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域副中心城市有哪些? 省域副中心城市發展戰略是理論界近年來提出的區域經濟發展戰略,它與其它的地級城市區别就是市委一把手由省委、省政府領導兼任設立省域副中心的目的就是推動區域經濟科學、協調快速發展,再造經濟增長極,減輕省域中心城市的發展壓力,對省域副中心城市設立的要求就是要具有較強的經濟實力和輻射能力這一戰略的實施,省委、省政府對省域副中心城市給予了政策上的傾斜,它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帶來了新的機遇由于經濟的快速發展,需要轉移大量的農村勞動力進入城市務工,農民土地經營權可以大量流轉,農業規模化經營有望實現,城鎮化發展速度和質量也能進一步提高,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省域副中心城市有哪些?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省域副中心城市發展戰略是理論界近年來提出的區域經濟發展戰略,它與其它的地級城市區别就是市委一把手由省委、省政府領導兼任。設立省域副中心的目的就是推動區域經濟科學、協調快速發展,再造經濟增長極,減輕省域中心城市的發展壓力,對省域副中心城市設立的要求就是要具有較強的經濟實力和輻射能力。這一戰略的實施,省委、省政府對省域副中心城市給予了政策上的傾斜,它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帶來了新的機遇。由于經濟的快速發展,需要轉移大量的農村勞動力進入城市務工,農民土地經營權可以大量流轉,農業規模化經營有望實現,城鎮化發展速度和質量也能進一步提高。
省域副中心城市,以下簡稱副中心城市,這一理論是近年來理論界專家提出的區域經濟發展概念,副中心城市既不等同于省會城市,也不等同于計劃單列城市、特區城市,而是與其它地級市在級别上相等,隻是領導體制與其它地級城市有所不同,即副中心城市的市委一把手由省委、省政府領導兼任。它的主要目的是解決省域中心城市在發展過程中由于輻射力末端衰減和城市管理成本不斷攀升,影響經濟增長速度和改善民生的進程,需要培育經濟新的增長極支點城市,即副中心城市。支點城市是相對支柱城市中心城市而言的。副中心城市的選定也有它的客觀要求,主要以地理位置、經濟實力、輻射能力、經濟資源等因素作為确定的重要參考依據。副中心城市不能過多,從省域經濟協調發展的需要,選定一到二個是比較符合中國省域經濟發展的實際。副中心城市理論的實踐剛剛開始,本文對其實踐意義和發展要求作一些探讨。
一、副中心城市的實踐意義
副中心城市的主要實質就是培育新的經濟增長極,同時,它對提高城鎮化率、緩解中心城市的發展壓力、加快農業現代化的步伐等方面也有着十分重要的推進作用。
1、培育經濟增長極支點城市
中心城市是省域經濟發展的支柱,在粗放型經濟的條件下,中心城市發展速度過快,人口急劇膨脹,使得市内交通堵塞嚴重,房價不斷攀升,經濟運行成本大幅增加,經濟發展動力有些放緩,再造經濟增長極是省域經濟科學發展的新動力。原湖北省委書記李鴻忠在12年前也就是2010年在湖北兩會上說“建設省域副中心是全省全局的需要,光靠武漢一市獨大不可能撐起湖北,從區域協調發展來看,也是不可能持久的,必須要再造、創造形成新的經濟增長極。其中城市群也好,城市圈也好,都是為了強化、推動省域副中心建設”。
