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講到阿納克西米尼的學說,引出了畢達哥拉斯學派關于從量到質,數量關系決定事物差别的觀點。
畢達哥拉斯學派人物,包括畢達哥拉斯本人以及他的學生們。我們主要談談畢達哥拉斯本人。他出生于米利都旁的一個小島薩摩斯島,之後遷居到了南意的克羅頓,在那裡達到他的創作高峰。畢達哥拉斯的成就主要在于數學,然而他對數學的興趣可能來自于宗教,他認為,研究數學有助于淨化靈魂。他所信仰的奧爾夫斯教,是一種彼岸性質的宗教,人生的苦難在此生沒有辦法解決,來生可以向往更光明的生活,因為靈魂是可以轉世輪回的。這一觀點有異于希臘人普遍認為的靈魂和肉體是不能分開的。畢達哥拉斯理論中包含的對立觀(下文會提到)和宗教的輪回說,可以認為是柏拉圖的理念說以及精神獨立于肉體思想的開端。
畢達哥拉斯認為“萬物都是由數構成的”,怎麼理解呢?有兩層含義。
第一,數是特殊種類的實體。從1開始,1就是一個物理點,它不是一個抽象的點,它是有形的。兩個點形成線,三個點構成面,再加一個點,就代表立體了。數是萬物的本原,而1就是數的本原。所有事物都有數的基礎,從而,将算術轉到幾何,再轉到實在。此外,事物的數的奇偶性可以解釋事物中的對立面沖突的問題,畢達哥拉斯提出了十對矛盾範疇,比如一對多,正方形對長方形,直對曲,靜止對運動,雄對雌,有限對無限,善對惡等等。當然其中也包含了價值取向,在此暫時略過。
第二個層次,數是抽象思維上的定形。萬事萬物都是對數的模仿。比如1代表了真理,2就是意見,4和9代表正義,10代表和諧完滿。實際上,畢達哥拉斯提出了一種“形式”的概念。泰勒斯、阿那克西曼德和阿那克西米尼都在尋找世界的原初物質,可以認為是水、是不确定的無限制者或者是氣,他們指的都是物質、質料,然而對于原初物質分化成特殊事物的過程卻沒有連貫的解釋,比如氣的轉化,受冷或受熱,但到達哪個程度變成風,哪個程度又變成雲?其中涉及到平衡的問題。畢達哥拉斯用音樂和醫學打比方,核心在于和諧。音樂中存在數的比例,使不同音調據此分布達到音程的協調;人體内冷、熱,濕、幹達到和諧才能健康。因此,畢達哥拉斯的“形式”,意味着限定,數就是限定(形式)在無限定者(質料)上的運用。形式代表本質,本質決定存在(表象)。黑格爾說,畢達哥拉斯第一次從實在論哲學走上了理智哲學的道路,也就是說,畢達哥拉斯的思想是形而上學的源流,是古希臘哲學的一大跨步。
畢達哥拉斯的思想畢竟有局限性。其一,他認為數隻是量的規定性,沒考慮到質的規定性,如赫拉克利特邏各斯的概念。(此處抱歉,因篇幅所限,上章提到的赫拉克利特的思想隻能在下一章講了)。其二,畢達哥拉斯的數的理論并不純粹,他一方面認為數是實體的,另一方面又是形而上的,認為數是有象征意義的,當然他自己可能并沒有意識到。
無論如何,對于兩千多年前的古人,我們不必過于苛求,理論有缺陷才能推動後人持續地研究,哲學的矛盾推動事物發展不就是這個道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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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列主要參考資料:
趙林、鄧曉芒的西方哲學史課程;
Samuel Enoch Stumpf, James Fieser 《西方哲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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