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燃氣特許經營權和燃氣經營許可有什麼區别?
答:主要以下區别:一、許可目的不同。燃氣特許經營權,主要在于準許燃氣企業在一定期限及地域範圍内獨家從事管道燃氣基礎設施投資、建設、運營的權利。燃氣經營許可,主要在于解決燃氣經營資質的問題。二、法律依據不同。燃氣特許經營權,依據《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燃氣經營許可,依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燃氣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三、針對企業不同。管道燃氣企業,先簽訂燃氣特許經營協議,再辦理燃氣經營許可。瓶裝燃氣企業,一般隻需辦理燃氣經營許可。四、授予主體不同。燃氣特許經營權,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也可以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委托的部門,如燃氣管理部門,管委會等。燃氣經營許可,隻能是燃氣管理部門。五、獲取方式不同。燃氣特許經營權,《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規定,應當通過招标、競争性談判等競争方式選擇特許經營者。燃氣經營許可,采取申請核發的方式。六、權利載體不同。燃氣特許經營權,是燃氣特許經營協議。燃氣經營許可,是燃氣經營許可證。本文參照:【專稿】如何識别燃氣特許經營權與燃氣經營權?(丁天進 《天然氣與法律》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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