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做不到卻偏要去做。
知與行的分離,很多事情,自己認識是一回事,而去做卻又是另一回事。知易行難,知行沒有達到合一。
但有時候,我們相信你都沒去試過,又怎麼會知道不可以呢?
畢竟知道隻是意識形态的東西,是由學習或經驗教訓而得,但并不代表适合當下的情況。
圖片來自網絡
萬事萬物都是在不斷地變化着的,所以覺得固有的意識和認知或許會在行動中改變。
比如,我們說喜歡一個人,又不知道對方喜不喜歡自己,所以要勇敢地去表達,才能知道對方是不是也是喜歡自己的。
也如在人間交往中,很多人都比較膽怯,覺得對方如此優秀怎麼會願意和自己做朋友呢?
但如果自己勇敢一點,自信一點,真誠以待,主動一點,那或許真的可以讓對方認識你,并願意和你做朋友。
明知不可為而為之,還有另一種情況,那就是會給别人帶來困擾和麻煩。
明明知道這件事去做了,會是錯的,但還要去做,這是愚蠢。
明知對方根本不喜歡自己還偏偏一而再再而三去打擾,這是執着,也是偏執。
人并不是活在真空裡,我們随時在于他人打交道,有交集。個人的行為,要自己負責。所以,三思而行,如果這件事做了是積極的,是正向的,那多給自己點勇氣,多鼓勵自己,多去行動。實踐見真知。
而明知道這件事去做了會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好的影響,那就應該及時反思,及時制止,不可執着,不可固執己見。
見賢思齊焉,見不賢而内自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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