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嘉淦(1683年-1753年),字錫公,又字懿齋,号靜軒,山西興縣人,曆經康熙、雍正、乾隆三朝,以敢言直谏而出名。
孫嘉淦幼年時期家境貧寒,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孫嘉淦考中進士,自此踏入仕途。初任翰林院庶吉士、檢讨等小官,此後曆任國子監司業、順天府尹、工部侍郎、刑部侍郎、吏部侍郎、都察院左都禦史、刑部尚書、吏部尚書、直隸總督、宗人府府丞、工部尚書、協辦大學士等職。
在國子監祭酒任上,一次引見期滿教習,皇帝對教習宋鎬、方從仁不滿意,孫嘉淦則堅持認為二人稱職可用。
雍正帝責問他,孫嘉淦接着上奏說教習方從仁不稱其職。雍正帝大怒,斥責孫嘉淦欺君罔上,并下令将他革職交由刑部定罪,拟斬。
後來雍正帝對大臣們說:“孫嘉淦太憨,但他不愛錢。”将他的處罰改為罰往戶部銀庫效力。
當時兼領戶部的果親王允禮親往勘察,得知他實心用事,并無怨言,且所經管賬目不差毫厘,于是便據實奏報,孫嘉淦才重新得到任用。
雍正十年(1732年),調任刑部侍郎,不久後兼任吏部侍郎。
孫嘉淦告老還鄉,從京城回興縣之前,心想自己一輩子從不貪污,沒有攢下幾個錢,如今榮歸故裡,還是一副窮酸模樣,遭鄉紳土财恥笑的同時,也給朝廷丢臉。
思謀良久,他讓仆人連夜買來十幾口厚重木箱,并親自動手裝滿了磚頭。
第二天,辎重浩蕩啟程回家。沒料到,皇帝得到舉報說,孫嘉淦平常裝清廉,實際也是個貪墨官,原因在于,他回鄉的時候金銀财寶帶了好幾騾車。
于是,孫嘉淦行至半路遭到檢查。此事一經彙報,皇上很是感動,命令沿途官府以真金實銀換下了孫嘉淦箱子裡的磚頭,算是重重賞了他一筆。
孫嘉淦在任直隸總督期間,十分關心百姓疾苦。有一個名叫焦韬的人被誣告為“邪教首領”,被官府鎖拿。
焦在嚴刑逼供之下屈打成招,不但本人被判淩遲處死,而且株連數百名無辜平民。
人命重案依照法律必須經總督複審。孫嘉淦認真查閱案卷,聽取口供,從中發現破綻,為焦韬澄清了冤枉,也還數百名無辜者以清白。
晉州一名叫做紀懷讓的村民,吃飯時不小心把小豆汁灑在自己身上,衣服染上一片紅色。
正巧村裡發生一樁小兒被殺人命案,捕役硬說他是殺人兇手,不由分說抓到縣衙。
紀懷讓忍受不住酷刑,被迫招認,于是被錯判極刑。
等到處決的那一天,正定知府陳浩來報告冤情,孫嘉淦親自審理之後紀懷讓的沉冤才得昭雪,錯案才得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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