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逆劉而上(ID:yuanyuankaoshi)
01 “感謝你做我的媽媽”符建濤是個了不起的小孩。
被拐的時候才4歲,但他有記憶。
他隐約記得,家裡是開小賣店的,記得媽媽給他買的糖果的牌子。
記得小的時候跟媽媽去動物園玩,他們把蛇搭在哥哥的脖子上,他,抓着蛇的尾巴。
他甚至記得媽媽吓唬他的那句話,“再不聽話就把你賣了”;
以至于他到了陌生的人家以後,不敢喊也不敢鬧,怕被打,也怕自己真的是被媽媽賣掉的。
這樣的孩子做起選擇來,很是堅定。
他學了初中生物以後,自己跑去驗了血型;
他主動給媽媽打了時隔14年的第一個電話,說我是符建濤;
他給媽媽發信息,祝媽媽生日快樂:14年簡單的言語無法形容你的痛苦,感謝你做我的媽媽,這是我此生最大的幸運與福氣......隻願歲月從不敗美人......未來我陪你夕陽漫步。
盡管親生父母并沒有養父母有錢,但他還是回到了親生父母身邊。
因為他特别清楚:
這些年他們為了找我,付出了太多太多,如果我繼續留在這邊,對他們又是一次打擊。
符建濤是個好孩子。
但不是所有的孩子,都會做這樣的選擇。
02 “都是我的父母,說不清孰輕孰重”
孫海洋一家找兒子孫卓,也找了14年。
14年間,幾乎跑遍了所有的省份,天涯海角地找;
懸賞金從5萬,漲到10萬,再到20萬,變賣家産地找;
騙子打來電話,孫爸爸都要小心翼翼地懇求,生怕漏掉一丁點兒的希望;
奶奶當年一頭黑發,舉着個牌子跪地痛哭尋求幫助,有生之年再抱住孫子,已然是白發蒼蒼……
但是兒子,不記得他們了。
一點兒都不記得。
他當然也明事理:我的親生父母找了這麼多年,是很疼我的,我也謝謝他們,他們一定很辛苦。
但他也很坦誠:
可能不會留到親生父母那邊,他們應該會很失望吧。
知道事實後,對養父母感情沒有什麼變化,沒有産生過恨意。
兩邊都是我的父母,說不出誰輕誰重。
現在的父母不管怎樣,養了我十幾年……我現在多了一個家,這邊是我的父母,那邊也是。
他甚至說:如果養父母被判刑,自己會生氣。
看,買家用十幾年的養育之恩,把自己的身份,洗白了。
恩情成了護甲。
孩子說不恨,孩子說是家,是父母。
也難怪有句話說:被人販子拐走孩子的家庭,會失去兩次孩子,一次是被拐走時,一次是找到時。
你永遠無法左右,人的愛恨。
03 當買家可真“舒服”啊
看得人好生氣。
當買家可真“舒服”啊。
偷了别人家的心頭肉回來,朝夕相處了十幾年,對孩子好。
就算有一天事情敗露了,東窗事發了,孩子也護着你。
孩子覺得,他們畢竟養了我。
可是,誰稀罕呢?
人家有自己的親爸親媽,能栽培他,珍惜他,愛他,能把孩子養得更優秀,更出色。
你憑什麼挾恩圖報?
你就該雞飛蛋打,人财兩空。
甚至有的情況是:
買家偷了個孩子回來,親生父母一年接一年地找,找得傾家蕩産,家徒四壁。
孩子找到了以後,不願意回到“家庭條件差”的親生父母身邊。
買家不僅靠情留住了人,也靠錢留住了人。
憑什麼?
“養父母被原諒,阖家歡樂”的感人劇情,誰都不想看見。
因為我們一直以來樸素的價值觀,就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買賣同罪。
但現實好像真的往人心上再刺了一刀。
都不是鐵石心腸。
就算是符建濤那樣的小孩,在與父母相認後,也曾問生母:是否能諒解養父母。
04 說“原諒”的父母,隻是先松了手
我以前一直不能理解所謂的“原諒”,直到我看到了一個更唏噓的事。
有個小孩3歲被拐賣,7歲知道自己不是養父母親生的。
初中被找到的時候,跟父母之間的關系很尴尬,很生分,不愛說話,很内向。
他跟着親生父母回家過暑假,過得一點都不開心。
爸爸想帶他回去看看爺爺,因為沒找到孫子,是老人一直以來的遺憾。
孩子說不去。
爸爸說,我們想更多地關心你。
孩子說,逼了我一下午,你很關心我?
他拒絕跟親生父母溝通,把自己關在房間。
有次爸爸忍無可忍踹開他的房門,他對得爸爸大喊:你害得我沒有家了。
孩子說,我恨你,我兩邊都恨。
我突然懂了,父母的要求真的很低很低。
如果“兩邊都恨”和“隻對養父母有感情”二選一;
如果“找不到孩子”和“找到孩子以後,孩子選擇留在養父母身邊”隻能二選一;
他們一定會毫不猶豫選後者。
就像包公斷案,讓兩個女人争奪孩子,來判斷誰是孩子的媽媽。
親生母親會先放手,認輸,因為心疼。
親生父母和養父母争奪孩子的心,親生父母往往會先讓步,因為不舍得孩子為難。
知道孩子平安無事,順順利利長大了就好。
誰都不想原諒買家,那些說出“原諒”的父母,不是不怨了。
他們隻是先松了手。
怕傷到孩子。
本文來源:公衆号@逆劉而上,作者劉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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