由此可見,副中心城市就是在中心城市圈以外的城市群中的“領頭羊”,副中心城市僅次于中心城市,同樣有“中心”的含義,隻是處在稍微低一點的層次上。副中心城市不單是要增加本城市的增長速度,還要求它帶動城市群中的其他城市的快速發展。副中心城市之所以被認定為新的經濟增長極,一是它現有城市骨架不大,經過科學規劃,超速發展,不會帶來“超大城市病”,即住房難、交通難、就業難等問題。二是副中心城市被确定為城市群中的經濟發展主導城市,區域協調能力進一步增強,重複投資、重複建設的項目得到有效調控,資源利用率低下的現象,會有所節制。三是創業就業環境得到優化。副中心城市的一把手由省委、省政府的領導兼任,協調效率将會不斷提高。副中心城市是一張招商引資的金質名片,它直接告訴投資者,這個城市是本省發展環境最優的幾個城市之一,同時,高端人才在擇業時,也會首先選擇發展環境比較好的城市。副中心城市由于領導體制的調整,協調效果進一步加強,城市群内的資源由過去的互相封鎖到資源共享,省域經濟發展由一個中心主導到中心、副中心雙重主導,這對區域經濟科學發展具有較大的推動作用。
2、推進農業現代化發展進程
實施副中心城市戰略,既可以減少農村人口,提高城鎮化率。又可以為農民承包土地流轉提供機遇,實現農村土地經營權的集約經營。土地承包權的流轉有高層次與低層次之分,低層次的流轉就是承包人的更換,粗放型經營方式不變,高層次的流轉則是實現土地的集約經營,改變小農生産模式。即将成片、成畈的收購土地經營權,進行土地規模經營,從而實現農業的真正意義上的機械化、科技化、現代化。當前農業不能實現規模經營的原因,一是“土地”是農民的養老保險。農民沒有養老保險,隻有依靠土地承包權來替代“養老保險”,維持養老時期的最低生活保障,土地對農民來說是生存的根本。二是土地集中困難重重。在現有的農村土地使用權處于分散經營狀态,有的承包戶經營效益好,有的經營效益差,有的是種植業,有的是養殖業,有的願意轉讓,有的不想轉讓,進行整體收購的工作則是十分困難。還有資金方面的困難,緻使農業生産長期處在粗放型生産模式。三是農業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目前我國農村土地經營權是以一家一戶承包的形式出現的,其中溝渠、道路、田埂的浪費十分驚人。還有因發展的方式不同,有的農田改魚塘,有的種果樹等,緻使種糧食的無法保證正常的灌溉、排水,農民隻得望天收,或者讓土地荒廢。這些問題的存在主要是土地經營權過度分散,從效益的角度講,一家一戶農民經濟體解決這些問題是不劃算的。
因此,副中心城市建設要把握好對農業發展的調整機遇。從城市群的角度來看,它要成為區域特大城市,意即城市人口要達到200萬以上,城市骨架也會大大擴展,勞動力和城市用地需求也将急劇增加。在吸納農村勞動力的同時,從根本上改變農民的身份,即納入社會保障體系,對整村整鄉的土地進行整體收購,實現土地資源集約化。這裡的集約不但要使某個區域的土地全部能夠集中統一經營,還要将這個區域内的農民就業、養老統籌安排就緒,徹底解決農民的後顧之憂。
3、提升城鎮化的速度和質量
城鎮化是農村人口持續向城鎮聚集的過程,也是農業現代化的必然過程。副中心城市的發展目标是特大城市,城市人口、城市骨架要達到相當的規模。當前,世界城鎮化平均水平已超過50,有一半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城市,發達國家達到70%,有的甚至達到80%以上,我國的城鎮化率隻占50%多一點,可見我國還要大力提高城鎮化發展速度。一個城市的農村人口比例過大,農民人均收入不可能過高,因為城市居民消費農産品的數量是有限的,消費數量的多少隻是受價格規律的影響産生波動,而不會有質的飛躍。副中心城市對提高城鎮化率有着積極的推進作用。
