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3000元買了條小狗
又花1800元另買了配套狗糧
小狗回家不到一周就死亡
寵物店竟讓“再買一隻”
還“不能保證健康”
然而,連換兩次都是病狗
買家為此一共破費了8000元
這是不是商家利用買家對小動物的愛心
恣意騙錢的欺詐行為?
死了就再買一條,寵物店是售狗還是斂财?
山東青島範先生向解放日報·上觀新聞反映,自己在淘寶網上購買了一條3個月大的比熊犬,但到家後僅一周就死了。找商家投訴,對方居然讓他再買一條,但并不能保證健康。
範先生告訴記者,為了培養女兒對小動物的愛心,他在網上找到一家到口碑還不錯的“上海夜淺犬業有限公司”,在得到商家“犬無問題、保證健康”的承諾後,3月1日他通過微信支付3200元,購買了一條3個月大的比熊犬。一周後,對方從四川成都發來一隻比熊犬,範先生問對方發貨地點為何改了?對方稱系公司成都分店的犬,一樣的。
3月8日小狗到家後很少吃喝,神情倦怠。範先生與商家聯系,商家答複因為換了環境、食物改變,随後誘導他購買了1800元小狗吃慣的狗糧套餐。可第二天小狗開始嘔吐、拉稀,經寵物診所檢查,确診為犬細小病毒。7天後小狗不治而亡,讓9歲的女兒倍感傷心。他與商家交涉,對方竟讓他再付3200元,重新發一隻犬過來,但不能保證健康。範先生感覺商家是利用買方對小動物的愛心恣意騙錢,存在欺詐行為。但人在青島,實在難以到上海維權。
“夜淺犬業”被冒名,“李鬼”隐身居民小區
記者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海),找到了上海夜淺犬業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冊信息。顯示公司位于奉賢,經營範圍包括犬隻銷售,寵物用品批發、零售等。據奉賢區消保委介紹,他們聯系過夜淺犬業,對方自稱無辜“躺槍”,公司名稱被他人在網上假冒了。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顯示的“上海夜淺犬業有限公司”信息
5月8日上午,記者撥打範先生提供的商戶手機号18601……,直接問對方是夜淺公司嗎?一男青年答自己不叫夜淺公司,而叫“小王”,專門買賣寵物狗。當“小王”獲悉記者家住浦東,欲買小狗時,就發來了兩個地址:一個是金楊路785弄15号“寵物用品店”、一個是浦東南路3606弄九命寵物店。
金楊路785弄是居民小區
14時,記者走進金楊路785弄居民小區15号,這裡每層3戶、6層總計18戶,一直走到6樓,記者沒有看到懸挂有寵物銷售之類的招牌。細默靜聽,耳邊也沒有絲毫犬吠聲響。多位居民稱樓内并無狗賣。記者聯系“小王”,對方稱馬上會有人接洽。10分鐘後,一女子來電,要記者到小區28号。
又過了10分鐘,記者被一年輕女子帶到202室。拉開房門,一股狗舍特有的臭味撲面而來。“汪汪”狗叫聲中,記者看到廳内的地上、沙發上,4、5條小狗或爬或跑。在封閉的陽台上,記者粗略一數,排列着3層10多隻大小狗籠,有的籠内關着3、4隻狗,擁擠不堪。一名中年婦女正在異味刺鼻的籠舍前沖洗、打掃。年輕女子說,這些狗在此自行繁殖,絕對健康。
金楊路785弄28号202室才是真實的寵物銷售窩點
本市《動物防疫條例》規定,對飼養的犬隻實施狂犬病強制免疫。
記者問:“這些狗有無注射狂犬病等疫苗?”對方從沙發上随手抱起一條近3個月大的“約克夏”犬,稱已打過2針了,還欠1針。
記者問售價,對方答:“韓(國)版的,你現在買回去,一口價!隻要5500元!”“錢交你還是‘小王’?”“當然交給我!‘小王’隻是銷售員。”
當記者跨出小區大門後,“小王”馬上來電話了,稱如要購買,錢必須交給他!
