款10萬元。
貧困戶還有其他好處,主要是在醫療和教育方面:醫療上,可以提高合作醫療報銷比例;教育上,凡是貧困戶子女,上學都有1200~3000元的教育補助。
另外有一戶貧困戶,一家三口,夫妻均60歲,身體健康,唯一的兒子30多歲,未婚,長期在外搞傳銷,房子多年沒有維修,成了危房,政府免費為該農戶在鎮上的安置點修建75平方米住房,花費10萬元。按村幹部的說法,該戶一家三口都是勞動力,之所以住危房,是因為一家三口都是“懶漢”,建檔立卡時填寫緻貧原因是“發展動力不足”。免費蓋房實際上變成了“養懶漢”。
駐村扶貧工作隊最重要的工作是填表。結對幫扶人員每月要到貧困戶進行家庭家訪,主要是宣傳扶貧政策,更具體就是宣傳貧困戶可能從扶貧政策中得到什麼好處。這樣的宣傳第一次還有效,次數多了,貧困戶就很反感。因此結對幫扶幹部不得不每次自己花錢買點米或油帶給貧困戶。
為了調動貧困戶的脫貧緻富積極性,A村按上級要求每個月召集貧困戶開會,要求貧困戶搞好家庭衛生。貧困戶沒有參加會議的積極性。地方政府在鎮上開了一家愛心超市,隻要貧困戶按時參加村裡召開的貧困戶會議,并打掃幹淨自家院落,就可以憑村委會開具的證明到愛心超市領取米和油,貧困戶因此才有參加村委會召集會議的積極性。
上級要檢查精準扶貧滿意度,不僅要調查貧困戶的滿意度,而且要調查非貧困戶的滿意度。在精準扶貧中,貧困戶得到的好處越多,非貧困戶就越是會認為扶貧是“養懶漢”,就越是不滿意。而且21戶一般貧困戶中有多戶未享受過任何扶貧好處,他們也很不滿。
因為扶貧,僅僅最近兩年時間,A村光在買複印紙上就花去了1700元,另外每年還要花費1萬~2萬元在鎮上打印和宣傳。
國家在A村投入的扶貧資源十分有限,與A村相鄰的B村是貧困村,據說國家已經投入扶貧資金超過1000萬元,而實際上B村經濟條件與A村幾無差異。
2016年前,A村所在鄉鎮共有1300多戶低保戶,2016年進行大數據比對後,絕大多數“關系保”“人情保”被清理出去,目前全鎮隻剩下300多戶低保戶,其中包括最近兩年新增的10多戶低保戶。鎮民政辦主任說,現在農村低保工作已經很規範嚴格了,并且越是規範嚴格,農民滿意度越高,上訪也越少。
2.X縣C村的情況
X縣的C村,貧困戶情況與A村很相似。C村有324戶,貧困戶有72戶,其中低保戶21戶,五保戶2戶,一般貧困戶有49戶。調研期間,村委會辦公正在對新增兩戶低保戶進行公布,這樣低保戶就變成23戶,貧困戶為74戶。2014年上級下達到C村的一般貧困戶為83戶,經過反複的大數據比對和回頭看、再回頭看,C村最終确定一般貧困戶為49戶。按C村村支書的說法,這49戶一般貧困戶的人均收入都遠遠超過了國定貧困線。
X縣的扶貧辦法與T縣幾乎是一樣的,唯一不同的是,X縣有光伏扶貧項目。國家開發銀行為每個一般貧困戶提供5萬元貼息貸款,由縣裡統一組織将貼息貸款集中到縣光伏發電公司,公司每年給每個一般貧困戶3000元分紅,實際上是間接給一般貧困戶分錢。
小結一下,從以上兩個縣兩個村貧困戶情況的介紹來看,農村貧困戶主要由三種人構成,即五保戶、低保戶和一般貧困戶。五保戶和低保戶的工作已經十分規範了,因為主要是甄别出真正貧困戶以及對貧困戶(五保和低保)進行救助與補差。無論是村幹部還是上級派駐的駐村工作隊,或縣鄉兩級,都幾乎沒有在五保和低保上花費功夫。A村所在鄉鎮民政辦隻有一個工作人員,卻很好地完成了五保、低保的甄别與救助工作。需要說明的是,2016年《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14号)規定:城鄉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應當依法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農村五保戶從此納入到特困救助制度中。
相對來講,精準扶貧工作耗費了基層大量時間與精力和資源,效果卻不夠好。為什麼?
