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這個人,是鹹亨酒店中活寶一般的人物。這個人的到來,總會給鹹亨酒店帶來歡樂的氣氛。
隻是别人的歡笑,是建立在孔乙己的痛苦上。無論是店中的短衣幫勞動人民,還是店中的長衫幫有些身份的人,都敢去嘲笑他。
他本就特殊,還沒有活出個樣子來,就是被人嘲笑的根源,人的劣根性就是這樣……
一.短衣幫的冷漠
在短衣幫這些實實在在的勞動人民面前,孔乙己這個人實在算不得是自己人。
在短衣幫的眼中,孔乙己這個人有着不切合實際的酸腐與固執。
一個人有機會讀書識字,本就是短衣幫遙不可及的一個夢想。
魯迅先生并未提及孔乙己的家境,但是根據他能讀書識字來推測,他的家庭至少是小康人家。
否則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
根本沒有學習的機會。大概現代人上小學的年紀,窮人家的孩子就要幫助父母處理家務。比如砍柴、放牧、拾糞、洗衣服……
再大一點點就要開始真正的勞作,或是耕種買賣,或是家中有路子,能把自己孩子送出去做學徒,學門實實在在的手藝。
無論如何,貧寒的家庭不會允許任何一個子女在吃閑飯。
能跟着先生讀書習字,是短衣幫遙不可及的一個夢想。
在短衣幫的眼中,能讀書識字的人就該天生富貴,生活的富足卻極有派頭。若是孔乙己也生在這樣的家庭,那些短衣幫也會默認,允許他對自己呼幺喝六、耍盡派頭。
也許在短衣幫的眼裡,那才是一個所謂的老爺應該有的樣子。
可孔乙己并不這樣。
我無法推測孔乙己友人怎樣的人生經曆,但他一定經曆了家道中落,才造成了他是在鹹亨酒店站着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一個人。
就是這樣的一個人,給短衣幫帶來了無窮無盡的樂趣。
都說落魄的鳳凰不如雞!
如今孔乙己這樣的一隻落魄雞,就站在短衣幫的面前,他們自然極盡嘲笑之能事!
人的劣根性不過如此。
嘲笑孔乙己,才能使短衣幫在短時間内找到足夠的優越感。
瞧一瞧孔乙已,他可是讀書識字的人,活的還不如一個大字不識的百姓!
他的書真是都讀到了狗肚子裡,沒有用啊。
瞧一瞧孔乙己,他的長衫都破爛不堪,似乎十幾年沒有補也沒有洗。他真是無能,連起碼的生活自理能力都沒有。
短衣幫在一碗酒下肚後,便又忙不叠地去過日子、讨生活罷了。
這時他們,也不會忘記撕掉孔乙己身上最後一塊遮羞布:
你怎的連半個秀才也撈不到呢?
這個隻怕孔乙己自己也無法回答。
人的确應該直面人生,可直面的應該是自己的人生。而不是冷漠地将其他的慘境,撕得血淋淋地去給自己看。
抛去晚清那種獨特的環境,哪怕是一個清平盛世,考上秀才的比例也絕對低于985大學。
就算一個人自幼頭懸梁、錐刺股,刻苦學習12年,也未必能考上985大學。
可就算如此,如果有條件,所有的人都會選擇志讀書求學。
那麼再來看孔乙己的人生,有什麼可值得嘲笑的!
