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污水廠運行過程中,比較少出現出水重金屬超标的情況,但如果有出現,說明污水處理廠接納的上遊污水已超出當初設計的能力所及。
按規定,這些上遊污水也有對應的排放标準,可一些排污單位無證排污、超标排污,把“爛攤子”甩給污水處理廠。重金屬對生化系統的破壞可以說是毀滅性的,因此在污水廠運行過程中如何掌握應對重金屬的沖擊尤為重要。
一旦發現進水重金屬超标,應對症下藥,迅速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防止事态進一步擴大。廢水中重金屬的處理一般采用什麼處理?一般采取外部和内部兩項措施予以應對,具體如下。
一、外部措施
1.向上級報告水質異常情況
污水處理廠發現進水異常後,啟動水質異常應急預案,立即将有關情況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轄區環保部門。
2.轄區污染源調查
污水處理廠向上級報告水質異常情況後,應立即安排人員對廠外泵站的進水和廠内進、出水進行24h留樣。組織管線人員對廠外管網的污水進行多次采樣,并根據進水異常的特點對轄區污染源尤其是排污大戶企業的污水進行重點排查、采樣,以确定具體的污染源,掌握第一手資料,為廠内生産調控提供依據。
3.配合環保局督查
污水處理廠應積極争取轄區環保局的支持,并提供力量配合其開展督查工作,制止企業超标排污行為,盡快在最短時間使污水處理廠進水恢複正常,符合相關标準,為污水處理廠内部工藝調控奠定良好的基礎。
二、内部措施污水處理廠在采取外部措施的同時,應根據進水水質異常情況,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對污水生物處理工藝進行有針對性的調整和控制,以防止事态進一步擴大。
1.進水量調整
在進水異常事件發生後,控制進水泵房的進水,根據異常程度采用少進水或間歇進水,在保證管道污水不溢流的情況下盡量減少進水量,以防止高濃度的重金屬進一步毒害生化系統中的微生物,加長生物系統恢複進程。
2.增加水質化驗頻次
在進水異常事件發生後,應增加水質化驗頻次,由原來每天1次增加至2~3次,加強曝氣池生物相的觀察,提供更多的工藝全過程水質數據,以便于采取更為科學的工藝調控措施。在水質化驗中,應注意觀察表示活性污泥中毒、解體出現的生物的變形蟲、袋鞭蟲以及輪蟲動物中的旋輪蟲和腔輪蟲和表示活性污泥正常、良好的生物的累枝蟲、鐘蟲、獨縮蟲、楯纖蟲等原生動物的變化情況。
3.減少回流和加大排泥
在進水異常事件發生後,在減少進水量的同時,應減少污泥回流量,增加終沉池惰性污泥的排泥時間,進一步減少已留存在終沉池的受中毒污泥回到曝氣池中,适當降低曝氣池的污泥濃度,對污水中的污染物質進行分離或排放,控制污泥膨脹和污泥上浮,将中毒危害控制在最低限度。
4.活性污泥微生物馴化培養
在上述措施實施後,若中毒程度不深,可采取間歇進水、間歇曝氣的方式對曝氣池進行控制,将好氧池DO保持在2~3mg/l,以加快活性污泥微生物的增長。在微生物形成較明顯的活性污泥絮體後,可采用連續進水、連續曝氣的方式對曝氣池運行方式,改變鼓風機的開啟台數,使好氧池DO繼續保持在2~3mg/l,增加回流量和減少排泥量,可使曝氣池MLSS增加至2500~3500mg/l,混合液SVI增加至60~100mg/l。
若在生物相觀測到活性污泥有大量的原生動物(如鐘蟲)和少量的後生動物(如輪蟲),說明活性污泥馴化培養基本成功,生化系統已恢複正常。
5.投加同類型污泥
若中毒程度較深,可從最近的活性污泥法污水處理廠抽運部分活性污泥在曝氣池引種培養,以加快本廠生化處理系統的恢複。在微生物有所恢複且水質表征恢複後,逐步開啟進水,緩慢進水,并在環保部門反饋污染源後繼續進行采樣分析監控。在微生物系統恢複正常且水質表征恢複後,恢複正常運行
6.化學法:(捕捉沉澱分離)
重金屬捕捉劑:是一種與重金屬離子強力螯合的化工藥劑;它通過接枝合成工藝利用枝鍊上的螯合基團與重金屬離子螯合形成穩定不溶物,使金屬離子通過沉澱從水體中去除從而達标排放。
重金屬污水處理,用重金屬螯合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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