二、低保制度的邏輯之所以會造成以上差異,就在于低保與扶貧是兩種不同的目标,且采取了不同的方式。我們先來看目标的不同。
所謂農村低保,就是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其保障對象是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标準的農村居民。2004年開始試行農村低保,2008年全國普遍推開。“低保”的特點是“應保盡保”,無條件進行“補差”,即凡是農戶人均純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标準的差額均由低保金補齊。
因此,實施農村低保制度,最重要的一環是識别出農村低保戶以及計算出農戶人均純收入與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标準的差額。實踐中,恰恰在如何計算農戶收入上存在着極大難度,因為農戶收入中有很多傳統的非貨币化收入,而且他們在外務工經商的現金收入也很難統計。正因為難以準确統計農戶收入,農村低保戶識别就需要靠社區瞄準,村幹部在主導社區瞄準時往往具有很強的主導權。結果就是,剛開始實施農村低保政策時發生了很多不規範的情況,最廣為人知的就是各種“人情保”“關系保”“維穩保”的出現,以及引起強烈社會不滿的“開豪車吃低保”現象。最終的解決辦法有二:一是嚴格規範農村低保,反複清理、清查農村低保中各種小微權力的腐敗;二是對農村低保戶進行大數據比對,規定凡是不符合條件的低保戶一律清理出去。2016年前後全國農村低保大數據比對,很多地方有接近一半的低保戶因不符合條件而被清理出去。經過大數據比對,雖然可能仍然有不符合低保條件的農戶沒有清理出去,但這樣的農戶占低保總數的比例已經很小了。極個别戶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标準的農戶被大數據比對清理出去,地方也可以針對特殊情況進行會商讨論,以進行更加精細準确的甄别。最為關鍵的是,2006年以後,全國農村新進低保戶,符合低保條件的“應保盡保”,一戶一識别,嚴把低保進口關,農村低保因此就規範起來了。群衆對低保的滿意度也比較高,低保戶當然也受到了政策照顧。正如前面我們調研的T縣和X縣的情況一樣,當前農村低保工作常規化了,真正變成了惠民工程。
農村低保的規範化、常規化,其中一個重要條件是運用了大數據比對。而大數據比對之所以有效,是因為低保戶具有與一般農戶相當不同的結構性特征。比如大數據比對中有如下一些項目:有無大額存款,有無商用車輛,有無城市商品房,有無财政供養人員,有無個人轎車,有無高價證券,等等。一般來講,家庭中凡是有以上諸項中的一項,這一戶就不可能是低保戶,就應當從低保名單中清理出去。正是因為大數據比對本身的精準,2016年前後全國有些地區接近一半的低保戶經大數據比對清理出去,幾乎沒有引起任何争議。
造成以上大數據比對結構性條件的原因,恰在于低保戶的收入水平顯著低于一般農戶。當前中國農村,一般情況下,隻要農戶家庭有勞動力,這個農戶家庭就很容易從農業和外出務工經商中獲得遠高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标準的收入。那些缺少勞動力或主要勞動力生病無法參加勞動的家庭則缺少基本收入,這些家庭收入水平就會顯著低于一般農戶。從而在村莊中會形成一條十分顯著的農民收入斷裂帶,95%的農戶家庭收入都遠高于這個收入斷裂帶,占比不超過5%的農戶家庭收入不及這條斷裂帶。
與大數據比對相一緻的是,農村低保戶一般有兩個特征:一是家庭缺少勞動力,二是家庭缺少基本收入,其貧困是當地村民的共識。在大數據比對之前,家庭收入低于斷裂帶的農戶絕大多數都已納入低保戶名單中,因為這是包括村幹部之内的所有當地人的共識。
大數據比對之前,農村低保存在的主要問題不是“應保未保”,而是不應保的被納入到了低保戶中,因為低保是國家财政出錢,由此出現了普遍的“關系保”“人情保”。因為村莊中存在顯著的農戶收入斷裂帶,大數據比對清理出來的不符合條件的農戶,與當地農戶一般性共識是匹配的,所以低保制度就獲得了農民的極大支持,低保政策因此成為善政。
