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本文作者周火火,創業新人,媒體及公關營銷從業背景。工作經曆包括:國内财經媒體負責中國對外投資領域報道、宏盟集團旗下公關公司負責整合營銷。 2014年 離職開始創業。
我的創業故事開頭很标準,但是結局卻出乎了我的預料。
我和朋友是實業、營銷和媒體背景出身,沒有技術開發能力。所以我們想先找一個技術 APP 公司,做一個簡單的産品原型,測試一下需求和市場。
因為自己沒有技術背景,無法判斷技術團隊的實力。所以,我采取了在創業圈人脈推薦的方式來尋找。
最終找到的公司(代号M)滿足了我設定的各項标準:
我覺得自己做了正确的選擇。于是 4 月 21 日簽署了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支付了 50%的費用,總計 80,504 元。在之後的 5、6、7月,雙方的工作集中在産品開發需求的讨論,UI 和 UX 的設計上。
後來事情的發展方向,卻是我們始料未及的。
8月7日,收到第一版交互文件包。我們對第一版提出修改意見,并提出有一個頁面沒有給到。8月12日,收到之前那未提交頁面的源文件;當日下午,客戶主任提出電話溝通,我當時好像在電話上,就問能不能明天。 後來因為忘記了,第二天也沒有回電對方,也沒有接到對方電話。其後的近半個月裡,我們由于對設計稿不是太滿意,自己也找了第三方設計師進行修改。在 8 月 26 日之前都沒有跟 M 公司取得聯系。
到 8月26日 我在項目開發群裡問客戶主任,是否可以約下周見面聊一下,關于交互文件包的修改情況,并且期待 APP 可以進入開發階段。接着對方提出要跟我電話溝通。
然後就在電話裡得到通知:M 公司倒閉了,員工工資也有拖欠,所有人都走了。 我們見過的攻城獅也早離職了。沒有人能幫我們把項目做下去了。
之後的狀态便是,項目停滞不前,大家花時間和精力讨論解決方法和賠償方案。這對項目的推進也是一個不小的打擊。
經驗和教訓
以後究竟要如何避免被 “創業明星” 的光芒幹擾了客觀理性判斷?
事情發生後,除了咨詢律師的建議,我也開始反思自己之前的決策過程,我意識到自己犯下不少錯誤。在做背景了解的階段,隻關注到關于 M 和 A 的光芒,疏忽了許多重要信息。
我也想整理一下我從這件事情裡總結的教訓和思考,給到其他創業人作為參考和借鑒。
教訓一:不要隻信媒體報道或者百度百科上的公司介紹,多用類似工商局等官方網站查企業注冊信息和信用記錄。
以 A 的公司為例,在這三個網站上分别可以查到不少有用信息:法人代表信息,持股股東信息、注冊資金以及一些過往的法律糾紛和判決結果,工商局的行政處罰記錄。
教訓二:如果有些信息讓你疑慮,多思量,不要輕易做結論。
其實第一次到 M 公司見面的時候,我心裡 “咯噔” 了一下,這也是我第一次有了一點點疑問。這個不是住宅嗎?除了門牌号,一點點關于公司的介紹牌子和信息都沒有。辦公室環境也挺艱苦的。
但是想想,這幢樓确實是商住兩用房,可能作為明星創業人和創業公司,他們也想低調所以不設公司牌子吧。再看看辦公室雖然不大,但員工都忙碌在電腦前,我還是放下了心頭的疑慮。
現在反過來想,如果去除那些 “光環 “,我對一個辦公場地沒有公司銘牌,完全像是私人住宅的公司,是不是會更謹慎?對合同條款是不是會推敲得更仔細?預付款還會同意 50%這個比例嗎?
另一個疑惑是第一版合同中對于預付款比例的要求。M 公司要求預付款比例為 70%。當時看到這一要求時,确實有一個念頭進入我的頭腦,這家公司是不是現金流緊張了?
可是,自己很快說服自己,A 那麼 “有名”,不會的。隻是提出将第一筆預付款比例調為 50%,便簽署了合同。
現在回想起來,當時自己的幾次疑慮都有它的道理和原因。但是自己因為對方身上的 “光環”,選擇了視而不見。
教訓三:溝通合同條款時,預想最壞的情況會發生
現在最壞的結果發生了,再來看所簽署的合同,就發現了一堆不嚴密的地方,也造成了我和 M 公司現在的分歧和争議所在。
在報價裡,IOS 賬戶開設,UI 及 UX 設計,代碼開發,API 接口集成四項内容歸為一項進行報價,而沒有注明每一項分别是多少費用。
如今項目無法推進了,狀态是:UI 及 UX 設計都沒有完成,那麼這部分到底該折換成多少費用?這些現在都成了雙方可以争議的内容。
開發時間表的問題就更大了,合同裡完全沒有對這塊内容做規定,隻有兩個字 “待定”。
教訓四:在進行網絡搜索時,要了解對方企業的各種使用名。
一家公司往往會有公司營業執照上的注冊名字,常用的品牌商标名字,如果考慮到外資和中資企業,還有中英文名字的區别。同時,也要考慮到對方可能負責/參與/持股的其他公司的情況。
這件事情上我犯的的錯誤,就是隻搜索了我熟悉的 M 公司的英語名字、創始人 A 的姓名。
結果是閃亮無比的。 不僅是搜索結果首頁,基本前 5 頁都是非常漂亮的正面報道和宣傳。
但是,如果當時我搜索了 M 公司的中文名字,我就會發現百度搜索結果首頁第二條就是一條負面信息。
如果當時我用關鍵詞組合的方式,(比如 M 公司+和合同糾紛相關的詞),百度搜索的結果,會讓我很吃驚。因為負面信息可以一直追溯到 2011年。
雖然,像教訓一裡所提到的,搜索上的内容無論是正面還是負面都不能全信。但至少能給你一些參考和提醒,對你需要打交道的人有更多一分的了解。
如果我之前就有看到過這些信息,也許我在簽署合同的時候就會更仔細;對整個項目的執行計劃做更細的規範;在第一筆預付款上,也會要求更小的比例。
希望以上内容對走在創業路上的兄弟姐妹們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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