執法機構上門檢查,“九命寵物”竟然關門抗拒
15:30分,記者又來到真實地址為浦東南路3644号“上海九命寵物有限公司”。可公司當天不僅玻璃大門緊閉,還拉起了折疊防盜金屬門,并垂下了所有落地窗簾。公司門口停着一輛“農業執法 浦東001”的轎車,現場有兩位自稱投訴者,其中一人還提着一隻裝有小狗的籠子和一大袋狗糧。
農業執法部門到上海九命寵物有限公司上門執法檢查,卻遭公開抗拒
在公司大門玻璃上,記者看到張貼了一張A4紙,标題是“上海市浦東新區動物衛生監督所責令改正通知書”。内容是上海九命寵物有限公司拒絕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執行監督檢查任務。落款時間正是當天“5月8日”。
浦東新區動物衛生監督所5月8日出具、上門張貼的責令上海九命寵物有限公司改正通知書
據現場俞先生反映,他最初在該店花3000元買了條小狗,還另買了配套狗糧。不料,小狗回家不到一周就撒手歸西。店裡讓他加錢重新換狗,可連換兩次都是病狗。俞先生指着籠子裡的小狗說,這條最後換的狗也被檢疫部門查出了肝炎、犬瘟。他為此一共破費了8000元。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顯示的“上海九命寵物有限公司”信息
他指着緊閉的大門對記者說:“九命”店堂面積不大,裡面卻硬“塞”了大量犬隻。他上午起就到公司讨說法,還現場舉報。動物衛生監督人員上門檢查,卻遭公司關門拒絕。而據另一位投訴人稱,他們的投訴群内至少有40多人遭“九命”坑害。除這家店外,“九命”在虹口密雲路還有一個點。
病狗泛濫,寵物市場投訴集中
記者了解到,截至去年底,國内約有6000萬個家庭豢養寵物,總數達1億隻,寵物消費金額高達1340億元。有專家預測,寵物消費額在未來3年還将增加40%。
寵物交易市場紅火的同時,消費者的抱怨也不斷增加。以犬商涉嫌銷售患有“不治之症”的小狗為例,在12345市民服務熱線上就有許多類似投訴,記者随後進行了電話采訪。
山東林先生投訴:3月初,他在58同城網上看到本市浦東南路新橋小區“貝貝寵物中心”銷售上海本地正宗家養寵物狗,便加對方微信“jinbeibeizw”以進一步聯系。3月10日,其通過支付寶,花1200元買了對方自稱3個月大的白色拉布拉多小狗,還另買了近500元狗糧。可3月12日送上門的小狗是黃色,賣家承諾的檢疫等證書也沒有。小狗次日即嘔吐、拉稀、甚至拉血。對方稱屬正常現象,隻要控食一段時間,自然會好。可小狗病情還是越來越重,林先生帶狗到寵物診所,被診斷得了犬細小病毒,還被告知并非拉布拉多品種,狗齡也僅1個半月。雖經治療,5天後小狗還是死了。賣家事後辯稱,狗死在林先生家,他們不負責。
周先生投訴:他在浦東南路浦東遊泳館斜對面的寵物店内買了一條不到2個月大的小狗,到手沒3天就死了。店家讓他再加錢換新的,可數日後還是死掉了。對方再讓他貼錢換第三條……
董女士于4月14日花4200元,在闵行浦江鎮南江桐路迪尤克寵物店買了兩條不到3個月大的博美犬,另買了1500元狗糧。可回家不久,兩條小狗神情呆滞。4月19日在寵物診所都被檢出了犬細小病毒,拖到23日,兩條小狗全都死亡。
部分實體店對犬隻有無“檢疫證明”含糊其辭
記者從市農委獲悉,犬隻銷售點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手續,并于領取營業執照後5日内到住所地的區、縣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備案。銷售的犬隻應當具有《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犬齡滿三個月但未接受狂犬病免疫接種的犬隻禁止銷售。
除隐身居民小區的“野路子店”外,街面上部分實體店是否敢于亮出檢疫證明?記者走進安遠路444号,一家沒有中文店招的寵物店。工作人員熱情地推銷一條4000多元、不到3個月的小狗;可對是否擁有檢疫證明則含含糊糊,且明确無法開具發票。
安遠路444号寵物店,沒有中文店招
大沽路468号美育寵物沙龍的工作人員稱,小狗剛好都賣掉了,不過可以預訂,每條大緻在7000至1萬元。對于記者關心的有無檢疫證明?對方支支吾吾,隻說質量沒問題,可放心。
大沽路468号美育寵物沙龍