三、精準扶貧的邏輯低保戶當然也是貧困戶。不過,國家進行精準扶貧的考慮與低保制度是完全不同的。低保是應保盡保,直接發錢“補差”,以保障農戶家庭收入可以達到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維持基本的家庭再生産。扶貧則是針對有勞動力家庭的,是試圖通過扶貧來讓農戶家庭緻富。扶貧的目标并非要讓貧困戶獲得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的水平,因為一般貧困戶的收入已經在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線上了,而是要讓貧困家庭進一步增加收入以緻富。因為一般貧困戶家庭收入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以上,國家财政就不應當再給這些貧困戶發錢,如果發錢就缺少正當性和正義性。正因如此,當前全國農村精準扶貧政策很重要的一條是不允許直接和間接給貧困戶發錢。
不發錢,如何幫助貧困戶脫貧緻富呢?辦法就是利用政策支持貧困戶,讓貧困戶通過自己的勞動增加收入。政策部門認為,貧困戶之所以貧困,是因為他們缺少緻富的技術、緻富的資金、緻富的思路,因此國家對貧困戶的扶貧措施就是結對幫扶,一戶一策:農戶缺資金,就提供政府貼息貸款;農戶缺技術,地方就對農戶進行技術培訓;農戶缺少外出務工的技能,地方就免費安排貧困戶進職業學校進行技能培訓。精準扶貧政策要求将所有貧困戶納入到精準幫扶中來,并且都要限期脫貧。
不過,精準扶貧政策很快就遇到了兩個難題:一是幫扶貧困戶脫貧緻富難度極大,二是識别貧困戶極難。這個過程中,國家對精準扶貧的高度重視進一步增大了以上兩個難題的難度。
首先來看幫扶貧困戶脫貧緻富的難度。農村低保之所以容易規範,一是應保盡保,二是隻要對低保戶直接發錢“補差”就可以。對貧困戶幫扶的困難在于,國家不允許(當然也不應該允許)給貧困戶發錢,而是要幫扶貧困戶發家緻富,這個幫扶的認識前提是,貧困戶之所以貧困,是因為他們缺技術、缺資金、缺市場信息,所以就為他們提供技術、資金、市場信息的幫扶。問題是,在當前市場經濟已經十分發達的條件下,農戶要脫貧緻富奔小康,就要面向市場進行生産,面向市場就有風險,地方政府幫扶農民進行面向市場的生産,就可能遭遇市場風險,一旦遭遇了風險,誰來承擔風險?若由地方政府承擔風險,農戶進行農業生産投入不必擔風險,他們就會更加盲目大膽地投入,地方政府最終當然是不可能承擔得起這個風險的。實際上,在地方政府的農村扶貧工作中,幾乎所有發展生産的扶貧都是不成功的。
更重要的是,當前部分農村貧困戶之所以貧困,不是因為技術、資金問題,而是因為好吃懶做,所以有一種普遍的認識就是“扶貧首先要扶志”。既然讓貧困戶脫貧是國家的世紀任務,是結對幫扶政府工作人員的責任,是地方政府要限時完成的考核目标。那麼,那些好吃懶做的人為什麼要自己去辛勤勞動,而不指望地方政府給自己好處呢?實際上,當前精準扶貧中出現的一個普遍情況就是扶貧養懶漢。筆者調研的T縣A村,村支書講,每天在街上打麻将的都是村莊中的貧困戶,越是打麻将就越是懶惰也就越貧困,國家越是幫扶他們,他們也就越懶惰。貧困戶脫貧變成扶貧幹部和地方政府的事情而不是貧困戶的事情了。
國家越是強調讓每一戶農戶脫貧緻富,就有越多貧困戶依賴國家來幫扶他,希望國家給他特殊政策與好處,當然最好是直接發錢;也就會養越多懶漢。
實際上,當前中國幾乎存在着無限的市場機會,最典型的就是進城務工經商。在已經形成全國統一勞動力市場的情況下,一個農戶家庭隻要有一個勞動力進城務工經商,其家庭收入就會遠超過當前農村貧困線。在都有家庭勞動力的情況下,貧困戶與一般農戶的差異往往僅在于農戶是否勤勞,是否有增加收入的意願。有勞動力的農戶家庭甯願降低收入也要天天睡懶覺,那也是他們的自由,這樣的貧困是扶不起來的。
從這個意義上講,低保補差是合理的,幫貧困戶脫貧緻富是很難的,甚至可能是有點多餘的。某種意義上,貧困是一種文化,既然是文化,就不可能在短期内改變。
精準扶貧中存在的更大問題是對貧困戶的識别。
