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的龔先生在查詢自己的銀行賬單時,發現了一些問題,賬單顯示自己的某銀行賬号在過去幾個月中陸陸續續在直播平台上花費了25000元,可自己對這筆支出卻毫無印象。一番調查之後才發現,原來是自己的兒子利用拿手機上網課之便,登陸某平台打賞主播,從而導緻了這筆大額支出。龔先生向記者表示,自己正在積極與客服溝通,希望能夠歸還這筆款項,也希望其他家長們能夠引以為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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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獨有偶,孩子沉迷網絡不可自拔、在虛拟世界投入時間乃至高額資金的事件在近些年來并不少見。内蒙古鄂爾多斯的孫先生發現,10歲兒子竟用手機刷出10萬元打賞遊戲主播;湖南婁底的一名男孩為了玩手機與父母發生争執,不惜帶着手機爬上樓頂玩到天亮;深圳一名女童為了遊戲充值數十萬遊戲币……這些“熊孩子”們在網絡世界的野蠻生長令人瞠目結舌,而這其中的根本原因正是:家長對孩子的放任和缺乏監管。
拿上文的龔先生舉例,孩子的打賞行為并不是單次的,而是三個月内反複多次進行。在此期間内,如果家長能夠對孩子的網上行為加以監督,或者對孩子在手機上進行的活動加以觀察,就完全有發現孩子不當行為的可能,從而加以制止,也不至于造成現在的後果。由此可知,要想克制孩子不當的網絡行為,防止其沉迷網絡,家長的正确引導和認真監督是必不可缺的。隻有家長們充分擔負起第一監護人的職責,幫助孩子們樹立起正确的上網觀念,使其形成健康正确的網絡意識,才能避免這樣的事件再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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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家長對于孩子網絡行為的引導和監督,主要體現在這四個方面:1. 定時間
家長應該給孩子制定一個長期的、細緻的上網計劃,并要求孩子嚴格按照計劃執行。譬如周一到周五每天在作業完成後上網多少時間,雙休日适當長一些,時間一到,準時關機,形成良好的上網習慣。
2. 定地點
對于未成年人,應規定他們固定的上網場所:家中。絕對不允許他們到網吧上網,一經發現,可以采取取消在家上網一個星期之類的懲罰,提前跟孩子講好違反規定的後果,讓其意識到上網場所的重要性!
3. 定内容
網絡内容良莠不齊,家長要注意把控和監督孩子上網的内容,從源頭上杜絕孩子們接觸網絡不良信息的可能性。
4. 定條件
應讓孩子們意識到,他們不能無限制地使用網絡或進行網絡遊戲,最好制定一些網絡使用的相關條件,例如:學習退步了,要适當減少上網時間甚至取消,學習進步了可以适當延長上網時間,作為獎勵。
網絡對于孩子們來說,始終是一把雙刃劍,完全放縱或禁止他們上網并不現實。作為家長,我們唯一的選擇就是做好“防火牆”,對孩子們的網絡行為做出監督和管理,最大程度上發揮網絡對孩子們的積極作用,使其安全上網,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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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好家長》——鳳雪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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