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以前我的同志朋友裡有一個滿不在乎的家夥,他不但毫不在意别人知道他是同志,也不在乎于大街上做出一些同志間的親熱舉動,我知道他是在開玩笑,但很不舒服,因為我不想路人用異性的眼光看我們,理由如下:
第一:我是同志,我不怕别人知道,但我不想用這種方式讓人知道。
第二:同志在公共場合做出親熱的舉動,是想标榜什麼嘛?我覺得這不代表你勇敢、也不代表你無畏,我隻認為這是一種嘩衆取寵(ru)的行為,我不想别人用看小醜一樣的眼光看我,我的自尊心受不了。
第三:中國是一個文明古國,自古推崇公序良俗,不管你是異性戀還是同性戀,在公衆場合做出接吻這樣的親熱舉動都有傷風化,這和是不是同志沒關系,而和國人的認知有關系。大多數國人,當他們看到一對情侶在大街上接吻的時候,他們會露出厭惡的表情,異性戀也一樣,所以想要做什麼回家去做,何必在公開場合招人反感呢。
第四:有人表示不服,說“異性戀可以,同性戀當然也可以”,那麼這個可以是什麼?“可以”是個什麼程度?。
我覺得,在街上偶爾情不自禁拉拉手、搭一下肩膀什麼的都無所謂,這我倒是見過,但兩個人在街上熱吻,就算異性戀我也極其少見,你沒有傷害誰,但你膈應人。
現如今,同志生活在一個比以前寬容很多的社會中,愛隻管去愛,但也不要因為想要标榜自己是同性戀而在公共場合中做太出格而的舉動,反正我覺得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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