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精準度?來源:讀特最高檢與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日前聯合下發通知,決定今年3月至年底共同開展“關注困難婦女群體,加強專項司法救助”專項活動,着力優化婦女生活和發展的社會環境,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司法救助精準度?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來源:讀特
最高檢與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日前聯合下發通知,決定今年3月至年底共同開展“關注困難婦女群體,加強專項司法救助”專項活動,着力優化婦女生活和發展的社會環境。
司法救助是一項民心工程,旨在通過對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權無法獲得有效賠償的當事人給予一定的物質救助,幫助他們擺脫生活上的急迫困難。我國司法救助包括刑事案件救助、民事案件救助、行政案件救助、執行救助、信訪救助等多種救助方式。兩部門此番聯合發文,強調對符合救助條件的困難婦女加強專項司法救助,并以“應救均救”作為活動目标,體現了對婦女權益保護的格外重視。
司法實踐中,真實存在着一大批困難婦女群體。她們可能是身患重病或殘疾的婦女,可能是被違法犯罪行為侵害的婦女,還可能是家庭成員被違法犯罪侵害後需要養育子女、贍養老人的婦女,抑或是缺乏贍養的老年婦女……倘若她們得不到及時救助,在司法案件中或許還沒等來正義,生活就将陷入極度困頓。
展現溫情的司法救助,既要充分,還要及時。對困難婦女進行專項司法救助,應強化主動救助意識,從“依申請救助”向“依職權救助”過渡,從“坐等送案”向“上門問案”過渡,不斷強化救助理念、優化救助機制。唯有主動甄别、救早救急,司法救助才能纾解困難婦女的燃眉之急,有效傳遞權利保障、生存照顧、司法溫暖。
彰顯關懷的司法救助,是履行責任,不是恩賜施舍。困難婦女獲得司法救助的權利,就是司法機關必須承擔的義務。司法救助不能搞成形象工程,要充分尊重困難婦女的人格尊嚴、名譽權和隐私權等合法權利,真正将好事辦好,避免産生二次傷害。與此同時,還應高度注重公平,不能搞成誰更會鬧騰誰就更易獲得救助。
保障婦女合法權益,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标志。以司法之力,護“她”權益、給“她”力量,讓“她”的眼睛更為清澈,讓“她”的内心更為溫暖。
(作者系執業律師)
(原标題《司法救助貴在精準及時》)
見習編輯 饒歡 審讀 韓紹俊 審核 關越 鄭蔚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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