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裡的老王前幾天走了,因為他是一個五保戶,沒有子女,也沒有什麼親人了,就連住的房子也隻是村裡祠堂邊上的小半間,充其量不到30平米。
在老王走了後,村裡人就給他張羅着後事。第一件要解決的就是要找個大一點的地方來辦喪事。因為他家的房子實在是太少了,而且裡面還堆滿了各種雜物,這樣根本就施展不開。
對于辦喪事,多數人都是很主動來幫忙。因為老王本來就人不錯,在村裡誰家有事了也會主動幫忙。但一聽說要借房子來辦喪事,多數人就不太願意了,尤其是和老王挨着的幾個鄰居,他們都是不同意的。
最後問了一圈,還是離老王家100多米遠的老周答應把自家的房子借出來。老周都已經70幾歲了,并且兒子在下個月就準備要結婚了。所以屋裡屋外收拾得幹幹淨淨不說,并且還置辦了好多準備辦婚禮的東西。他也答應,能用得上的東西都可以先用着,等到後面他家再重新購買。
對于老李的做法,村裡很多的老人都是豎起來大拇指。有些老人還說,人死為大,這是積善行德的好事情。何況借房子給别人辦喪事這并沒有什麼,而忌諱的是把房子借給别人“成雙”。
這又是為何呢?其實這就是民間流傳很廣的俗語“甯可借屋停喪,不可借人成雙”,它應該如何理解呢?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甯可借屋停喪如今在農村裡已經很少看到這種事情了,但是在過去還是比較常見的。它的字面意思是說,可以放心地把房子借給别人來辦理喪事,不要有任何的顧慮。
在以前農村很多地方都是比較窮的,好多農民家庭很窮,甚至連住的房屋都沒有,有的是簡單搭建一個小茅房,有些則可能連建茅屋的錢都不夠。特别是對于一些年紀大的老人,他們就更沒有錢和能力來搭建房子了。
當突然有一天去世了以後,甚至連辦喪事的地方都沒有。筆者在小時候,就在村裡看到過好幾次。他們家的房子太少,不能辦喪事,就隻能是借同宗族的人,或者是鄰居的房子來辦喪事。畢竟辦喪事是很重大的事情,一般都會操辦好幾天,直到讓所有的親人見上最後一面,之後才舉行喪禮。
之所以村民會大方地把自己的房子借給别人來辦喪事,也是有幾個方面的原因。第一個是老人去世了,這并不會認為不吉祥,反而還認為這個是喜事。因為喪事在民間也叫它“白喜事”。
第二個是在民間還有人認為把屋子借給别人來辦喪事,這個是積善行德的好事。畢竟每個人都有生老病死,也都有離開的這一天。而當他走了以後,把他的後事好好辦一下,這也是他最後的一個願望了。
最後一點,就是與人方便,這也是與己方便。今天别人遇到麻煩了,你幫助了他,自然會記住你的這份恩情。而等到他日你家裡有困難了,需要人幫忙了。他們也會主動來幫忙,并且還可能“滴水之恩,湧泉相報”。
老話常說“遠親不如近鄰”,在農村裡鄰裡之間就應該相互幫助,今天你幫了我,明天你遇到困難了,我也會來幫助你。
不可借人成雙後半句的意思有兩種說法,一些地方的說法是不要借房子給别人來辦理婚事。也有些地方說成是不要在别人的家裡行夫妻之事。
在北方有些地方,聽說即便是夫妻兩人回到丈母娘家裡了,也不能同床睡覺,而是要相互分開睡覺才行。而民間的說法是如果這樣做的話,就會給主人一家帶來不好的事情。
這事情聽起來不太可信,但是在農村很多人卻是深信不疑的,并且即便是到了今天,有些地方依然還有這個習俗。所以如果你去到丈母娘家了,對方沒有安排你們夫妻兩人同床睡,也不要太驚訝,或者是強迫哦。
但是在更多的地方則是說成不要把房子借給别人來辦理婚事。這樣的話,結合上半句就是甯願借房子給别人辦喪事,卻不能借給别人辦喜事,這又是為何呢?其實它也說透了人性。
首先,借房子給人辦喪事,也就是幾天的時間。辦完以後,主家會感謝你,并且還會把你家房子的衛生打掃得很幹淨。
可是借給别人辦喜事就不同了,時間長短真的不好說。時間短的話住上幾個月,長的話可能一住就是好幾年,甚至長住也未必。如此一來就容易引起矛盾,自己的房子别人長期住在裡面,肯定會影響到自家人的生活。
其次,借房子給别人辦婚事容易引起矛盾。為何這樣說呢?因為房子在農村裡可是重要财産了,而把重要的财産給别人的話,就牽涉到了利益糾紛。
對方如果人品好,一般住一段時間就會主動歸還,并且還會給予一定的補償。但偏偏有些人長住以後,就不願意搬走了。如果你去催,他會認為你不夠意思。而你不催,他就一直住着。這樣時間一長,很容易引起糾紛。因為人性就是如此,有些人認為長住你家也沒有說什麼,就會一直住下去。然後住着住着就有了占為己有的想法。
最後還有一點,那就是在外人的家裡面夫妻同居,還是很不方便的。這樣不僅當事人會感覺住的不自在,同時也會讓房子的主人住的不自在。
原因是自己家裡住着外人,而且這些外人是租客還好說,關鍵他們不是租客,自然有什麼意見了也要忍着。所以,為了避免這些不必要的麻煩,最好是前面就不要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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