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穿不爛又好看的鞋?2月6日上午,在義烏做生意的瑞安人林先生花230元買了一雙打折皮鞋,才穿了半天就脫膠了原本,林先生想拿回店裡去換,可惜店裡已經關門過春節了,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有沒有穿不爛又好看的鞋?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2月6日上午,在義烏做生意的瑞安人林先生花230元買了一雙打折皮鞋,才穿了半天就脫膠了。原本,林先生想拿回店裡去換,可惜店裡已經關門過春節了。
等店家再次開門,這雙鞋子早已經過了三包時間。這鞋子,林先生到底還能不能換?
林先生的鞋子,是在義烏市工人北路上一家品牌皮鞋專賣店買的,原價380元,購買時打折後230元,隻穿了半天,鞋子的鞋綁和鞋底位置嚴重脫膠,“脫膠位置可以放進兩個大拇指。”
第二天是除夕,林先生找到了這家鞋店。當時,店内顧客爆棚,店家讓林先生下午過去。當天下午1點多,林先生再次找到這家鞋店,發現大門緊閉,撥打了銷售發票上登記的電話聯系,店家答複,他們已回家過年,過完春節後,農曆正月十五以後回義烏。
當時,店家告訴林先生,過了農曆正月十五,肯定會給出一個說法。林先生同意了。
2月24日一大早,林先生就來到了工人北路,當場要求更換一雙同品牌、同尺碼的新鞋。
一位姓王的店長檢查鞋子後承認,脫膠屬于質量問題,但是林先生買的鞋子已經過了包換期。王店長說,鞋子三包有嚴格時間規定,明确鞋子出現質量問題,7天内可提出退貨,15天内可提出更換。
“2月6日買的,到2月24日已超過國家規定可以退換的三包時間。”王店長還說,這雙鞋子林先生是打折購買的特價鞋,“打折的商品本身就不‘三包’。”
不過,王店長同意給林先生的鞋子免費包修。
“難道打折的鞋子沒有三包嗎?春節期間關門停業也作為三包時間計算嗎?”對于王店長的答複,林先生連續質問,并堅持要更換新鞋。
雙方協商無果,昨天上午,林先生找到了義烏市稠城市場監管所投訴。
執法人員認為,節假日關門停業期間不能計算為三包時間,應該是消費者購買商品後,店家正常營業的工作日。另外,浙江省鞋類三包規定中,除了銷售時标明有質量瑕疵的“次品”、“處理品”、“等外品”不實行三包外,其他商品都可以三包,其中就包括了打折銷售的鞋子。
“除去春節關門停業時間,這恰巧還在7天之内。”執法人員認為,林先生不但可以選擇更換一雙新鞋,而且還可以選擇退貨。
聽了執法人員的解釋說明後,王店長當場同意退貨,并将230元購鞋款退還了林先生。對于這一結果,林先生表示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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