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起紫外線使用不當造成的不良事件。
新聞鍊接
近日,王女士3歲多的女兒突然發病,她帶孩子到福建某醫院的感染科就診。想不到發生了孩子眼睛被紫外線消毒燈灼傷的意外事件。所幸灼傷不是嚴重。
王女士在微博裡寫道:事發當日下午,她和孩子在醫院一樓感染科室輸液,護士沒有關紫外線消毒燈,緻使她和小孩在毫無保護的條件下,在紫外線下暴露整整五個小時,孩子皮膚出現不同程度紅熱,皮膚影響尚未可知。而眼睛灼傷,經福州東南眼科醫院醫生診斷為電光性眼疾。
王女士納悶的是,孩子輸液期間護士三次換藥,卻沒有一人想起關燈,最後拔針時才發現——來源:海峽都市報
點評
紫外線消毒燈造成患者傷害事件,已經不是一次兩次了。
我們來看之前的一次案例,那次的被傷害者是護士:兩名護士在開了紫外線燈的配藥室裡工作一個小時,下班回家後眼睛疼痛不止,到了淩晨竟然啥也看不見了,後被診斷為“電光性眼炎”。原來,她們是同事。頭一天,兩人在配藥室工作了近1個小時,臨近下班時眼睛有點刺痛,回家後眼睛越來越疼,腫得像桃子一樣。到了淩晨,眼睛完全睜不開了。後來發現原來是有人誤開了配藥室的紫外線消毒燈,紫外線傷了她們的眼睛,白天光線充足,兩位護士忙着配藥,沒有及時發現紫外線燈是開着的。
在我們身邊,也發生過病室内有人,傷者躺在病床上,晚上室内光線暗了,病房裡懸挂式紫外線消毒燈(與日光燈開關并列,貼有一個膠布作為标識)被患者家屬誤開的事件。幸虧,這次誤開事件被值班護士發現及時,立即關閉,這才避免一起患者安全事件。後來,該病區護士長果斷報告醫院後勤科,切斷這個紫外線消毒燈電源,改換移動式消毒燈,病區再也沒有發生紫外線意外事件。
紫外線燈消毒,消毒效果可靠,是病房空氣消毒臨床最常用的消毒方法。但紫外線對人的眼睛和皮膚有刺激作用,直接照射30秒就可引起眼炎或皮炎,照射過程中産生的臭氧對人體不利,故病房照射消毒時人應離開病房,必要時戴防護鏡、穿防護衣,照射完畢後應開窗通風。
新聞事件中,護士在室内有人的情況下,紫外線消毒燈為什麼開着呢?是忙中出亂?還是粗心大意?還是被人誤開?是患者因素,護士因素,還是管理因素?接下來,醫院肯定會嚴格按照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對其進行上報、整改合處理。
但凡病室、治療室内紫外線燈管開着的時候,室内不僅會有特殊的藍光,更有一股特殊的臭味——照射過程中産生的臭氧氣味。患兒輸液期間護士三次換藥,患兒和家長當時不懂,護士也應該提高警惕的。更何況,那種特殊的氣味,理應是臨床護士很熟悉的,怎麼可能出現“三入病室而未發現”的案例?
前車之鑒。這些因紫外線造成的不良事件,關乎患者安全,所以,臨床護士一定要提高警惕,強化責任心,确保患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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