一是迅速提高城鎮人口比率。副中心城市一般是大中城市,人口大多在百萬以下,如按特大城市的人口200-500标準設計,人口至少要增加到200萬以上,人口數量要增加一倍以上,這就是說副中心城市在短期内要給城市群内的農村有文化、有抱負的青壯年提供100多萬的就業崗位,逐步實現城市化率達到或超過世界平均水平,達到發達國家水平,為農業耕地實現集約化經營提供發展空間。
二是适應農業現代化的要求。農業現代化的主要标志就是實現先進的機械化和規模化的生産。農産品價格受國際市場的影響,不可能按照生産成本實現溢價銷售。因此提高農業生産單位效益,是解決農村問題的根本途徑。實現農業現代化,農業生産勞動力就會産生“過剩”,“過剩”就要轉移。我國現在轉移農村勞動力的方式,叫“農民工”,這種方式沒有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問題,身份沒有變,隻是錢掙得多一點,耕地種不種不影響承包者的生活,浪費反而嚴重。隻有确保“農民工”完全溶入城市生活,才能實現土地真正意義上的流轉。
三是改變農民的生存環境。改革開放幾十年來的今天,農民的溫飽問題基本解決,缺錢花的家庭也是極少數。由于農民分散居住,在供電供水、道路通暢、子女上學、養老就醫、文化生活等方面,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還是沒有縮小與城市的差距。隻有搬遷一些邊遠地區農民進入城市,才能從根本上改變部分農民的生存環境。
4、緩解中心城市的發展壓力
我國部分省域中心城市,特别是一些超大城市,由于過去隻注重發展速度,而忽略了發展質量,城市人口不斷增加,緻使城市交通擁堵、房價不斷攀升,城市運行成本不斷升高。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交通成為城市發展的難題。超大城市由于城市交通格局遠遠不能适應現代交通工具發展速度的需要,堵車現象經常出現,有的路段和橋梁不得不用制度來限制車輛通行,就是交通秩序正常情況下,公交車從城市中心到郊區也要行使一至二個小時,這對一個上班族來說,一個工作日的時間要超過十小時,自己開車的時間不會少到那裡去。即使超大城市鋪設過江隧道、修建高架橋、地鐵、輕軌列車,還是不能解決交通緊張的在局面。
二是房價令普通員工難以承受。當前我國特大城市的房價是二三線城市的兩倍以上,有的則達到五、六倍,甚至更高,并且在量上是有限的,這樣的房價令年輕的中高級人才難以安居樂業,因為收入的增長遠遠落後于房價的增長,緻使他們的生活壓力增大,工作的積極性受到影響,工作效能降低,這是由于人才過度集中在超大城市的原故。
三是超大城市居民的生活質量難以提高。城市人口高度密集,空氣質量指數較低,影響身體健康,城市垃圾處理、物業管理、生活用水等成本普遍高于二三線城市,使普通居民生活質量難以提高,如果繼續無限制的發展超大城市規模,可能房價會繼續攀升,上學難、就醫難等問題會更加突出。超大城市還有其他方面的問題,隻是現在還不十分嚴重罷了。相對中心城市來說,副中心城市基本上沒有什麼“城市病”。它的人口規模大都在百萬以下,超大城市的交通弊端可以通過提前規劃來防止副中心城市周邊的土地充足,可以保障城市居民住房較低價格的供求,城市規模相對較小,各種運輸成本相對偏低,居民的生活成本漲幅會小于超大城市。如果說過去一個省域經濟的發展是依靠中心城市,現在增加一、二個副中心城市,分擔中心城市的發展壓力,這對中心城市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是一個積極的支持,即使中心城市的發展速度有所放緩,也不影響省域經濟的全局發展速度。