短衣幫在自欺欺人般的嘲笑了一番孔乙己後,自會散去。他們最多就是動動嘴,讓孔乙已為自己麻木不仁的生活添幾分笑料罷了。
可長衫幫絕對不一樣。
二.長衫幫更無法忍受孔乙己的存在
就算是出現在鹹亨酒店中穿長衫的人,生活也顯得無比的寬綽。
而真正穿長衫的老爺,絕對不會出現在鹹亨酒店這種人員混雜的地方。
很明顯,他們更無法容忍孔乙己這樣人的存在。
因為孔乙己可能就象征着他們卑微的過去。
就算是丁舉人之流,也未必沒有一個窮酸的過去。
那個時候他們也許就是曾經的孔乙己,因為屢試不第,受盡各種鄙視、挖苦、嘲笑……
那個時候伴随着他們,的也必然是無能、書呆子的質疑。
有的時候,人就是由結果推導原因。當金榜題名時,認識衆多的生僻字就是有學問的象征;當屢試不第時,知道茴字的4種寫法,就是無能與愚腐的象征。
而他們又不單單是孔乙己,丁舉人之流沾上了好運,考中了科舉。
從那一天起,他們就正式改變了命運,成為了短衣幫眼中的老爺。
短衣幫看不起孔乙己,而穿着長衫的老爺們隻會加一個更字。
一個強大之人,從來不需要靠欺壓别人去立威。
而欺壓别人去立威之人,必然在試圖隐藏自己的虛弱。
丁舉人之流不過如此。
他們巴不得把人生中,卑微的那一部分摳去。所以更會加倍的去欺壓孔乙己之流,來維護自己所謂的自尊。
孔乙己與丁舉人的相差懸殊地位,正是由丁舉人這樣的人苦心孤詣地創造出來的。
如果短衣幫隻是自私冷漠、麻木不仁的話,丁舉人之流會更狠。丁舉人之流會更願意,孔乙己,此生都無法翻身。這樣才能顯出他們的地位,他們的高貴。
等級的懸殊不過如此。
如果孔乙己,也考中科舉。那麼丁舉人之流,自然又是另外一種嘴臉。
如果孔乙己也如範進般中舉,丁舉人之流也馬上會跑過去攀交情、論資曆。
仿佛他們的人生,一開始就親親熱熱。那個時候孔乙己滿口的之乎者也,便立刻會成為他有學問的象征。
誰敢說一個不字!
可事情,并沒有往這個方向發展。
孔乙己就是一個一無所有的窮光蛋。
所以他根本不配滿口之乎者也,沒活出樣子就是他受嘲笑的唯一理由。
孔乙己到丁舉人家,然後因偷東西被打折了腿。
他會偷什麼?
答案顯而易見。不過就是筆墨紙張紙之類。
丁舉人家的書,他可拿不走。
後果呢?
是先寫服辯,然後打,打了大半夜。
孔乙己讀書認字,他的服辯自然要自己寫。他知書識字的能力,卻在這樣的情況下才能發揮得出來。想一想真的如阿Q臨死之前,畫的那個圈一般充滿着諷刺,卻又帶着作者的悲憫。
阿Q在乎他的圈畫得圓不圓,而孔乙己呢,會不會在乎他的自己的字夠不夠挺拔,文筆夠不夠精彩!
孔乙己的一生,都沒有把自己活出個樣子來。他最終被丁舉人打折了腿,然後潦倒、困窘而死。
在鹹亨酒店櫃台外面喝酒的短衣幫,孔乙己似乎不願意與他們為伍。所以每日穿着長衫,以示自己的鶴立獨行。
而能踱進酒店的屋子裡,慢慢點菜要吃酒的長衫幫,孔乙己沒有那樣的寬綽,他同樣融不進去。
他的一生活得,如同這兩種人的笑柄。
短衣幫嘲笑他的無能與懶惰;長衫幫嫌棄她的卑賤與低微。
如果孔乙己真的有出息了呢?
那他與短衣幫曾經的故事,便立刻會變成一個人立志奮發圖強,改變自己困頓生活的典型。
那時候他的無能會被說成隐忍低調,而懶惰就會被美化成,成大事者、不拘小節。
而長衫幫呢?
他曾經的謙卑,會是謙遜與低調。
而他曾經的低微,就會被美化成奮發圖強的動力。
那時再也不會有人嫌棄他曾經的潦倒與窮酸,一切不過是因為他沒有活出個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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