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不給戶口簿結婚怎麼辦?您有所呼,我有所應關注“贛州發布”,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爸媽不給戶口簿結婚怎麼辦?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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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是人生大事
近日
有網友在“問政贛州”平台咨詢
關于申請登記結婚的問題
一起來看看吧
01 近日,網友詢問
因父母的阻礙
無法拿到戶口簿
要如何登記結婚
原文如下:
是這樣的:我和女友因為父母的阻礙,無法拿到女方戶口簿登記結婚,從網絡上得知可通過辦理戶籍證明從而可以辦理結婚登記,請問在贛州是否有這樣的政策呢?
對此
章貢區“五型”辦回複如下
根據《江西省婚姻登記工作操作規範》第四章第三十條,申請登記的當事人應當提交本人有效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證的可以出具有效的臨時身份證。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可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注明用途和有效期限的臨時身份證明或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
02
此外
還有網友咨詢
辦理結婚證需要帶什麼證件?
有哪些手續?
原文如下:
我想問一下,辦理結婚證需要帶什麼證件,家裡要是不給戶口簿,不讓結婚,要怎麼樣才可以領到結婚證?
贛縣區“五型”辦
作出如下回複
(一)結婚條件
1.男女雙方或者其中一方是贛縣戶籍居民,另一方是内地居民;
2.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3.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4.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5.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内旁系血親關系;
6.雙方自願結婚。
(二)申請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證的可以出具有效的臨時身份證;因故不能提交戶口簿的可以持當地派出所出具的常住人口信息);
2.現役軍人須持軍人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和部隊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4.離婚的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調解書,同時提供生效證明;喪偶的提供村(居)委會出具的喪偶證明。
5.當事人提交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結婚是兩個人的事
更是兩個家庭的事
在面對家人的反對和阻礙時
不妨多點耐心 多一些溝通
相信會得到理解和支持
小編在此祝願每一對有情人
都能得到雙方家人的支持與祝福
終成眷屬 白頭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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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贛南日報
編輯:張安然 黃松林 實習生王峥 校對:劉敏
值班主任:明心武
編審:李忠生 羅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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