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日報大武漢客戶端10月2日訊(記者張維納)近日,有網友在教育部官網留言咨詢“第一學曆”問題,教育部在答複中稱:沒有“第一學曆”的概念。
教育部的回複吸引了網友們的廣泛關注,記者通過教育部官網搜索發現,這不是教育部第一次回應“第一學曆”的問題。自2012年至今,教育部至少三次對“第一學曆”的概念做出過回應。
但現實生活中,用人單位仍對“第一學曆”有要求。10月2日,記者查詢中國裁判文書網看到,近幾年,不少用人單位以“第一學曆不符”為由,将求職者拒之門外,求職者遂将招聘單位告上法庭。
網友熱議“第一學曆”。
教育部:沒有“第一學曆”的概念
今年9月,一位網友留言咨詢:專升本(非成人高招專升本)畢業後的第一學曆是專科還是本科?
教育部答複:學曆是指人們在教育機構中接受科學文化教育和技能訓練的學習經曆,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相關政策及文件中沒有使用“第一學曆”這個概念。我們在管理過程中所說“學曆”通常指的是個人獲得的最高或最後的學曆。
這不是教育部第一次對“第一學曆”進行回應。
2014年,一位網友曾留言咨詢:我高中畢業後參軍,在部隊考上中專軍校成為幹部,請問我的第一學曆是高中還是中專。
教育部答複:我們在管理過程中所說的“學曆”通常指的是最高或最後的學曆,沒有使用“第一學曆”概念。如果一定要強調“第一學曆”,小學、中學也是學曆。
時間再往前推。2012年,一位網友詢問:我是當兵後考取海軍大連艦艇學院本科,現轉業到地方。我的問題是在填寫第一學曆時是填本科還是當兵前的高中?像我這種情況如何填寫正确的第一學曆?
教育部答複:學曆一般情況是指一個人的最後學曆(通常也是最高學曆),填寫履曆表時,如無特殊要求則填寫最高學曆。
教育部9月份在線回應“第一學曆”後,在網絡上引起了熱議。
有網友稱:既然教育部都強調了沒有“第一學曆”的說法,為何求職簡曆和單位檔案都被要求填寫第一學曆呢?一些網友表示,“第一學曆”成了很多人繼續學習深造的阻力。更有網友透露,如今一些單位,不僅要看第一學曆,連高中畢業學校都要參考。有網友建議:國家相關部門應有正式發文,打消大家對“第一學曆”的顧慮。
因“第一學曆”不符,求職者将應聘單位告上法庭
教育部雖已多次否認“第一學曆”的概念,但在求職招聘中,大家仍深受“第一學曆”困擾。記者翻閱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發現,因“第一學曆”不符,有求職者曾将應聘單位告上了法庭。
2011年4月,一位王姓求職者參加了哈爾濱林業大學東北三省研究生就業招聘會,會上寶雞文理學院給其發放了《寶雞文理學院2011年引進博士、碩士人員計劃表》,求職者也向學校遞交了個人簡曆、學習經曆。2011年5月31日,該求職者與學校簽訂了《黑龍江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誰知,該求職者到學校報到後,學校從其學校寄來的學籍檔案中發現,她的第一學曆是哈爾濱醫科大學成教專科,不符合寶雞文理學院對被招錄對象第一學曆必須為大學本科的要求,于是新學期開學後,未向其安排工作。
随後,該求職者即申請仲裁,學校亦提起反訴。
法院最終判決結果顯示,求職者與學校簽訂了《黑龍江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其中“簽約須知”第一條規定:“就業協議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确立勞動人事關系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内就确立就業關系、明确雙方權利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該條即說明雙方并未正式确立勞動人事關系。
由于該求職者的第一學曆不符合文理學院的招聘條件,文理學院以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為由要求解除就業協議。鑒于求職者與寶雞文理學院簽訂就業協議後,投入了一定的人力、物力成本,且使求職者放棄了其他就業選擇的實際情況,基于對求職者的信賴利益保護,二審判決寶雞文理學院賠償求職者工資損失、經濟補償金、賠償金共計150664.42元。
【編輯:張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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