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新手分不清“實際焦距和等效焦距”到底有什麼區别,以及等效焦距到底是什麼?今天給大家講講等效焦距方面的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進入數碼時代以來,數碼相機擁有了各種尺寸的傳感器,就拿能更換鏡頭的數碼相機來說就有:全畫幅、APS-C、M4/3、1英寸,等等。
相機傳感器尺寸的不同會帶來另一個東西:等效焦距。
在鏡頭上一般都會标注好這隻鏡頭的焦距,比如:50mm、18-55mm等等。
如果在鏡頭上隻标注有一個數字的就是定焦頭,比如:50mm,就表示這是一隻焦距為50mm的定焦頭。
如果在鏡頭上标注有兩個數字的就是變焦頭,比如:18-55mm,就表示這隻鏡頭焦距覆蓋了從18mm到55mm的整個焦距段。
鏡頭上所标注的焦距就是這隻鏡頭的實際焦距,記住是“實際焦距”。
相機傳感器尺寸有大、有小,那麼就會對實際焦距取景範圍有截取,造成拍攝的視角與實際焦距原本該有的視角不同。
可能大家看這句話有點難理解,大家可以看下面這張圖片,拿一隻200mm的鏡頭安裝在全畫幅相機上,那麼取景就是全畫幅的那個。
如果把200mm的鏡頭安裝在APS-C尺寸傳感器的機身上,那麼取景範圍就會變為APS-C。
簡單來說就是傳感器尺寸不同,取景範圍不同。
當我們使用小的傳感器時,因為傳感器尺寸比全畫幅小了一圈,所以對取景的範圍有所截取,視角就變窄了,給人的感覺是焦距變長了。
如果用一隻焦距為200mm的鏡頭,安裝在全畫幅相機上,那麼對應我上面的标注,那就是把整個畫面都拍下來。
如果我把焦距為200mm的鏡頭安裝在APS-C尺寸傳感器的機身上,那麼就要裁剪掉一部分畫面,隻能拍下我标注的APS-C的部分,相當于是把畫面拉近了。
如果把焦距為200mm的鏡頭安裝在M4/3機身上,因為傳感器尺寸更小了,所以能拍下的畫面也更小了,相當于是拍得更遠了。
如果把焦距為200mm的鏡頭安裝在1英寸傳感器機身上,那麼能拍的範圍會更小,相當于拍的更遠了。
相機傳感器尺寸變小,能拍下來的範圍也會變小,相當于拍的更遠了。也就是視角産生了變化,所以鏡頭的實際焦距在全畫幅相機上可以,但是放在非全畫幅相機上就不行了。
針對非全畫幅相機就要重新定義一下鏡頭的焦距,這個就是大家說的:等效焦距。
那麼等效焦距該怎麼算?
不同尺寸的傳感器都會有一個與之對應的系數,這個系數被稱為“鏡頭轉換系數”。拿這個系數×實際焦距,得出來的就是等效焦距了。
所以大家隻要記住不同傳感器機身的鏡頭轉換系數,然後拿這個系數×你鏡頭的實際焦距,就能得出等效焦距是多少。
全畫幅相機的鏡頭轉換系數是1.0,簡單來說就是你鏡頭的實際焦距是多少,那麼它的等效焦距就是多少。
APS-C尺寸相機的鏡頭轉換系數為1.5(尼康、索尼、賓得、富士)、佳能為1.6,然後×鏡頭的實際焦距就得出來等效焦距。
M4/3的鏡頭轉換系數是2,拿這個系數×實際焦距就得出來等效焦距。
以此下去..............。
舉個例子:你的尼康鏡頭的焦距為18-55mm,也就是說這隻鏡頭在廣角端的焦距為18mm。當你把鏡頭安裝在APS-C機身上,用尼康鏡頭的轉換系數×實際焦距得出等效焦距。也就是1.5×18=27,那麼鏡頭在APS-C機身上的等效焦距為27mm。廣角端的焦距由18mm變成了27mm。
總結:隻要你的相機不是全畫幅相機,那麼就會有鏡頭轉換系數,就要去考慮等效焦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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