一般來講,低保戶是農村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農戶,通俗地講,這些農戶是溫飽問題尚未能完全解決的農戶,這樣的農戶與一般農戶在家庭收入上存在着一個顯著的“收入斷裂帶”,所以就比較容易識别。相對來講,一般貧困戶與一般農戶收入差距沒有低保戶與一般農戶差距大,所以識别起來就更有難度。在國家強大的精準扶貧政策下,因為貧困戶容易得到政策上的好處,所以農戶争當貧困戶,這造成了貧困戶識别上的更大難題。
作為世紀任務,國家扶貧戰略投入大量國家資源,為防止國家投入資源的浪費,真正有效地将扶貧資源用到扶貧上來,國家提出精準扶貧戰略。且自2014年開始進行農村貧困戶的建檔立卡工作,并将所有貧困戶建檔立卡信息納入到全國扶貧信息網絡系統進行統一管理。2014年貧困戶建檔立卡是按國家統計局發布的2013年底全國農村貧困人口規模8249萬人為基數,然後分解下達到全國各地農村進行的,建檔立卡《扶貧手冊》包括家庭基本情況、緻貧原因、幫扶責任人、幫扶計劃、幫扶措施和幫扶成效等六個方面的内容,這些内容全部納入到國家扶貧信息系統。
國家要求地方建檔立卡,填報信息,地方政府和鄉村組織當然不可能在短期内就能夠認真對待《扶貧手冊》六個方面的内容,包括也不可能識别出真正的貧困戶。所以,全國絕大多數農村都是拍腦袋按照上面分解下來的貧困人數相當随意地選擇出貧困戶,并完成了貧困戶建檔立卡工作的。
雖然2015、2016年國家一再強調要精準識别貧困戶,但因為無論是貧困戶還是地方政府都并不清楚貧困戶幫扶辦法、力度及當貧困戶的含金量,所以地方政府和鄉村組織的建檔立卡工作與過去向上級報送各種報表一樣,普遍存在随意填寫和上報的情況。問題是這一次建檔立卡上報上去的數據直接進入全國扶貧信息系統,進入了國務院扶貧辦數據庫,不再可以随意更改。
後來的情況衆所周知,就是國家扶貧力度大,貧困戶的含金量高,誰當貧困戶誰就可以得到好處,過去随意填寫的貧困戶名單就必然引發争議。國家對地方扶貧也越來越不放心,結果就是自上而下一輪一輪督查,地方也因此一輪一輪地回頭看、再回頭看。很多地方用了三年時間才形成一個相對确定的一般貧困戶名單。
尤其是2015—2017年這幾年,中央與地方在精準扶貧工作上經過了多輪博弈。一方面中央對扶貧的要求越來越嚴,投入力度也越來越大;另一方面,地方在精準扶貧前期識别階段,随意填報貧困戶基礎數據,造成後續所有扶貧工作無法開展,而建檔立卡數據又進入全國扶貧信息系統無法更改,地方政府就通過一輪又一輪的回頭看,以及各種地方“智慧”來應對中央要求。比如納入到貧困戶的農戶被大數據比對出在城市有商品房,若這個商品房是在評定為貧困戶前就買了,地方就不能不作為“錯評”,若是之後買的,就作為可以享受政策的已脫貧貧困戶。
中央對地方不信任,強調痕迹管理,并要求扶貧材料體現扶貧的動态變化,基層也就不得不将主要精力用于填報資料和捋順材料間的邏輯關系上。精準扶貧工作的重點變成應付上級檢查。
小結一下,2014年農村貧困戶建檔立卡,當時是以國家統計局統計的農村貧困人口作為基數分解到各地填報的,這個統計數據就存在嚴重問題。最典型的是,按這個數據甄别出來的貧困戶,大多數貧困戶收入與一般農戶收入基本上沒有差異,甚至大部分貧困戶的收入都遠高于當時國定貧困線。這樣就造成了兩個問題:第一,如果嚴格按照國定貧困線,就不可能有8000多萬貧困人口,第二,按8000多萬的基數分解産生的貧困人口,其中大部分被納入貧困戶,其收入與一般農戶幾乎無差異。這種情況下,國家要對納入全國扶貧信息系統的貧困戶一戶一策結對幫扶,要讓貧困戶脫貧緻富。因為國家扶貧力度大,造成被錯評為貧困村和貧困戶的村、戶獲得大量國家政策好處,而一般農戶卻沒有得到好處,由此引發一般農戶的嚴重心理不平衡和不滿。這種不滿反饋到中央,中央就要求地方回頭看、再回頭看,導緻地方政府及鄉村組織将多半精力花費在應對上級要求和檢查上了。
也就是說,在農民收入很難精确統計的情況下,在農戶增收必須面向市場而市場本身具有風險的情況下,越是要求精準扶貧,越是要求限期幫扶脫貧,越是要求建立自上而下的扶貧信息數據庫,扶貧就越會變成上級與下級、地方與基層、基層與貧困戶、貧困戶與幫扶幹部以及貧困戶與非貧困戶的矛盾、鬥争和利益博弈。結果卻是,國家花費大量資源和精力進行扶貧,而扶貧取得的成效與付出的代價不成正比。
