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改革新成立的自然資源局是行政編制嗎#
機構改革新成立的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是行政編制嗎?看到很多條友在關注這個問題,今天小編就來幫助大家詳細的說明一下。
這個問題答案不盡相同,因為每個地方的實際情況比如财政财力、編制控制、經濟、預算等等條件都不一樣,所以不同的地方機構設置也就不完全相同。
但是,有一點是确定的,那就是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是從2019年開始機構改革,由原來的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為主體,加入農業、水利、規劃、住建等部門職能劃歸整合而來,屬于國家機構正科級(一般縣城)行政單位,編制按照三定方案應該使用行政編制,也就是大家俗稱的公務員。而實際上,因為受到地方财政、曆史編制超編等因素的影響,絕大部分地區特别是中西部地區除了局領導層面使用的是行政編制以外,其他的下屬事業單位(比如不動産登記中心、土地整治中心、地災防治中心、規劃事務中心等)、内設科室(規劃科、耕保科、礦産科、黨建、權籍科、辦公室等)負責人和工作人員都使用的是事業編制(包括全額财政支持的公益一類、自收自支的公益二類),如果經濟發展好一點的地方有的也使用的是參公事業編制。
所以,從全國來講,規劃和自然資源系統的編制使用是比較混亂的,沒有統一的。比如,某縣城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全體職工有一百好幾十好人,單行政編制就僅13人,其餘的全是事業編制。希望能夠通過這篇說明給大家分享交流,也希望得到大家的支持幫忙點個關注,點個贊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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