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移動話費可以在哪裡充值?在為手機話費充值時,會遇到50元或30元的最低充值額選項,很多人會忽略這個充值限額,但在市人大代表金可可看來,這個最低限額行為并不合理,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上海移動話費可以在哪裡充值?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在為手機話費充值時,會遇到50元或30元的最低充值額選項,很多人會忽略這個充值限額,但在市人大代表金可可看來,這個最低限額行為并不合理。
“最低充值額限制侵害了消費者自主選擇權及平等權。”金可可發現,消費者使用上海移動官方客戶端充值話費,存在最低充值額的限制,消費者隻能在該額度以上“自定義充值額度”,一般為30元。
金可可認為,作為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上海移動在客戶端設置較高的話費最低充值額度,這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相關規定,即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沒有正當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時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條件。
另外,設定不合理的最低交易額,同時可能構成侵犯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有強迫交易之嫌,可能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
此前在蘇州大學生訴知網最低充值一案中,因認為中國知網設置了“最低充值金額限制”且不給自己辦理餘額退款,是侵犯消費者的自由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蘇州大學生将中國知網的運營商告上法庭,要求其撤銷最低充值金額限制,并退還賬戶全部餘額。在這個案件判決中,法院已判決确認中國知網充值中心關于最低充值額限制的規定無效。之後,知網最低充值已改為0.5元。
除了最低充值限額外,金可可還發現,不同消費者的最低充值額限制不同,存在區别對待現象。比如,部分消費者通過上海移動官方客戶端充值話費,最低充值額為10元。
“針對不同的消費者設置不同的最低充值額,區别對待消費者,有‘算法歧視’之嫌。”金可可認為,這個大數據殺熟行為不僅傷害消費者的情感與人格尊嚴,也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條規定的公平原則、侵害第十條規定的消費者公平交易權,以及《反壟斷法》相關規定。
今年3月1日起實施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明确規定:“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向消費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應當保護消費者公平交易的權利,不得根據消費者的偏好、交易習慣等特征,利用算法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等違法行為。”
為此,金可可建議,通信運營商應該完善客戶端充值界面服務,取消最低充值額的限制,或将最低充值額降低至合理限度,并平等對待所有消費者,令全體消費者适用相同的充值規則。
收到代表這份建議,上海通信管理局非常重視,該局已多次與上海移動公司開會研讨,指導其優化調整充值渠道及最低額限制。根據中國移動集團公司對互聯網充值的整體規劃,結合現行套餐資費及客戶平均消費情況,上海移動公司已為所有用戶提供統一的充值服務,用戶可以選擇10元及以上面額進行自主充值。目前,“上海移動”微信小程序、營業廳渠道已完成相應調整操作。“上海移動和你”APP因各個應用市場的審核流程不同,将逐步完成版本更新工作。
上海通信管理局表示,根據持續優化服務水平的相關要求,将督促上海移動公司進一步降低充值限制,預計二季度可完成最低額為1元的充值調整,屆時用戶可根據自身需求選擇1元及以上的整數金額進行充值。下一步,将督促上海電信公司及上海聯通公司開展充值優化工作,完善各個系統之間的協同配合,切實滿足老百姓的訴求。
上海移動是否完成這個充值調整?記者登錄“中國移動”移動客戶端,發現在充值服務一欄,除了10元、20元、50元等選項,增加了“自定義”選項,點擊此可以選擇10元-2000元整數的充值服務;而在“上海移動”微信營業廳,這個自定義選項直接标明“1-2000元其他金額”選項,點擊此,消費者可以選擇最小額度為1元的充值服務。
金可可代表提到的大數據殺熟行為,也有了相應的回應。上周,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42次會議表決通過的《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修訂)》特别明确,經營者不得實行不合理差别待遇。從8月1日起,經營者利用消費者個人信息進行自動化決策的,應當保證決策的透明度和結果公平、公正,不得對消費者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欄目主編:張駿 題圖來源:圖蟲 圖片編輯:徐佳敏
來源:作者: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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