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産基礎知識與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2002年11月1日施行,目的是為了加強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産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衆生命和财産安全,促進經濟發展,明确了安全責任制并規定了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安全生産基礎知識與法律法規?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2002年11月1日施行,目的是為了加強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産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衆生命和财産安全,促進經濟發展,明确了安全責任制并規定了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2、安全生産法簡介《安全生産法》确立的我國安全生産基本法律制度:
企業負責——企業是安全生産的責任主體,即“管生産,必須管安全”;
國家監察——政府依法對企業的安全生産實施監督管理,即安全監察、安全審查;
行業管理——由政府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或授權的資産經營管理機構或公司,實施直管、專項監管;
社會監督——工會、群衆、媒體輿論;
中介服務——國家推行安全生産技術中介服務制度。
3、《安全生産法》賦予從業人員有關安全生産和人身安全的基本權利,可以概括為以下五項:(一)享有工傷保險和傷亡的求償權。
(二)危險因素和應急措施的知情權。
(三)安全管理的批評檢控權。
(四)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權。
(五)緊急情況下的停止作業和緊急撤離權。
4、生産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責任制度生産經營單位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産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由生産經營單位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或者個人經營的投資人予以保證,并對由于安全生産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緻的後果承擔責任。
資金投入主要包括: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教育、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防暑降溫等
安全基礎知識
1、安全的定義:
安:無危( 危險、危害)為安。
全:無損( 損傷、損害、損壞、損失)為全。
安全(safety),顧名思義.“無危則安,無缺則全”,即安全意味着沒有危險盡善盡美,這是與人的傳統的安全觀念相吻合的。
其一,安全是指客觀事物的危險程度能夠為人們普遍接受的狀态。
其二,安全是指沒有引起死亡、傷害、職業病或财産、設備的損壞或損失或環境危害的條件。
其三,安全是指不因人、機、媒介的相互作用而導緻系統損失、人員傷害、任務受影響或造成時間的損失。
2、安全生産
是指在生産過程中保障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就是說:既要消除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的一切有害因素,同時也要消除損害産品、設備或原材料的一切危險因素,保證生産正常進行。
3、我國安全生産的方針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4、什麼是安全生産責任制
安全生産責任制是根據安全生産法規建立的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在勞動生産過程中對安全生産層層負責的制度。
5、安全生産責任制的作用:
(1)明确了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及其他負責人、各有關部門和員工在生産經營活動中應負的責任。
(2)在各部門及員工間,建立一種分工明确、運行有效、責任落實的制度,有利于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3)使安全工作層層有人負責。
6、什麼是特種作業?
l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
(1)電氣作業(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3)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4)企業内機動車輛駕駛(5)登高架設作業(6)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7)壓力容器作業(8)制冷作業 (9)爆破作業(10)礦山通風作業(11)礦山排水作業(12)礦山安全檢查作業 (13)礦山提升運輸作業 (14)采掘(剝)作業(15)礦山救護作業(16)危險物品作業(17)經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批準的其它作業
7、三級安全教育
企業安全生産教育的3種形式是指新(工人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和經常性安全教育)。
三級安全教育是指新入廠職員、工人的(廠)級安全教育、(車間)級安全教育和(崗位(工段、班組))安全教育,它是廠礦企業安全生産教育制度的基本形式。
8、哪些屬于不安全行為?
A、操作錯誤、忽視安全、忽視警告:未經許可開動、關停設備等。
B、造成安全裝置失效:撤除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堵塞。
C、使用不安全設備
D、手代替工具操作
E、冒險進入危險場所
