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0日,
烏先生駕駛公司的大貨車
從北海合浦上高速往南甯方向行駛,
在南甯市良慶區那馬鎮附近發生了事故,
随後車輛被趕來救援的一家拖車公司
拖至南甯南收費站旁的停車場。
2020年1月5日,
他收到交警的事故認定書,
打算将車輛開出停車場拿去修理時,
拖車公司開口要價4597元。
貨車司機烏先生告訴記者,對方一開始開價6000元,經協商後說5700元,最終總共給了4500多元。4500元按公裡數算30元錢1公裡,起步價700元,另外加上人工加班費,加在一起就是4000多元。他對這個收費标準有質疑。
由于着急修車,烏先生先支付了4597元,并讓拖車公司開具了發票。
記者和烏先生再次來到貨車停放的位置——廣西高速交警六大隊涉案車輛停車場,但無法在現場找到拖車公司負責人。
烏先生撥通了發票上留下的一位負責人号碼,不過對方表示收費的标準不歸他管,随後挂掉了電話。
烏先生告訴記者,他所駕駛的大貨車為17.30噸,按照廣西高速公路交通排障收費标準表,烏先生的貨車拖車費用應該按五類車計算。
貨車司機烏先生表示,1080元(20公裡費用)加1704元(50公裡費用)也就是2700多元,算上加班費,頂多算兩個小時,1600元。總共大概是3000多元。
1月5日下午,拖車公司再次電話聯系了烏先生,稱願意退還他300元,烏先生表示願意接受。
小編提醒廣大司機朋友,車輛發生事故叫拖車救援之前一定要詳細描述需要施救車輛的損壞情況,這樣拖車公司才能根據情況派出什麼樣的拖車,然後了解拖車的距離,以及其它相關的費用,一定要問清楚總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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