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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制的曆史影響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5-03 01:42:34

分封制的曆史影響(從國人暴動入手)1

國人暴動

國人暴動

在公元前841年,因為對周厲王的暴政實在忍無可忍,西周王都“鎬京”的“國人”們集結起來,手持棍棒和農具,圍攻了周厲王的王宮,并且要殺死周厲王。周厲王緊急調兵遣将,想抵禦“國人”的進攻。這時候有個大臣說:我們周朝寓兵于國,國人就是兵,兵就是國人。國人都暴動了,還有誰可以供您調派呢?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就是說我們大周朝的兵都是來自于“國人”,現在“國人”都反叛了,哪裡還有兵可以供您調配呢?周厲王無奈,帶領親信逃離鎬京,他們沿着渭水河東行,一直逃到彘,也就是現在的山西省霍州市,公元前828年死在了這裡。周厲王逃跑了,打進王宮的“國人”沒有找到周厲王,後來就開始找太子姬靜,是召穆公用自己的兒子來假扮太子,最後被國人打死,“國人”的氣才消去一些。在周定公和召穆公的勸說下,“國人”紛紛離去,這時候周朝已經沒有了君主,周公和召公根據貴族們的推舉,暫時代理政務,重要的政務由六卿合議,這也就是我們史稱的“周召共和”。

從“國人暴動”的經過我們會得出兩個疑問,首先“國人”為什麼要暴動,隻是因為周厲王本人的殘暴嗎?其次,臣下說:國人就是兵,兵就是國人,那麼西周的“國人”都是什麼身份呢?

“國人暴動”是西周曆史矛盾積累的爆發點,到西周後期充分顯示了分封制的弊端

分封制的曆史影響(從國人暴動入手)2

西周分封諸侯圖

國人暴動的直接原因是周厲王任用榮夷公為卿士,實行“專利”政策, 将山林湖澤改由天子直接控制,不準國人進入謀生。那麼周厲王為什麼要采取這樣的政策呢?其實我感覺,實行這樣的政策,也是為了解決西周當時面臨的巨大危機而不得已實行的戰時做法。首先看看西周後期周王室所面臨的威脅。西周并不是從周厲王一下子就開始衰落的,這個衰落也是有很長的曆史過程,在鄂候馭方鼎的銘文上顯示了在西周中晚期的周夷王和周厲王時期,周王室在東部面臨鄂候的叛亂,同時西周還面臨着淮夷和東夷的長期威脅,在鼎的銘文中記載,叛亂已經到達了周朝在東部的重鎮洛邑附近的伊洛流域。同時周厲王時期在周王室的西北部還有一個更為強大的敵人猃狁,周王室和猃狁經曆了多次的戰争,雙方互有勝負。其次,還有另外一個很重要的原因,西周實行分封制,分封制的初衷是,讓諸侯拱衛周天子,這樣形成層層保護,不可否認在分封制初期,對于促進國家經濟和社會穩定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這種制度的弊端到後期顯而易見,随着血緣關系的漸行漸遠,諸侯們做大而周王室的實際控制面積卻原來越小,到了西周晚期,已經沒有可供封賞的土地了,尤其在王畿内,分封土地已經不再有可能。所以西周王室在對外需要打仗鞏固國防,内有領主的割據,周王室直接控制的财源越來越少,所以實行“專利”也是周厲王采取的不得已的辦法而已。這種辦法讓西周中後期所積累的衰亂一次性的爆發了出來。于是導緻了“國人暴動。”當然也不可否認,周厲王的殘暴,但是更深層的原因是當時周王室面臨的困難和到西周晚期分封制帶來的弊端的顯現。

分封制的曆史影響(從國人暴動入手)3

等級

“國人暴動”中“國人”身份、地位和權力到底是怎樣的?

