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工會經費上繳比例有哪些規定?工會經費的上交比例一直是才财務人員關注的話題之一,為了幫助大家能夠更清楚的理解和掌握,小編搜集了一些資料僅供各位進行參考閱讀,具體的内容分析請仔細閱讀全文。
工會經費上繳比例有哪些規定?
答: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的2%計提,成立工會組織的,按工會經費按40%上繳上級工會組織.未成立工會組織的,工會經費按全額上繳上級工會組織,一般工會經費返回企業基層工會的比例為60%.
工會經費用于對員工的宣傳活動支出、文藝活動支出、體育活動支出、工會幹部訓練費,是指培訓工會專職人員的費用、工會行政費有關支出、補助支出(包括工會會員的困難補助和職工集體福利事業的補助費用).
事業單位工會經費個人上繳比例
《工會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工會經費的來源:
1、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
2、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繳的經費;
3、工會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
4、人民政府的補助;
5、其它收入.
目前工會經費由地稅部門代征.各企業、事業單位應按工資總額的2%比例提取工會經費,并将其中的40%部分上繳上級工會,地稅部門征繳數額為繳費單位應上繳的工會經費部分,即指按征繳基數的2%提取工會經費總額的40%部分.對于已辦理稅務登記且開業或設臨已滿一年仍未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繳納工會籌備金,按工資總額的2%計算,暫按其40%的比例向地稅部門申報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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