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松上梁山之前是陽谷縣的都頭。這都頭是怎麼來的呢?宋江趕奔清河縣尋兄之時,途徑景陽岡,一時興起,連喝十八碗酒,并赤手空拳打死了山中猛虎。打虎後,武松下山遇到獵戶,一同來到陽谷縣領賞。陽谷縣令看武松是個人才,便讓他做了都頭。從此,武都頭聲名在外。
宋江上梁山之前是任郓城縣的押司,清正廉潔,為人仗義,在郓城縣裡還頗有名氣,老少皆知,一提起宋押司,大家無不肅然起敬。這個宋押司,為情義釋晁蓋,後又怒殺閻婆惜,隻好四處流浪。在柴進府中,遇到武松,從此二人結為兄弟。
那麼問題來了,同在體制内,而且還是兄弟,武松的都頭和宋江的押司哪個大?
我們先來看看武松的都頭。都頭屬于宋代比較低級的軍官。都的編制最早可以追溯到唐僖宗時的神策新軍。新軍為一軍,軍下分五十四都,各都長官為都頭。此時,都頭這個級别還是比較高的。晚唐、五代之際,都的編制進一步向軍中擴散。到宋代,襲用五代舊制,宋代在禁軍中設都頭和副都頭,地位在指揮使之後。除了禁軍之外,宋代在指揮之下設都的編制,都仍是軍事職能下的重要官職。宋代一所編額五百人往往設正副指揮使、三個都頭以及五個副都頭。
武松這個都頭,由縣令直接任命,主要負責治安的管理,并非完全意義上的軍職,但又有元朝都頭的縮影,純屬小說家的虛構之職,在曆史上并不存在。但依曆史和小說推斷,這可能是一種尊重之說,縣衙衙役皆可稱都頭。隻不過,武松這個人打虎在先,知名度很高,應該是衆都頭的負責人,其上是縣尉,手下有百餘之衆,負責一縣治安,相當于現在的縣治安大隊隊長或者刑警大隊的大隊長。
我們再來看看宋江的押司。根據《宋史·職官志》記載,宋朝的府、縣兩級衙門中,都設置有“押司”之職。宋代的縣級政府,一般一縣有8個押司,主要經手稅賦征收和獄訟處理,大家各有側重,各有分工。從工作内容看,押司在宋代的官吏體系中屬于吏的部分,名義上并無權力。宋代的押司,有招募來的,也有差遣的。無論哪種,都屬于勞務派遣,很有可能可能無正式編制。宋江這個押司就是負責案卷整理或文秘工作。宋江一出場,作者就寫他“刀筆精通,吏道純熟”,正是說明了這一點。押司雖然級别不高,但處于縣令、縣丞與百姓之間,實際權力決然不會太小,還有可能是底層百姓争相巴結的對象。宋江在當地有很大的影響力,和押司的職位屬性有着較為密切的關系。
對比來看,武松的都頭重武,宋江的押司偏文,都頭級别很有可能比押司要高,但論活動能力,明顯是宋押司更勝一籌。不過,在水浒的情節裡,孰高孰低都已無特别意義,畢竟二人相拜為兄弟,最後又都走上了聚義梁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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