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高雲翔案審理進行到了尾聲,21日到22日這兩天,都是控辯雙方進行案件回顧,并進行最後的結案陳詞。縱觀整個案件,高雲翔跟王晶以及女當事人,證詞幾乎大相徑庭,其中肯定是有人說謊的。
比如在21日王晶的結案陳詞中,終于當晚房間發生的細節,兩人的說法就各執一詞,王晶稱女當事人全程很享受的樣子,女當事人則說自己一直在喊不要。比如王晶稱女當事人自己脫了外套,女當事人則表示是王晶跟高雲翔抓住了她。
檢方很好的抓住了這個漏洞,表示按照王晶方面的證詞,如果是女當事人自己脫掉衣服,肯定期待發生更多,但是王晶方面又稱沒有更多X行為,行為不符合邏輯,被指證詞不可信。
回顧整個庭審,從KTV到酒店門口,再到房間,以及到女當事人回家,幾乎每個細節都被控辯雙方反複盤問了,而審理過程中許多證人的證詞和監控都對女當事人十分的不利,比如女方稱自己到了酒店門口王晶搶走自己的包,導緻自己無法離開,但是有證人表示是她自己主動下車,而且兩人是以嬉笑怒罵的方式在打鬧,還有王晶方面指出女方多次提到要讓自己送她法拉利豪車,女方則表示不記得不清楚,可以說對她相當不利。
而22日在結案陳詞中,檢方對此則向陪審團解釋稱,之所以證詞有多處自相矛盾的地方,是因為女方當時非常疲憊及受創。
檢方也集中在了物證上,比如房間都有王、高兩人的DNA,以及女方腿部也有淤青,還有當時為她驗傷時的醫生的證詞等等。至于女方當時不願做身體檢查,檢察官則主張有很多原因可以解釋,包括正在月經期,以及15個小時前的遭遇有陰影等。
針對女方腿部淤青的事,王晶方面提出可能是其丈夫造成,但是檢方認為這種理論不成立,而且沒有證據證明女子的丈夫當時生氣了。然而之前有介紹王晶跟女方認識的中間人表示,其丈夫得知妻子的遭遇後曾打電話給中間人,并爆粗口罵對方。但女當事人的丈夫出庭時卻表示不記得自己飙過髒話。
針對被性侵的依據,檢方還特别提到,盡管女子當時處在生理期的第5天,但她還是擔心懷孕,而且醫生還開了避孕藥,這就說明了她确實被侵犯過,這是案件的重要證據。
最後至于微信、法拉利、賓利車等邊緣證據,檢察官則表示這些和女當事人在酒店所遭受的事情之間,聯系非常薄弱。
在檢方整個結案陳詞中,主要針對的就是王晶,因為他跟女方接觸最多。另外,還有現場記者注意到,高雲翔今天依然表現淡定。在庭審開始前他拿了一本紅色封面的小書獨自看了起來,完全不受其他人的幹擾,神情悠然自若。
不過說起來,高雲翔這個案子審理跨度一年多,高雲翔的事業家庭也盡毀,可是他隻能認栽,沈寒冰律師指出,就算他勝訴,也不可能獲得賠償,除非能夠證明檢方是惡意起訴。
而同樣的,假如女當事人敗訴,也無法賠償高或者王的律師費,因為女當事人根本就不是案件方,隻是一個證人,女當事人不存在勝訴或是敗訴。所以即使最終高雲翔跟王晶勝訴,也基本得不到任何賠償。我們隻能靜待下周宣判的結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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