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春城晚報
12月8日
在昆明市白雲路上
市民缪女士被一條白色寵物犬追着
咬傷了小腿,頓時血流不止
路過的市民見狀立即報警
從市民提供的視頻可以看到,事發時,受傷的缪女士坐在路旁的台階上,表情痛苦。趕來的120醫務人員正在為她包紮傷口,民警也來到了現場進行調查。由于缪女士小腿血流不止,後被120送到了醫院救治。
随後在醫院,記者見到了缪女士,回憶起被狗追着咬的一幕,缪女士仍然心有餘悸。
缪女士說:“當時一位老人在街邊抽煙,狗蹲在他旁邊,看到我走過來,狗突然就沖過來要咬我,我趕緊跑,但還是被狗追上了。它撲過來先咬了我的右腿,轉過來又咬了左腿。”
“我拉起褲腿看到腿被咬傷後出血了,怕狗再來咬我,趕緊對老人說,師傅快把你的狗拴起來,我的褲腳都拉起來了,狗再來咬我咋個辦?”缪女士回憶,事發後,狗才被其主人給拴住了。
因為受傷較重,除了注射狂犬疫苗,醫生建議缪女士住院治療。
當天下午,記者來到事發現場看到,缪女士受傷的地方仍有一灘血迹。
“是一隻白色的小獅子狗咬的,狗的個頭不大,我看到時她的腿已經在流血了。”附近的一位商戶告訴記者。
缪女士的丈夫告訴記者,事發後,狗主人的家屬也來到了現場。在派出所的調解下,對方已經轉了2000元醫藥費。因為缪女士還在住院,雙方之後仍需要協商解決此事。
缪女士丈夫:“他們已經拿了一部分錢給我們,我們就自己先處理着,等(妻子)差不多病情穩定了,我們還要再協商解決。”
新聞多看點
遛狗不拴繩導緻嚴重事件
将面臨治安管理處罰
記者查閱,早在2008年昆明市發布的《昆明市養犬管理條例》中已有規定,居民養犬不得幹擾他人正常生活,攜犬外出,要為犬隻束犬鍊,挂犬牌,并且要由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牽引。
2019年,昆明市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養犬管理的通告》,其中再次重申不得帶犬隻進入的區域,同時再次強調養犬人攜犬外出,必須束好犬鍊,否則将面臨公安機關的處罰。
國浩(昆明)律師事務所古心沺介紹:“沒有牽引犬隻的話,相關管理部門會處以警告并責令改正,如果嚴重不配合,會被罰款和沒收犬隻。比如進入公共場合,如商場、學校這些地方,發生情節嚴重的事件,相關部門來制止你的行為,不配合妨礙到公務的,将面臨治安管理處罰,并可能記入到信用檔案中。”
來源: YNTV2都市條形碼(段昊廷 朱虹光 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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