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宗的定義是什麼?今天我們要講關于“祖宗祭祀”的問題,也就是讨論“祖宗”這個概念的由來,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祖宗的定義是什麼?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今天我們要講關于“祖宗祭祀”的問題,也就是讨論“祖宗”這個概念的由來。
為什麼要說這個問題呢,因為隻有了解“祖宗”一詞的意思,才能了解我們文化的根,知道宗族的意義。
在中國古代,對于一個國家最重要的事情,是“祭祀”和“戰争”。所以,在著名的曆史著作《左傳》中,有這樣一句話:“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祭祀是建立規範的禮儀,穩定社會秩序;“戎”,則是軍事,是對外戰争,保證國家的安全。所以,“祀”與“戎”分别是對内、對外秩序穩定的保證。
在周朝的時候,祭祀是有嚴格等級規定的。根據《禮記》記載:天子祭祀天地、四方、山川、五神、先祖;諸侯隻能祭祀一方、山川、五神、先祖;大夫祭祀五神;士人隻能祭祀先祖。都是每年一次。
而祭祀先祖又是祭祀中非常重要的部分,這個制度被稱為“宗廟制”,宗廟中所供奉的都是祖宗的牌位。我們先說一下“祖宗”這個詞是什麼意思,在中國的文化中,“祖”指的是父親的父親,那就是爺爺輩的,而“祖父”的父親叫太祖。“宗”指的是“父親”,自己被稱為“示”,自己的兒子被叫作“小示”。
在宗廟裡面,始祖牌位在中間,然後依次向下,左邊供奉先祖的兒子,右邊供奉孫子,再往下左邊是曾孫,右邊是玄孫。這種制度也叫“昭穆制度”,也就是說,始祖在中間,兒子輩為“昭”,孫子輩為“穆”,再依次交替向下。
根據周朝制度規定:天子祭祀的先祖有“七廟”;諸侯有“五廟”;大夫有“三廟”;士人有“一廟”。那麼問題來了,如果超出七個先祖該怎麼辦?事實上,始祖是不變的,然後再将第二世祖牌位移除,放在另外的一個叫“祧(tiāo)廟”的地方。每逢特定日期,再将所有先祖牌位都拿出來統一祭祀。
并且祭祀的時候,隻有嫡長子能夠祭祀始祖,其他的小宗隻能祭祀父親、祖父、曾祖、高祖,不能祭祀始祖。這表明嫡長子是宗族中的“主幹”,其他小宗是“枝節”。
宗法制度的核心在于辨别出“嫡庶關系”,嫡長子始終是合法的繼承人,庶子的爵位逐漸下降,由諸侯變成公卿、士大夫,而周天子的位置始終由嫡長子繼承下來。在整個周王朝當中,周天子始終是大宗、嫡長子,各個諸侯在本國領域内是大宗,是嫡長子,但是對于周天子來說,卻是小宗。同樣道理,公卿相對于本宗來說是大宗,但是相對于諸侯君主來說,卻是小宗。
這種宗法制度,明确了周天子的權力來源于始祖,并且隻有周天子有祭祀天地的權力,這也表明周王朝的權力是“上天”所賜予的,周天子“受命于天”。各個諸侯或因為軍功受封于周天子,或因為與周天子的血緣親疏關系而守候一方。
宗法制度是周王朝統治合法性的來源,确定了周天子和諸侯以及所有貴族權力的正當性。并且這種以血緣為基礎的社會,建構起中國人的倫理關系。這種關系将個人、宗族、國家聯系到了一起,從士人到卿大夫,再到諸侯、天子,形成了共同的情感紐帶。而天子則與先祖、天地有着情感上的關聯。
這種宗親關系背後體現的是一種權力譜系,像一張巨大的網絡将整個社會上的關系籠絡到一起。這種關系最直接體現在祭祀與禮儀制度,同時暗含着階層與享受待遇的高低,其實就是分封的土地的大小、甚至是妻妾的多少。