F、攀坐不安全位置
G、在必須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的作業或場合忽視其作用:不按規定配戴護目鏡、不戴防護手套、不穿安全鞋、不戴安全帽、在受限空間不戴呼吸器等。
H、不安全裝束:操縱旋轉設備時帶手套等。
9、職工的安全職責
(1)自覺遵守安全生産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并随時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遵守有關設備維修保養制度的規定;
(3)愛護和正确使用機器設備、工具,正确佩戴防護用品;
(4)關心安全生産情況,向有關領導或部門提出合理化建議;
(5)發現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組長或有關部門彙報;
(6)發生工傷事故,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報告領導,并協助調查工作;
(7)努力學習和掌握安全知識和技能、熟練掌握本工種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規程;
(8)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護意識;
(9)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對個人安全生産負責。
10、員工的權利
①知情權,即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
②建議權,即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産工作提出建議;
③批評權、檢舉、控告權,即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
④拒絕權,即有權拒絕違章作業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⑤緊急避險權,即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場所;
⑥依法向本單位提出損害賠償要求的權利;
⑦獲得符合國家标準或者行業标準勞動防護用品的權利;
⑧獲得安全生産教育和培訓的權利等。
11、安全帽的防護作用:
防止物體打擊傷害
防止高處墜落傷害頭部
防止機械性損傷
防止污染毛發傷害
12、安全帽使用注意事項:
(1)要有下額帶和後帽箍,并拴系牢固,以防帽子滑落與碰掉;
(2)熱塑性安全帽可用清水沖洗,不得用熱水浸泡,不能放在暖氣片上、火爐上烘烤,以防帽體變形;
(3)安全帽使用超過規定限值,或者受過較嚴重的沖擊後,雖然肉眼看不到裂紋,也應予以更換。一般塑料安全帽使用期限為三年;
(4)佩戴安全帽前,應檢查各配件有無損壞,裝配是否牢固,帽襯調節部分是否卡緊,繩帶是否系緊等,确信各部件完好後方可使用。
13、防護眼鏡和面罩的作用:
(1)防止異物進入眼睛
( 2)防止化學性物品的傷害
( 3)防止強光、紫外線和紅外線的傷害
(4)防止微波、激光和電離輻射的傷害
14、防護眼鏡和面罩使用注意事項:
(1)選用的護目鏡要選用經産品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的産品;
(2)護目鏡的寬窄和大小要适合使用者的臉型;
(3)鏡片磨損粗糙、鏡架損壞,會影響操作人員的視力,應及時調換;
(4)護目鏡要專人使用,防止傳染眼病;
(5)焊接護目鏡的濾光片和保護片要按規定作業需要選用和更換;
(6)防止重摔重壓,防止堅硬的物體磨擦鏡片和面罩
15、防塵防毒用品的作用:
(1)防止生産性粉塵的危害。由于固體物質的粉碎、篩選等作業會産生粉塵,這些粉塵進入肺組織可引起肺組織的纖維化病變,也就是塵肺病。使用防塵防毒用品将會防止、減少塵肺病的發生。
(2)防止生産過程中有害化學物質的傷害。生産過程中的毒物如一氧化碳、苯等侵入人體會引起職業性中毒。使用防塵防毒用品将會防止、減少職業性中毒的發生。
16、防護手套的作用:
(1)防止火與高溫、低溫的傷害。
(2)防止電磁與電離輻射的傷害。
(3)防止電、化學物質的傷害。
(4)防止撞擊、切割、擦傷、微生物侵害以及感染。
17、防護手套使用注意事項 :
(1)防護手套的品種很多,根據防護功能來選用。首先應明确防護對象,然後再仔細選用。如耐酸堿手套,有耐強酸(堿)的、有耐低濃度酸(堿),而耐低濃度酸(堿)手套不能用于接觸高濃度酸(堿)。切記勿誤用,以免發生意外。
(2)防水、耐酸堿手套使用前應仔細檢查,觀察表面是否有破損,采取簡易辦法是向手套内吹口氣,用手捏緊套口,觀察是否漏氣。漏氣則不能使用。
(3)絕緣手套應定期檢驗電絕緣性能,不符合規定的不能使用。
(4)橡膠、塑料等類防護手套用後應沖洗幹淨、涼幹,保存時避免高溫,并在制品上撒上滑石粉以防粘連。
(5)操作旋轉機床禁止戴手套作業。
18、絕緣鞋(靴)的使用及注意事項 :
(1)應根據作業場所電壓高低正确選用絕緣鞋,低壓絕緣鞋禁止在高壓電氣設備上作為安全輔助用具使用,高壓絕緣鞋(靴)可以作為高壓和低壓電氣設備上輔助安全用具使用。但不論是穿低壓或高壓絕緣鞋(靴),均不得直接用手接觸電氣設備。
(2)布面絕緣鞋隻能在幹燥環境下使用,避免布面潮濕。
(3)穿用絕緣靴時,應将褲管套入靴簡内。穿用絕緣鞋時,褲管不宜長及鞋底外沿條高度,更不能長及地面,保持布幫幹燥。
(4)非耐酸堿油的橡膠底,不可與酸堿油類物物質接觸,并應防止尖銳物刺傷。低壓絕緣鞋若底花紋磨光,露出内部顔色時則不能作為絕緣鞋使用。
(5)在購買絕緣鞋(靴)時,應查驗鞋上是否有絕緣永久标記,如紅色閃電符号,鞋底有耐電壓多少伏,等表示;鞋内有否合格證,安全鑒定證,生産許可證編号等。
19、防靜電鞋、導電鞋的使用注意事項 :
1)在使用時,不應同時穿絕緣的毛料厚襪及絕緣的鞋墊。
2)使用防靜電鞋的場所應是防靜電的地面,使用導電鞋的場所應是能導電的地面。
3)禁止防靜電鞋當絕緣鞋使用。
4)防靜電鞋應與防靜電服配套使用。
5)穿用過程中,要按規定進行電阻測試,符合規定才可使用。
20、安全帶的作用:
預防作業人員從高處墜落
21、安全帶使用注意事項 :
(1)在使用安全帶時,應檢查安全帶的部件是否完整,有無損傷,金屬配件的各種環不得是焊接件,邊緣光滑,産品上應有“安鑒證”。
(2)使用圍杆安全帶時,圍杆繩上有保護套,不允許在地面上随意拖着繩走,以免損傷繩套,影響主繩。
(3)懸挂安全帶不得低挂高用,因為低挂高用在墜落時受到的沖擊力大,對人體傷害也大。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