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位滲水怎麼起訴?電動車在小區充電棚被人惡意損壞,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車位滲水怎麼起訴?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電動車在小區充電棚
被人惡意損壞
誰來賠償?小區物業有責任嗎?
協議離婚後
一方不配合房産過戶,該咋辦?
民法典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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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案例一
“我的新電動三輪車放小區充電棚,被人惡意損壞。小區監控攝像頭有拍攝到嫌疑人的作案經過,當晚同時有五六輛三輪車受損,已報警。請問我們的賠償金額怎麼計算?小區物業要承擔什麼責任?”
你有權要求侵權人賠償修理費等損失。小區物業是否需要承擔責任取決于其是否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
如果嫌疑人造成的損失超過人民币五千元,即達到了刑事立案标準,其行為涉嫌構成故意毀壞财物罪。對于你的車輛修理費等财産損失,在刑事訴訟過程中,你有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相關的物質損失。你可以憑借修理費發票、轉賬憑證來證明自己所遭受的具體損失金額。
你将電動車停在小區充電棚,一般來說你與小區物業之間并未形成具有完全注意義務的保管合同關系,其是否承擔責任,取決于物業是否盡到了一般管理人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物業服務人負有采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人身和财産安全的義務;如果物業公司盡到了安保義務,比如核實來訪人員、定時巡檢、保證監控設備正常運轉等,則其無需承擔賠償義務。
如果未盡到上述義務,則小區物業應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責任。
02
案例二
“協議離婚後,房子應該改為孩子的名字,協議上寫的很清楚,但是孩子父親一直拒不出面,不配合将房子過戶到孩子名下,總是以‘沒有地方住’為理由不騰出房子。還有就是孩子學費的問題,他也是拒不給付,我該怎麼辦?”
孩子父親應按照離婚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若其拒絕履行且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孩子母親作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财産的約定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孩子父親應該按照協議的約定履行相應的義務。
根據你的描述,雙方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将房屋過戶到孩子名下,該約定形式上看似具有贈與的特征,但實際上屬于夫妻雙方在離婚時,對于夫妻共同财産達成的分配方案,不能等同于一般的贈與關系,因此孩子的父親不能在房屋過戶前反悔或撤銷贈與,應當按當初的約定履行過戶義務。
關于孩子的學費,離婚後,父母對子女仍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和義務,孩子父親應按照離婚協議約定支付學費;另外,孩子在必要時還可以向其提出超過協議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針對孩子父親的行為,孩子母親可以先與其協商,要求其履行離婚協議中約定的義務,配合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并支付學費;協商後無法達成一緻或孩子父親以各種理由拖延的,孩子作為權利人,可以由其母親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轉自:“CCTV今日說法”微信公衆号
來源: 央視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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