四、低保制度與扶貧政策的比較扶貧工作顯然是有自身規律的,如果将低保和五保也算作扶貧的話,則低保和五保工作現在已經做得十分好了。其中五保就不用說了,僅就低保來講,之所以可以做好低保工作,首要的就是低保遵循了自身的規律,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篩選甄别出低保戶方面,遵循了當前“農村收入斷裂帶”上與“農民收入斷裂帶”下的規律,從而為大數據比對發揮作用提供了條件。第二,低保工作是“應保盡保”,實行“補差”原則,該補多少就補多少,讓所有農戶的家庭收入都可以達到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标準以上,從而防止無法解決溫飽問題引發的悲劇。
相對來講,當前精準扶貧存在的問題也可以主要從兩個方面讨論:一是地方實踐中普遍陷入變扶貧為讓農戶緻富的誤區。實際上,在當前條件下,農戶作為獨立的市場主體,他們有自主響應市場的能力與意願,扶貧工作的重心應當是為農民提供基本的參與市場的條件,而不應當是結對幫扶農民具體應對市場以緻富。市場有風險,每個市場主體都應當依據自身條件及對市場風險的判斷應對市場,成功了收獲歸自己,失敗了損失也歸自己。若農戶收入水平落入到最低收入标準以下,國家就應當無條件地将其納入到低保範圍中來。緻富應當是農戶自己的事情,國家隻應當為農民提供緻富所需要的基礎條件,尤其是農民所無力解決的市場條件、基礎設施以及基礎教育和基本醫療條件。二是人為篩選出來的一般貧困戶變成特權群體。在初始階段大量不符合條件的貧困戶被建檔立卡納入到全國扶貧信息系統以後,國家支持貧困戶力度越大,鄉村社會内部的矛盾就越多,村莊中心理失衡、價值颠倒成為普遍情況。更糟糕的是,自上而下嚴厲的扶貧政策使得地方政府、鄉村組織及扶貧幹部在工作中動辄得咎,不知道應當如何去做。上級不信任下級,試圖通過辦事留痕和上報數據,以通過數據的邏輯關系比對判斷下級是否說謊(或者說謊是否說圓了),并通過不間斷的督查和第三方機構,對扶貧工作進行簡單粗暴的評估,導緻地方政府、鄉村組織和扶貧幹部将主要時間與精力用在填報資料和應付檢查上面。
扶貧工作是一項艱難的工作,需要時間,也要有耐心,要認真細緻。造成貧困的原因也是十分複雜的,相當一部分原因是文化教育的原因,比如缺少進取精神,不适應市場競争,不習慣進城務工經商尤其是不适應進廠務工,并且這種文化本質上也無所謂好壞。這個時候,國家要求農村脫貧的願望越迫切,計劃越具體,督查越嚴厲,扶貧效果可能就越差,就越是會出現扶貧政策養懶漢,以及上級與下級、鄉村與貧困戶、貧困戶與扶貧幹部之間複雜的博弈局面。
五、結語實際上,在筆者看來,當前農村扶貧中出現的根本問題并不是技術性的,而是方向性的。中國反貧困設計實際上是有兩個層次的:一個層次就是農村低保制度,對所有低于農村基本生活保障标準的農戶無條件“補差”;另一個層次是對區域性貧困進行開發,即過去的開發扶貧。客觀上講,中國有一些地區自然環境惡劣、交通水利基礎設施較差、教育醫療服務落後、基本市場條件不完善,這些地區就應當通過國家開發或搬遷移民來為所有人提供通過自己勤勞雙手改變命運的基礎條件。國家要做的是為所有人提供同樣的基礎設施、基本服務和進入市場的條件,為所有人提供平等進入市場的資格與機會,至于作為市場主體的農戶是否響應這樣的市場機會,那是農戶自己的決策。農戶在市場上打拼,如果他們發達了,所有好處都是他們自己的;如果失敗了,甚至無法解決基本生活問題,國家會為他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也就是說,有了低保兜底,再針對具體農戶進行大規模扶貧就沒有那麼緊迫和必要了。扶貧戰略的重點應當針對區域或特定類型群體,比如對少數民族地區提供相對高水平的免費教育。當前農村工作中涉及貧困的兩大類工作,即低保和扶貧,低保覆蓋面甚至不低于扶貧工作,卻因為符合農村實際而很快就規範化了。低保工作成為當前農村基層的常規工作,在化解農村貧困、守護鄉村正義方面起到重大作用。當前農村扶貧工作成效不夠顯著,甚至在很多地區的扶貧實踐中,較為普遍地出現了費力不讨好的問題,其中的原因值得更加深入的調查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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