衆所周知,活性炭對VOCs廢氣具有良好的吸附作用,在VOCs廢氣治理中被廣泛應用有着無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可以說,VOCs廢氣用活性炭吸附工藝的應該是使用比例最高的,這個“最”字是現實情況一點不誇張及極端。
據統計,山東濰坊全市有2170家企業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藝處理有機廢氣布于工業塗裝、包裝印刷、家具制造、鑄造等衆多行業,4月份開展臭氧攻堅行動以來,市、縣、鎮全面排查督促長期未更換活性炭企業更換活性炭,一個多月已經有495企業更換了活性炭,可謂活性炭更換忙!下圖為企業正在更換活性炭:
但是,檢查中也發現部分企業存在問題,例如下圖堪稱史上最“牛”的活性炭箱!
今年以來沒有更換過,
活性炭受潮、破損嚴重,
已成碎渣!
再看下圖,
是已經基本“失效”的活性炭
毫無疑問,
這樣的設施隻能是
“形同虛設”
近期,
全市已查處多起
不正常使用活性炭設施的企業
以下幾種違法行為需注意!
“活性炭填充兩不足、未規範填充,長期不更換,或者設施未能正常開啟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之規定,産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産和服務活動,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産整治。
“未按規定建立台賬,記錄處理設施的主要運行和維護信息,如活性炭更換周期和更換量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工業塗裝企業未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塗料或者未建立、保存台賬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産整治。
“活性炭質量以次充好,購買使用低碘值劣質活性炭。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之規定,産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産和服務活動,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産整治。
企業應當如何做?
01
根據廢氣排放特征,采用吸附法時應按照相關工程技術規範(HJ2026-2013 吸附法工業有機廢氣治理工程技術規範)設計淨化工藝和設備,采用正确的吸附劑,選擇适宜的空速,并使廢氣在吸附裝置中有足夠的停留時間。
注意:活性炭吸附主要适用于大風量、低濃度的有機廢氣處理,對治理難度大、單一治理工藝難以穩定達标的,宜采用多種技術的組合工藝。
所以,連續、穩定達标才是最終目的!
02
在使用活性炭進行治理有機廢氣時,要先進行預處理,以免堵塞活性炭孔隙堵塞或表面粘附,吸附性能下降或喪失。
03
選擇符合相關産品質量标準的活性炭。活性炭、活性炭纖維産品銷售時應提供産品質量證明材料。
某企業活性炭質量證明材料
04
足額充填、及時更換。活性炭使用一段時間後,注意對活性炭及時更換或再生。
05
建立廢氣處理設施運維台賬,記錄設施的運維和耗材更換情況,如活性炭的更換時間、更換量等;定期檢查廢氣收集口風量、壓強,裝置、管路是否有破壞等。
某企業活性炭更換記錄
某企業活性炭運行使用記錄
06
更換下來的廢活性炭屬于危險廢物,應當密閉貯存,交由具備危廢處置資質的企業依法進行處置。
某企業活性炭危廢暫存處
哪些才是符合産品質量标準的活性炭?
國家規定,
采用顆粒活性炭作為吸附劑時,
其碘值不宜低于800mg/g;
采用蜂窩活性炭作為吸附劑時,
其碘值不宜低于650mg/g;
采用活性炭纖維作為吸附劑時,
其比表面積不低于1100m2/g(BET法)。
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工藝
宜采用顆粒活性炭作為吸附劑。
如何辨别優劣活性炭
可以通過
“一看、二稱、三試、四測”
的簡便方法鑒别活性炭優劣。
算清“環保賬”
優質活性炭不僅環境效益顯著,而且更劃算,治污效率反而更高。
01 購買成本低
劣質炭單價較低,不過灰分高,密度大,裝滿同樣體積的炭箱,重量就遠大于優質炭,因此購買支出未必比優質炭便宜很多。
02 處置費用
廢劣質炭隻能無害化處理,加上重量更重,處置費也就更高。廢優質炭可以無害化免費處置,也可以脫附後重新利用。
經相關機構測算,優質炭的廢氣吸附效率至少是劣質炭的4倍。綜合來說,兩種活性炭從購買和處置的總支出的費用看,優質炭性價比明顯更高。經市場調研初步匡算,與劣質炭相比,使用優質炭至少可以降低成本20%。
小貼士:活性炭應更換周期如何計算?
企業可參照以下公式計算活性炭更換周期。
計算示例:某企業,通過活性炭吸附設施處理的VOCs廢氣風量為10000m3/h,廢氣進口VOCs濃度為200mg/m3,出口VOCs濃度為40mg/m3(即活性炭削減VOCs濃度為160mg/m3),每日運行時間8小時,活性炭吸附設施填充活性炭1000kg,則更換周期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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