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的優缺點?從以前到最近,在頭條上經常看到一些人在吐槽别人不懂感恩,忘恩負義,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道德經的優缺點?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從以前到最近,在頭條上經常看到一些人在吐槽别人不懂感恩,忘恩負義。
有人做過調查,在助學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受助人,在畢業後,不會選擇去感謝或看望為他付費的恩人。這背後的問題是什麼?是怎麼造成的?
拿助學來舉例,大明星孫俪也經曆過這種恩怨。
孫俪資助一個窮學生,後來窮學生考到上海一所大學。在讀期間,學生希望孫俪提高生活費。孫俪在了解到這個學生不節儉後,中止了資助。然後這個學生寫了一封控訴信,通過一個記者發了出來,最後引發一場網絡事故。
怨恨是産生于得不償失,或事與願違,本質上就是心理上的失衡。
孫俪的心理訴求,付出愛心與金錢,希望得到的是:學生努力上進,積極正向,不能有歪心思。
受助學生的心理,你那麼有錢,随便弄一點,我都能過得體面些。我現在除了嘴上說點感謝,沒啥可回報的。
請注意,人願意過苦日子,都會有一個前提:萬不得已。還有一點,人情債最難計算。
來看看《道德經》的神操作。
第79章:和大怨,必有餘怨,安可以為善?是以聖人執左契而不責于人,有德司契,無德司徹。天道無親,常與善人。
一、人際關系中,盡量不要生怨。怨恨産生後,即使取得諒解,也還是會有餘怨。這不是最理想的狀态。
二、把交換都寫進契約,進行顯化與量化,讓雙方都明白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三、有德之人執左契,不追債。無德之人執右契,嚴格按契約辦事。
很多時候,人跟人的交互有一個大的盲區,我不知道你要什麼,你也不知道我要什麼。又或者,我忘了當時我想要你為我做什麼,你也忘了你曾答應為我做什麼?
中國人都愛面子,不怎麼好意思談自己的需求與欲望,久而久之,變得不明白自己想要什麼。
聖人執左契而不責于人。這一點其實每個人都可以拿來用,好處多多。
1.契約的明确化,讓雙方建立了平衡的邊界,回報有了方向與量化。
2.時間久了,過去更新一下契約,告訴他“有錢時再還不遲”。欠債人更有感激之情。這叫“以退為進”。欠債人更有還債的動力。
3.債務清零後,雙方沒有心理負擔,還有一些正向的體驗。出借人除了收回了債務,還收獲了對方的感激。借款人獲得了債務上的心理解脫,也收獲了寬容帶來的被尊重感。
為什麼要避開追債行為?事實表明,追債成仇的數不勝數,處處可見。
當然,我不是說不要追債,畢竟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是要盡量避免冷酷地責難對方,避免緊急地催債。下面是我能想到的場景:
你最近資金情況好些了沒?如果還是老樣子,我那個錢不算很急,先緊你用。家裡面下個月可能要買台車,到時你幫忙湊一部分給我就行。後面你再需要錢,如果我手頭寬松的話,再挪給你。
這樣的催債會更有效率,也可以避免生怨。借款人把身姿主動放得更低,對方的感激會加倍。
有句話講“欠錢的是大爺”,這是已經産生對抗,出借人被逼到低下的位置。這是下下策。處下,有主動處下,有被動處下。主動處下為德善。
關于左契,古代的借條或約定一式兩份,正常左契是由借款人持有,右契由出借人持有。這是看頭條大神學來的,沒有确證。由出借人反過來持左契,就是“借而不催”。類似于:生而不有,為而不恃。
所以,我的結論是:忘恩負義、恩人變仇人,是雙方造成的。而避免之道,主要在出借人。“夫兩者各得其欲,大者宜為下”,這句出自第61章,大邦者下流。将欲取之,必故予之。《道德經》裡太多這樣的格言了。
回到之前的例子,孫俪犯的幾個錯誤:
1.不該在現實中見這個學生。獻愛心就獻愛心,付出金錢,收獲平靜,這是最簡單也最可靠的幸福。
2.如果想好好培養這個學生,就該直接把自己的期望講出來。如果沒有精力去深度參與,那就回到第一點。
3.單方面退出,修改退出條款,違背信約。
4.想退出資助關系時,沒有給出緩沖時間,雙方沒算明白帳,粗暴地結束溝通通道。受助人會覺得很傷自尊。
以上是就事論事。
很多人一味地去譴責受助人沒良心,這是站在“金錢換感恩”的角度看關系的平衡性,因此而憤憤不平。還有人罵孫俪為富不仁,态度高傲,都把這種關系簡單化了。
每個人的心中都有兩個平衡,一個顯性的,一個隐性私密的。顯性的是契約平衡,一個是尊重的平衡。借款人或受恩人,必然構成形式上“弱勢地位”,導緻自尊心受損,會變得更敏感脆弱。這叫“吃人的嘴軟,拿人的手短”。
當“尊重平衡”在追債中,進一步受到傷害時,恩會變成怨,害生于恩。讓受恩人看到施恩人的不容易,這是令他執行契約的最大動力。此時,尊重平衡位置互換,兩者相和。
老子講“唯施是畏”,真理也。
下次講價值觀“吃水不忘挖井人”産生的必然性,以及适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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