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的時候,按照中國傳統的禮法,男女成親需要“三媒六聘”,也叫三書六禮。那麼,在當時所謂的三書六聘指的是什麼?接下來我們一起來看看。
首先我們來看看三書有哪些?三書指的是:聘書、禮書以及迎書。 聘書:訂親之書,用于男女雙方正式締結婚約;納吉﹝過文定﹞時用。 禮書: 過禮之書,是禮物清單,當中詳列禮物種類及數量;納徵﹝過大禮﹞時用。 迎親書: 即迎娶新娘之書。結婚當日﹝親迎﹞接新娘過門時用。古代的婚姻禮儀,指從議婚至完婚過程中的六種禮節,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這一娶親程式,周代即已确立,最早見于《禮記·昏義》。以後各代大多沿襲周禮,但名目和内容有所更動。漢平帝元始三年(公元三年)曾命劉歆制婚儀。漢朝以後至南北朝,皇太子成婚無親迎禮。而從東漢至東晉更是因社會動蕩,顧不得六禮,僅行拜時(拜公婆)之禮,連合卺儀式也不要了。直到隋唐,皇太子才恢複行親迎禮,帝室成婚也照六禮行事。宋代官宦貴族仍依六禮,民間則嫌六禮繁瑣,僅行四禮,省去問名和請期,分别歸于納采和納征。《朱子家禮》連納吉也省去,僅取三禮,三禮也成為明代的定制。清代僅重納采、親迎二禮,中間加女家鋪房一禮。清代《通禮》載,漢官七品以上才實行議婚、納采、納币、請期,請迎五禮。清末後,六禮演變紛繁,也就逐漸衰落了。
那麼六聘又有哪些呢:一,納采 六禮之首禮。男方欲與女方結親,請媒妁往女方提親,得到應允後,再請媒妁正式向女家納“采擇之禮”。《儀禮·士昏禮》:“昏禮,下達納采。用雁。”古納采禮的禮物隻用雁。納采是全部婚姻程序的開始。後世納采儀式基本循周制,而禮物另有規定。二、問名 六禮中第二禮。即男方遣媒人到女家詢問女方姓名,生辰八字。取回庚貼後,蔔吉合八字。《儀禮·士昏禮》:“賓執雁,請問名;主人許,賓入授。”鄭玄注:“問名者,将歸蔔其吉兇。”賈公彥疏:“問名者,問女之姓氏。”三、納吉 六禮中第三禮。是男方問名、合八字後,将蔔婚的吉兆通知女方,并送禮表示要訂婚的禮儀。古時,納吉也要行奠雁禮。鄭玄注:“歸蔔于廟,得吉兆,複使使者往告,婚姻之事于是定。”四、納征 亦稱納成、納币。六禮中第四禮。就是男方向女方送聘禮。《禮記·昏義》孔穎達疏:“納征者,納聘财也。征,成也。先納聘财而後婚成。”男方是在納吉得知女方允婚後才可行納征禮的,行納征禮不用雁,是六禮唯一不用雁的禮儀,可見古人義禮之分明。曆代納征的禮物各有定制,民間多用首飾、細帛等項為女行聘,謂之納币,後演變為财禮。五、請期 又稱告期,俗稱選日子。六禮中第五禮。是男家派人到女家去通知成親迎娶的日期。《儀禮·士昏禮》:“請期用雁,主人辭,賓許告期,如納征禮。”請期儀式曆代相同,即男家派使進去女家請期,送禮,然後緻辭,說明所定婚期,女父表示接受,最後使者返回複命。六、親迎 又稱迎親。六禮中第六禮。是新郎親自迎娶新娘回家的禮儀。《詩經·大雅·大明》:“大邦有子,天之妹,女定阙祥,親迎于渭。”親迎禮始于周代,女王成婚時也曾親迎于渭水。此禮曆代沿襲,為婚禮的開端。親迎禮形式多樣。至清代,新郎親迎,披紅戴花,或乘馬,或坐轎到女家,傧相贊引拜其嶽父母以及諸親。嶽家為加雙花披紅作交文,禦輪三周,先歸。新娘由其兄長等用錦衾裹抱至轎内。轎起,女家親屬數人伴送,稱“送親”,新郎在家迎侯。
三書六聘的傳統婚俗曆史悠久,可以追溯到西周。西周的“婚姻六俗”,對其後各朝代婚姻的形式産生了重要的影響。
在古代的某些朝代,男女若未完成三叔六聘的過程,婚姻便不被承認為明媒正娶,嫁娶儀節的完備與否,直接影響婚姻的吉利。不過,在不同的朝代,婚俗禮儀亦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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