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合一”思想起源于六千多年前伏羲氏時代,《系辭下傳》說:“古者伏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于天,俯則觀法于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八卦的每一卦體都由三個線段所組成,每個線段有一個象征意義:上象征天,下象征地,中間象征人,稱之為“天地人三才”。這是“天人合一”最早的說法。
儒家對“天人合一”哲學作出了最重要的貢獻。孔子作《春秋》,上揆天之道,下質諸人性。相傳他作的《易傳》中說:“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将以順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世界是“人與天地參”。“三(參,即叁)”表示天、地、人,以及三者有機統一和諧發展。
什麼是“天”?儒學認為,“天”就是自然界。孔子說:“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論語·陽貨篇》)荀子說:“列星随旋,日月遞炤,四時代禦,陰陽大化,風雨博施,萬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養以成,莫知其所以成,夫是之謂天。”(《天論》)也就是說,“天”是創造了人和萬物的自然界,是四時運行、萬物生長的自然界。《序卦傳》說:“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也就是說,天之道是“始萬物”;地之道是“生萬物”;人之道是“成萬物”。這三者是不可分割的,“生成”與“實現”是統一的,這就是“天人合一”。
南宋·馬遠《孔子像》
孟子以“誠”這一概念闡述天人關系,他說:“誠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誠其身矣。是故誠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誠”是天的根本屬性,“思誠”即求誠(認識誠)以合乎誠的境界是人之道,因而他以“誠”作為“天人合一”的理論指向。孔子之孫子思作《中庸》,他把“誠”視為天的本性,是天地萬物存在的根本:“誠者物之始終,不誠無物。”他要求人以“誠”這一道德修養達到天人合一境界。
孟子
漢代董仲舒提出“獨尊儒術”,第一次明确提出天與人“合而為一”。他說:“事各順于名,名各順于天。天人之際,合而為一。”(《春秋繁露·深察名号》)他又說:“天地人,萬物之本也。天生之,地養之,人成之。天生之以孝悌,地養之以衣食,人成之以禮樂。三者相為手足,合以成體,不可一無也。”(《春秋繁露·立元神》)
董仲舒
宋代張載正式提出“天人合一”命題。他說:“乾稱父,坤稱母。予茲藐焉,乃混然中處。故天地之塞吾其體,天地之帥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與也。”(《西銘》)人和萬物是天地所生。充塞于天地之間的氣,構成人與萬物的形體;統帥氣的變化的本性,也就是萬物的本性;人民是我的同胞兄弟,萬物是我的夥伴朋友。人隻是天地中一物,從“天”的本性,儒者明白,人與自然是統一整體。他說:“儒者則因明至誠,因誠至明,故天人合一。”(《正蒙·乾稱》)
張載
宋儒程朱學派,以程颢、程頤和朱熹為代表。他們以“天理”為最高哲學範疇,“天隻以生為道”,天理即“生”,“生”是宇宙的本體,在生生不息的天道中,陰陽二氣化生,産生天地萬物和人。“人與天地一物也”,故“仁者以天地萬物為一體”,發展了“天人合一”哲學。例如,朱熹把宇宙本體解釋為“生”,即生命精神和生長之道。他說:“蓋仁之為道,乃天地生物之心,即物而在;情之未發而此體已具,情之已發而其用不窮。誠能體而存之,則衆善之源,百行之本,莫不在是。”(《仁說》)也就是說,天地之“心”要使萬物生長化育,它賦予每一件事物以生的本質,從而生生不息。這個統一的生命就謂之為仁。它是天地之心,衆善之源,百行之本,世界是統一的,統一于“生”。
朱熹
明代的王陽明論證說:“風、雨、露、雷、日、月、星、禽、獸、草、木、山、川、土、石,與人原隻一體。”他的學生問:人與禽、獸、草、木、山、川、土、石,“何謂之同體?”他說:“如此便是一氣流通的,如何與它間隔得。”他又說:“大人之能以天地萬物為一體,非意之也,其心之仁本若是,其與天地萬物而為一也。豈為大人,雖小人之心亦莫不然,彼顧自小之耳。是故見孺子入井,而必有怵惕恻隐之心焉,是其仁之與孺子而為一體也;孺子猶同類者也,見鳥獸之哀鳴觳觫,而必有不忍之心焉,是其仁之與鳥獸為一體也;鳥獸猶有知覺者也,見草木之摧折而必有憫惜之心焉,是其仁之與草木而為一體也;草木猶有生者也,見瓦石之毀而必有顧惜之心,是其仁之與瓦石而為一體也;是其一體之仁也,雖小人之心亦必有之。是乃根于天命之性,而自然靈昭不昧者也,是故謂之明德。”(《大學問》)
王陽明
清初的王夫之發展張載的思想,強調“天地之氣日新”,萬事“一物兩體”,“以合為一者,既分一為二之所固有”。天地人一體,人與自然是不可分割的。在《周易外傳》中,他說:“夫易,天地之合用也。天成乎天,地成乎地,不相易也。天之所以天,地之所以地,人之所以人,不相離也。”他又說:“乾坤并建于上,時無先後,權無主輔,猶呼吸也,猶雷電也,猶兩目視,兩耳聽,見聞同覺也。故無有天而有地,無有天地而有人,而曰‘天開于子,地辟于醜,人生于寅’,其說诎矣。”
王夫之
雖然古代哲學家對“天人合一”有不同的解說,如“天人相通”、“天人相類”、“天人相調”、“天人感應”等等,形成不同的學派,至今有激烈的争論;但是“天人合一”表示人與自然和諧,這是基本的,它可作為可持續發展的哲學基礎。
值得指出的是,儒家“天人合一”的哲學思想,除了“天人一體”,還有“天人相分”,兩者是相輔相成,而目标是“天人和諧”。例如,荀子明确地提出“明于天人之分”與“制天命而用之”,達到天人和諧,即天地人“相參”。他說:“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自然(天)合乎規律地運動,天地人各得其所,“天有其時,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謂能參。舍其所以參而願其所參,則惑矣。”(《天論》)在這裡“天人相分”與“天人合一”是統一的。這是與現代維護生态平衡的思想相一緻的。
◎本文節選自《中國哲學史》(2016年第1期,原标題《儒家環境哲學思想對建構和諧社會的意義》,作者餘謀昌,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所研究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請注明。,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