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部縣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公告
(第三十五批)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的規定,本院對下列被執行人公開曝光,并将其納入國家失信人員名單庫,在行政審批、融資信貸、市場納入、出行消費方面進行懲戒。并不得:
1、乘坐飛機、豪華客船、高鐵、動車;
2、在夜總會、桑拿浴室、健身房等高消費場所消費;
3、購置高檔商品、大額生活用品;
4、購買、新建、擴建、裝修房屋;
5、外出旅遊、度假。
如有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一經發現或經舉報查實,本院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為處以罰款、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希望社會各界和人民群衆予以協助監督,如發現被執行人有違反本公告的行為,請即向法院舉報。
0817-5525466
南部縣人民法院
2022年6月30日
再次提醒各位失信被執行人一次失信,處處受限!請盡快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确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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