當“國人暴動”時候,周厲王要調兵抵禦,而大臣說:國人就是兵,兵就是國人,那麼西周的“國人”都是什麼身份呢?要了解這個問題,我們就要看看在《周禮》中提到的從西周時期延續到春秋時期的一項重要的制度,就是鄉遂制度,當時分封了很多的諸侯國,而剩下的一小片地方歸周天子直接統治,稱為王畿,王畿又被劃分成了“國”和“野”兩個區域,而這種對于王畿的布局方式叫做“體國經野”。“國”的區域包括了以王城作為中心聯通四郊六鄉在内,可以成為“國”,在“郊”以外,有相當距離的周圍地區叫做“野”。在這種制度劃分下生活在國的居民就可以被叫做“國人”,而生活在野的居民則被叫做“野人”。進一步探究“國人”的身份還要從國人和野人所相對應的西周社會群體政治地位來入手,在鄉遂制度中“鄉”和“遂”之間的區别并不僅僅隻是居住地在的區别,而且居住在不同地方的兩個群體在政治地位上也存在很大的差别。

我們先看看居住在六鄉的“國人”他們都享受什麼權利和需要盡什麼義務。在《周禮.小司徒》中記載掌管六鄉教法的小司徒的主要職責是建立軍事組織“五人為伍,五伍為兩,四兩為卒,五卒為旅,五旅為師,五師為軍。以起軍旅,以作田役,以此追胥,以令貢賦”,也就說說六鄉的居民構成了西周天子軍隊的基礎。也就是說這些人參與建立國家機器。除了這些,六鄉的居民能夠接受周天子的教育,也因此這些人組成了西周國家統治的基幹力量。六鄉的居民有權參與國家事務的處理。“國大詢于衆庶,則各帥其鄉之衆寡而緻于朝”,在西周時期的政治生活中,六鄉之民的國人相對于“遂”居住的的野人,是具有非常高的政治地位的。同樣,在分封體制下,諸侯國内部也有分封,這樣就形成了周天子的“國人”和諸侯國的“國人”。但是他們的權力都是相似的。在《左傳》中記載了發生在魯定公八年夏天的一件事情,當時的衛靈公和晉國會盟,确受到了晉國的排擠,衛靈公想脫離晉國的控制,但是他又害怕晉國的力量,又來舉行朝會,在得到國人的支持以後決定擺脫晉國,“衛候欲叛晉……行有曰,公朝國人,使賈問焉,曰:若衛叛晉,晉五伐我,病何如矣?皆曰:五伐我,猶可以能戰。賈曰:然則如叛之,病而後質焉,何遲之有?乃叛晉”,這段話充分說明了衛國的“國人”在國家利益面前有着絕對的話語權,衛靈公做什麼事情先要征得“國人的認同。

分封制的曆史影響(從國人暴動入手)4

分封制和宗法制度

除了決定這些國家大事,“國人”在君主的廢立問題上,同樣也是具有決定向的,晉惠公被秦穆公給俘虜了以後,晉惠公派大臣回國對國人說:“朝國人而以君命賞,且告之曰:孤雖歸,辱社稷矣。其蔔貳圉也”得到了國人的諒解以後,晉惠公才得以回到晉國。通過這些我們可以發現“國人暴動”事件中的國人,他們的身份确實不是一般意義上的老百姓,二是西周國家的統治所依靠的核心力量,他們是周天子王城中“鄉”的居民,是生活在王畿附近的軍事貴族集團。而

我們再來看看居住在遂的“野人”他們的身份和地位。在《孟子.滕文公上》中滕文公使畢戰問丼地,孟子曾經提到過“請野九一而助,國中十一是自賦”。這說明什麼呢,這說明了六遂的野人對周天子所承擔的義務就是助公田,而在《周禮.裡宰》中說明了裡宰的職責,裡宰的職責是“以歲時和耦于助”。也就是說六遂的居民在裡宰的監督下在井田制的公田裡勞動,同時六遂的居民還要承擔“出斂法”。所以六遂的居民生活負擔相對是比較重的。這些居住在遂的“野人”僅僅是被奴役的農業生産者。

小結

“國人暴動”實際上是西周後期社會矛盾集中爆發的産物,“國人暴動”也直接動搖了西周王朝的統治基礎,導緻了周王室更加快速的衰落。盡管後來有短暫的宣王中興,但周宣王以後,周幽王又來了個烽火戲諸侯,西周最終被犬戎所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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