對于一個個體而言,他一出生身份就已經注定,與父母、祖宗發生關聯,因為他的個人所有的職位、待遇都是父母與祖宗所賜予的。如果他是卿大夫,那麼他需要效忠諸侯的國君,諸侯的國君這一脈是他的大宗,他是小宗。同樣道理,作為諸侯,他需要效忠于周天子,因為他的國君位置來源于周天子對他先祖的敕封。每個個體都是這個紐帶中的一部分,遵從等級制度,并且也不是獨立的,
從天地、祖宗、父母這一條線路下來,然後才形成自己的身份。自身與同階層的女子通婚,結為夫妻,從而生育後代,又建立起以自身為起點的社會關系。
在這套關系中,嫡長子是合法的繼承人,掌握最大的資源,享有最高的地位。其他人享有的待遇,完全取決于和嫡長子的遠近親疏關系,繁衍成一種“樹狀”的關系圖。在這其中,最根基的部分是始祖,然後不斷傳承到遠祖、太祖等等,祖宗是基礎,繼承祖宗的嫡長子是主幹,其他的小宗是枝幹,最終一直繼承下去。這就是所謂的宗法與禮制的秩序。而國家則是由無數個宗族構成。可以說,宗親關系是社會關系的基石。
如果把這個社會關系的譜系與基督教的傳統對比一下,兩者的差異就會一目了然。在基督教的思想中,上帝創造了人,并且上帝指示異性男女結成關系,從而繁衍後代。從這一點看,西方的個體的身份起點,個人與上帝的關系是一切社會關系的起源,并且按照上帝的旨意與他人建立起關系,甚至訂立契約。
在這種情況下,雖然也會形成一系列親戚關系,但是在西方的身份認同中,個人的血緣與親屬關系并不是那麼重要,很難形成非常龐大的家族關系網。更有意思的是,在英語詞語中,親屬關系的區别也并不重要,比如“叔父”“伯父”和“舅舅”是一個詞。
這在中國的文化中,這種不加區分的關系是不可思議,因為它是幾種完全不同類型的關系。如果在大宗中,“伯父”可能是族長,在貴族中,“伯父”可能是諸侯或者卿大夫,而“叔父”根本不可能有這樣地位,沒有這種繼承資格。并且“伯父”“叔父”和“舅舅”更是從屬于兩個完全不同的宗族譜系。
同樣,還有很多的例子,英語中“哥哥”和“弟弟”也是一個詞,這在中國宗族中,兩者也有完全不同的地位。
這套宗法制度,對中國的文化與禮制有着非同尋常的影響。它建立起了個人與祖宗的關系,把個人、宗族與國家緊密地綁定在了一起,并且形成了嚴密的禮制與等級制度,明确了社會身份和地位。它更确立了周王朝和其他諸侯的關系,甚至奠定了整個統治階層的統治合法性,維護了王朝的統一和穩定。
但是,這套以宗親關系為基礎的禮制有着緻命的缺陷,那就是“大宗”與“小宗”之間存在競争性的矛盾關系,特别是當小宗的能力和威望超出大宗的時候,必然會挑戰大宗的權力。
想象一下,同樣一個父母所生的兄弟,兄長成了諸侯,弟弟成了大夫;可是到了下一代,兄長所生的嫡長子繼續是諸侯,弟弟所生的庶子就成了士人;再往下,兄長的孫子還是諸侯,而弟弟的庶出孫子則為平民。同一曾祖父所生,三代以後地位懸殊,這種矛盾根本無法解決。
從深層次來說,宗法制度無法解決階層的流動性問題,所有的地位權勢、土地财富、妻妾多少,都是由出身決定,這在統治者階層内部暗湧着社會動蕩的潮流。
所以,周朝的這套宗法制度,為宗族發展奠定了基礎,使得後世不斷形成龐大的家族。在國家層面上,它也将個人、家庭、國家緊密聯系起來,“家、國、天下”成為了士人、士大夫的人生理想,也保證了中華文明的連續性。
但是,它的缺陷也在于并不突出個體的價值,使得個體能力不一定能夠得到全面發展,所以,後來秦國的“商鞅變法”就實行小家庭制,打擊了宗法制度。
并且,宗法制的道德觀和商業文明中所追求的“個人利益最大化”是有一定的沖突。當商業文明興起,這套宗法制度受到了巨大的沖擊,道德倫理關系被商業契約關系替代。隻有當現代人面臨精神危機,需要探尋精神歸宿感的時候,宗族關系才會被重新找尋出來。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