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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良男30年和5名女子結婚

情感 更新时间:2024-10-14 09:56:30

無良男30年和5名女子結婚(無良男30年和5名女子結婚)1

侯某

2021年8月16日,徐州男子侯某被判重婚罪,且系累犯,法院最終判處侯某有期徒刑一年。令人大跌眼鏡的是,此次判決揭開了侯某在30年裡先後和5名女子領取結婚證,并兩次因為重婚罪被判刑的真相。近日,侯某第四任妻子劉紅(化名)和第五任妻子李娟(化名)通過揚子晚報新聞110熱線向記者披露了她們被侯某欺騙的經曆,希望借揚子晚報的平台幫助曝光侯某的無良行為,并提醒廣大姐妹們在尋找幸福時擦亮眼。 紫牛新聞見習記者 笪越 闫春旭 受訪者供圖

利用“時間差” 與第四、第五任妻子結婚

2021年7月27日,50歲的侯某因重婚罪被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8月16日,法院認定侯某的行為構成重婚罪,且系累犯,因此依法對其從重處罰。鑒于侯某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認罰,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近日,作為本案的受害者,侯某第四任妻子劉紅和第五任妻子李娟收到了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書。判決書顯示,2013年4月,侯某在江蘇省沛縣民政局與第四任妻子劉紅登記結婚,2020年4月經沛縣人民法院調解離婚。然而2019年2月,在劉紅與侯某婚姻存續期間,侯某又與李娟在北京市順義區民政局登記結婚。

劉紅告訴紫牛新聞記者,2013年,兩人在工作中相識相戀,此前侯某隻告訴她,離過一次婚,有一個女兒。“直到第三任妻子把他告了,我才知道被騙了。”劉紅告訴紫牛新聞記者,侯某2005年改名後與岑姓女子(第二任妻子)在廣西登記結婚,2009年,侯某隐瞞其與岑某結婚的事實,與張某(第三任妻子)在沛縣民政局登記結婚。第三任妻子張某發現被騙後把侯某告上法庭,2016年,侯某因重婚罪被判入獄一年。

為何處于已婚狀态仍然能夠登記結婚?劉紅事後才弄明白,侯某主要是利用了時間差。“2013年,侯某雖然和第三任妻子張某還處于婚姻有效關系中,但他卻用與第二任妻子的離婚調解書來和我登記結婚。”

劉紅說,自己和侯某2013年結婚,2016年侯某因重婚罪入獄的時候他們的孩子才滿一歲,“我當時還是抱着他出來後能一起好好過日子的想法,繼續和他保持了婚姻關系。”沒想到侯某出獄不久,就和北京女子李娟相戀,二人還一同居住在徐州一段時間。2019年1月,侯某提出與劉紅離婚。同年2月,侯某故技重施,利用和第三任妻子的離婚調解書和離婚證書與李娟在北京市順義區民政局登記結婚。

除了性别是真的,年齡、學曆、婚姻史等都是假的

“除了性别是真的,年齡、學曆、婚姻史、家庭狀況等全都是假的。”侯某第五任妻子李娟告訴紫牛新聞記者,2017年,她和侯某在網上通過群内唱歌相識,後來侯某加她為好友表示想交朋友。

據李娟介紹,侯某告訴她曾有過兩次婚姻,第一次婚姻是父母指定婚姻,他不同意,父親就打他,所以他被迫結婚,前妻育有一個男孩。“侯某說這個男孩不是他親生的,是第一任妻子出軌後與别人生的,然後離了婚。”李娟回憶說,侯某告訴她,第二任妻子在女兒1歲時便患乳腺癌去世了。“侯某說這些年一直單身,現在10歲的女兒留在南京讓哥哥和嫂子照顧。”侯某還稱其母親前兩年得了癌症,他花了幾百萬元買進口藥給母親治病。雖然精心照顧,但母親最終還是去世了。當時李娟心裡就想,對老人這麼好,對别人肯定也差不了。

當時的侯某在李娟眼裡特别樸實穩重,“說話很腼腆,我覺得他特别憨厚、穩重、不張揚,應該是一個能好好過日子的人。”

2017年6月1日,侯某開一輛紅色轎車去北京找李娟,事後李娟才知道這輛車是侯某第三任妻子的。6月3日,李娟跟着侯某去其徐州市沛縣老家敬安鎮一起生活。但生活沒多長時間,她就受到了當地人異樣的眼光,“他們都用很詫異的眼光看我,當時我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一個月後,一名女子找上門來,把衣櫃裡的衣服拿出來扔在地上,還搶過汽車鑰匙。李娟以為這些隻是侯某與前妻之間的糾紛,于是和侯某提出要更換居所,并沒有想到自己身處在侯某複雜的多重婚姻關系之中。

“現在回過頭來,才發現自己這些年真糊塗,被他騙得團團轉。”李娟感慨道。

婚後沒有收入,以各種理由從妻子手中借錢

李娟回憶說,侯某告訴她,自己除了在沛縣敬安鎮居住的房子外,在徐州市裡還有兩套房,有一套出租了,還有一套房子沒有裝修。李娟當時就說,那就簡單裝一裝,隻要能住人就行。但侯某以各種理由表示自己沒有錢,于是李娟向母親借錢進行裝修。但她并不知道這套房是侯某和第四任妻子劉紅在婚内貸款買的房子,“後來才知道,他第四任妻子劉紅還在給這套房子還貸款。”

和對劉紅承諾的一樣,侯某也曾向李娟承諾,婚後由自己負責掙錢。起初,李娟聽到後還很高興,但一段時間後便察覺到不對勁,“他沒有一點收入,連平常的吃喝都是個問題,沒有錢的時候,就讓我用網絡平台貸款,說以後還給我。其實這是一個坑,我媽媽借給我的錢都打到我的賬戶上,他買東西也都是從我的賬上支出。”李娟手裡沒錢了,她媽媽就打算把北京的一套房賣掉,到稍微偏遠的地方買一個小房子,好籌點錢讓兩人做生意。

據李娟介紹,這些年侯某以各種借口從她和母親那裡一共拿走了約60萬元。侯某父親生病住院期間,他就以給父親看病為由找她借錢,還曾以女兒在南京一個國際學校上學交學費為由借錢。

2019年4月,侯某才告訴李娟自己還處于另一段婚姻關系中。李娟之後向其提出離婚,并要求盡快返還借款,但侯某遲遲不肯還款。李娟說母親正急需錢看病。2020年1月,李娟向北京警方報案,同年5月侯某在徐州被抓獲。

李娟告訴記者,雖然侯某被判刑,但是他們的婚姻關系還存在,下面她将繼續提出離婚,解除她和這個無良男子的婚姻關系。

來源: 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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