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來了!
涉及楓泾鎮新春村
補償安置标準如下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滬金征地補告〔2021〕第1017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關于落實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的範圍:
金山區楓泾鎮新春村2、3、4組;拟征收農用地15117.7平方米、建設用地0.3平方米、未利用地8.1平方米,合計拟征地面積15126.1平方米。
二、土地補償費補償标準、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補償費标準,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補償費标準(2020)》(滬規劃資源規〔2020〕20号)執行,标準為楓泾鎮88.80元/平方米,補償費支付給拟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支付方式為轉賬。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标準、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補償标準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補償标準(2020)》(滬規劃資源規〔2020〕20号)執行,補償費支付給所有者,支付方式為轉賬。
青苗補償标準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補償标準(2020)》(滬規劃資源規〔2020〕20号)執行,标準為糧棉地4.5元/平方米,蔬菜地7.8元/平方米,補償費支付給所有者,支付方式為轉賬。
四、拟征地補償金額彙總表(單位:平方米,元)
五、拟征地範圍内涉及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共同舉辦企業)補償的,詳見《征地房屋補償方案公告》。
六、《拟征地告知書》公布後,财物狀況無合法理由發生變化的,不予對變化後的财物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七、拟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見的,請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2021年3月25日前提出書面意見,送達區土地管理部門。逾期未提出的,視作無意見。
多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并在書面意見中明确指出的,金山區人民政府将組織召開聽證會。
八、《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在征求意見後,報金山區人民政府批準。區土地管理部門将組織實施後續工作。
特此公告。
聯系人:居明華、陸強
67326082
聯系地址:山陽鎮海豐路506号
聯系人:宋傑
57953126
聯系地址:金山大道1800号
監督電話:57952955
金山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1年2月23日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滬金征地補告〔2021〕第1018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關于落實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的範圍:金山區楓泾鎮新春村4組;拟征收農用地3386.6平方米、建設用地80.6平方米、未利用地1.2平方米,合計拟征地面積3468.4平方米。
二、土地補償費補償标準、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土地補償費标準,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補償費标準(2020)》(滬規劃資源規〔2020〕20号)執行,标準為楓泾鎮88.80元/平方米,補償費支付給拟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支付方式為轉賬。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标準、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着物補償标準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補償标準(2020)》(滬規劃資源規〔2020〕20号)執行,補償費支付給所有者,支付方式為轉賬。
聯系地址:金山大道1800号監督電話:5795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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