二、副中心城市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副中心城市是從諸多的地級市中挑選确立的。它在協調區域發展、經濟綜合實力、經濟輻射能力、資源儲備潛力、适宜居住環境等方面優越于其他同等城市。
1、在城市群中的地理位置優越
優越的地理位置是一個城市具有可持續發展空間的先決條件,所謂優越的地理位置就是一個城市在城市群中所處的位置、水陸空交通發達、地理條件适宜經濟大規模地發展,這些優勢是本城市群中的任何一個城市現在和将來都無法取代的。
一是所處的地理位置适中。作為區域經濟的中心,城市建設要有較大的規模,地理環境、地理條件要适宜發展為特大城市或超大城市。比城市群中的其它城市,甚至周邊的城市都要優越,可成為商家“必争之地”。
二是可建成立體交通格局。交通是一個城市發展速度的重要條件,高效便捷的交通是投資、創業者必須考慮的條件。高速公路、高速鐵路、航空、水路是現代城市化的标志,有了這些條件,還要看它們的運輸盈虧狀況,如果不能正常運行,甚至關停,還不是高效的。還有一個運輸成本比較問題,選擇不同的運輸工具,運輸成本就有高低之分。具備各種交通條件,對發展制造業是一個有利的條件。
三是适宜發展的地形地貌。我國一個基本國情是人多地少,土地資源十分有限,在城市化的過程中也要優先考慮保留農業用地。平原地區農業産出率比較高,發展特大城市應該盡量避免,高山地區發展特大城市,交通困難,生産生活成本過高,發展規模不宜過大,丘陵地區工程建設成本比平原地區高,比高山地區成本低,土質較為穩定,不易發生大的自然災害,更适合于大城市的建設。
2、綜合實力排在同等城市前列
一個城市被确定為經濟副中心城市,不但要考慮他的發展後勁,還應考慮他當前經濟發展的各項指标是否排在其他城市前列,如果排名落後,其他城市不認可,副中心城市的輻射作用就很難體現。反映綜合實力主要在:
一是GDP總量。GDP總量是一個城市經濟發達程度的綜合反映,沒有排名靠前的經濟總量,其他城市就會懷疑“副中心”經濟輻射能力,甚至懷疑決策意圖。GDP如果在正常的發展情況下,是能夠反映一個城市經濟發展的質量,它也是一個城市綜合優勢的聚集表現。
二是城鎮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吸引就業人員一項重要指标,一般來說,就業、創業人員會選擇可支配收入高的城市,這是因為可支配收入高表明經濟運行質量好,創業就業環境好。
三是多年來經濟保持高速增長态勢。經濟增長速度是衡量一個城市經濟規模擴張質量的外在表現,沒有較快的發展速度,其他的經濟指标發展再好,也不能保證它能起到新的經濟增長極的作用。一個城市的經濟增長速度如果是保持逐年高速遞增,這表明這個城市的經濟運行狀态是良好的,具有較強的發展動力。
3、輻射條件具有較好時空基礎
輻射本意是指機械波或電磁波或大量微觀粒子從它們的發射體出發,在空間或媒質中向各個方向傳播的過程,這裡的輻射是指副中心城市經濟活力從中心向各個方向滲透和影響的過程。如果副中心城市本身就受到一些硬件環境的制約,輻射的效率就會大大的打折,甚至遭到反輻射。要使副中心城市具有較強的輻射力,就要考慮副中心城市輻射的基本要件。
一是輻射半徑。專家認為副中心與中心、另一個副中心的距離要在三百公裡左右,這是有道理的。現代的交通工具已經十分快捷,如果與中心城市距離過近,它的發展始終不能脫離中心城市的影響,隻能成為中心城市的衛星城市。如果與另一個副中心城市距離過近,它們之間的競争程度會不斷加劇,總會有一個執掌市場競争的主動權,副中心城市的确立就顯得多餘。
二是交通發達。交通便捷是現代經濟快速發展的重要基礎條件,沒有便捷的交通,投資的效益就會大大降低。副中心城市不但要有便捷的交通條件,而且還要處在交通的樞紐位置上,即在城市群中有不可替代的位置,否則,資本的投向其他副中心城市發展就缺乏動力。