武勝路451号“小精靈”寵物醫院工作人員則向記者推銷馬爾濟斯犬。稱其種源來自韓國,屬于自家繁殖,目前不到2個月大,正是屬于抱在手裡的真正好玩的寵物。對方稱狂犬症疫苗一共要打3針,已打過第一針;第二針計劃5月中旬打。記者如買回去,第三針要自己打,1.2萬元可降價到1萬元。
武勝路451号“小精靈”寵物醫院
專家解析寵物市場那些見不得人的“秘密”
據專家分析,小狗死亡原因除了買家缺乏飼養經驗、小狗生活環境變化等因素外,不排除一些寵物店見不得人的“秘密”:
如有的寵物店為實現利潤最大化,常常将大量小狗塞在一個籠内運輸、喂養,加上無隔離措施,一旦其中一隻發病,很快會傳染至整個狗群。
患病犬隻的病毒潛伏期不同,如犬瘟大緻為3-6天,犬細小病毒自然感染潛伏期為7-14天。為盡快将病犬脫手,有的寵物店往往給病犬注射血清或興奮類等制品。當消費者剛到手時,病犬看起來似乎興奮、活潑,賣相“挺刮” ,可藥效一過,病犬即原形畢露。
如今不少購買寵物犬的消費者熱衷網購、網絡支付,孰不知其中暗含巨大風險。專家表示,包括狗在内的寵物屬于活體,如僅通過網上文字、圖片乃至視頻,都難以準确判斷其是否健康。加上網上部分商家根本沒有登記注冊,也不給消費者開具發票,更沒有提供檢驗檢疫證明,消費者有時連投訴對象都無法确定,更遑論維權了。
寵物售後服務标準尚無,維權何其難
記者注意到,雖然12345市民服務熱線将受害人的情況向工商、消保委、農委等部門做了反映,但大多數不了了之。
如針對山東林先生的投訴,浦東市場監管局南碼頭所發現新橋小區沒有名叫“貝貝寵物中心”的經營單位,表示無法受理。
對周先生的投訴,市工商部門回複是:工商隻根據動物衛生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檢測或鑒定報告才能幫助消費者維護權益,所以電話告知投訴人不予受理。
對董女士的投訴,闵行區則建議其搜集證據後向法院起訴維權。
還有的受害者告訴記者,其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對方要他找農委。農委稱根據檢疫證明編号,狗來自遼甯沈陽;可查下來,該證竟系豬的檢疫證明,且并非來自沈陽,而是來自河南;河南有關職能部門稱,必須上海發文過去才能查。一圈下來,不勝其煩,隻好作罷。
業内人士表示,一方面國家現隻針對狂犬病做強制免疫,而對犬細小病毒等預防性免疫并無強制規定,這也讓一些寵物店主鑽了空子。
另外,寵物售後服務及交易監管等法律法規尚為空白,給處理類似投訴帶來很大難度:一方面,不少消費者購買寵物時不太索要相關憑證;另一方面,對患病寵物“為何得病”、“何時得病”等,店家、消費者因信息不對稱,各執一詞。
消保專家表示,從法律意義上講,寵物同樣屬于商品。商家對所售商品負有質量保證義務,包括在交付時表面無法辨認的瑕疵,而處于潛伏期的病患即屬于該類瑕疵。商家對交付後一定時間内發病的寵物有義務治療或換付健康寵物。商家如以次充好,明知寵物将奄奄一息,還将其當健康商品,以正常價格銷售,明顯屬于欺詐性質,不僅要承擔《消法》責任,還要面臨工商、公安查處。如商家明顯詐騙、且詐騙金額達到立案數額,司法部門還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有關人士呼籲盡快出台寵物售後服務标準,規範行業秩序,保障消費者充分、有效維權。同時建議犬隻銷售主管部門建立“黑名單”制度,将有違法違規行為和屢次遭到投訴的犬隻銷售點列入“黑名單”,并予以公示。
【相關鍊接】
購買寵物犬,最好不要立即帶回家
消費者不能僅憑外觀漂亮、可愛就沖動購買,尤其不要購買不足3個月大的小狗。選購時,要留意商家資質,要求對方提供營業執照、檢疫等證明,并及時索要發票等消費憑證。疫苗記錄上必須有疫苗的原始瓶貼、注射日期、重複免疫日期等詳盡信息,而非簡單的手寫記錄。 購犬後最好不要立即帶回家。支付定金時,可給犬打上芯片做好身份标記,由出售方負責飼養一段時間,3-4周後再去取犬。如犬健康,才可帶回家。
售犬時,有的犬場或寵物店會當場給客人做病毒測試。不過即便測試健康,但因病毒存在潛伏期,也不能100%保證犬隻無病毒感染。所以可在訂犬、取犬時分别做測試,以提高準确率。
另外,最好與對方簽訂書面合同,買家購得犬隻後一定期限内,犬隻如出現緻命性疾病甚至死亡的,賣方需承擔的責任必須要有所約定。
來源:解放日報·上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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