三是豐富礦産資源。原材料是決定生産成本高低的關健因素,如果本市的支柱産業的原材料取自于本地,它的運輸成本就降低了許多,産出的商品價格就自然有競争能力,且不說還能調控市場的供求關系。
四是支柱産業。支柱産業是一個城市經濟的發動機,發動機性能決定城市經濟的發展速度和質量。科技含量高的産業,産出比就高,反之,産出比就低。支柱産業對提高幅射能力是一個重要的因素,副中心城市需有多個支柱産業。
三、我國具備成為省域副中心城市條件的城市
按照以上省域副中心城市的條件,我國具備省域副中心城市條件的城市如下:
1、四川省:完全具備條件的城市有綿陽市、南充市、宜賓市,初步具備條件的城市有泸州市、西昌市、攀枝花市、達州市、樂山市、内江市與自貢市合并後的城市。
2、貴州省:完全具備條件的城市有遵義市,初步具備條件的城市有六盤水市。
3、江西省:完全具備條件的城市有贛州市,初步具備條件的城市有九江市。
4、湖北省:完全具備條件的城市有襄陽市,初步具備條件的城市有宜昌市。
5、湖南省:完全具備條件的城市有嶽陽市、衡陽市,初步具備條件的城市有懷化市、常德市、郴州市。
6、雲南省:完全具備條件的城市有曲靖市,初步具備條件的城市有大理市、蒙自市。
7、新疆自治區:完全具備條件的城市有喀什市、伊甯市,初步具備條件的城市有庫爾勒市。
8、新疆兵團:完全具備條件的城市有石河子市、阿拉爾市,初步具備條件的城市有圖木舒克市。
9、青海省:完全具備條件的城市有格爾木市,初步具備條件的城市有海東市。
10、西藏自治區:完全具備條件的城市有日喀則市,初步具備條件的城市有林芝市。
11、甯夏自治區:完全具備條件的城市有石嘴山市,初步具備條件的城市有固原市。
12、江蘇省:完全具備條件的城市有徐州市(蘇州市與南京市屬于中心城市),初步具備條件的城市有南通市。
13、浙江省:完全具備條件的城市有溫州市(杭州市與甯波市屬于中心城市),初步具備條件的城市有金義(金華-義烏)。
14、廣東省:完全具備條件的城市有汕頭市、湛江市(廣州市與深圳市屬于中心城市)。
15、海南省:完全具備條件的城市有三亞市,初步具備條件的城市有三沙市、儋州市、瓊海市。
16、廣西自治區:完全具備條件的城市有柳州市,初步具備條件的城市有桂林市、北海市。
17、陝西省:完全具備條件的城市有寶雞市,初步具備條件的城市有榆林市、漢中市。
18、甘肅省:完全具備條件的城市有天水市,初步具備條件的城市有酒嘉(酒泉-嘉峪關)。
19、内蒙古自治區:完全具備條件的城市有包頭市,初步具備條件的城市有鄂爾多斯市、赤峰市。
20、黑龍江省:完全具備條件的城市有齊齊哈爾市,初步具備條件的城市有大慶市、佳木斯市。
21、吉林省:完全具備條件的城市有吉林市,初步具備條件的城市有延吉市。
22、遼甯省:完全具備條件的城市有丹東市(沈陽市與大連市屬于中心城市)。
23、河北省:完全具備條件的城市有邯鄲市、唐山市(石家莊市與雄安新區屬于中心城市)。
24、山東省:完全具備條件的城市有煙台市、臨沂市(濟南市與青島市屬于中心城市)。
25、山西省:完全具備條件的城市有大同市、長治市。
26、安徽省:完全具備條件的城市有蕪湖市,初步具備條件的城市有阜陽市、安慶市。
27、河南省:完全具備條件的城市有洛陽市,初步具備條件的城市有南陽市。
28、福建省:完全具備條件的城市有泉州市(福州市與廈門市屬于中心城市)。
29、台灣省:完全具備條件的城市有高雄市,初步具備條件的城市有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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