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鞠躬”,是由“再拜”演變來的。
古人行跪拜禮,分為長跪、頓首、再拜等。
跪地後,雙手在胸前合抱,然後俯頭向前,額頭觸碰到雙手,這叫拜。如此拜兩次,是為再拜。
辛亥革命後,頒布法令,廢除跪拜禮。随後,逐漸興起鞠躬禮。鞠躬禮分為兩種,普遍适用的是一鞠躬。在吊唁等場合則一般是三鞠躬。
鞠躬前,應脫帽,摘圍巾,身體站直後向前下彎約45度,甚至90度。如果有司儀,則應随着“一鞠躬、再鞠躬、三鞠躬”的唱禮聲行禮。
再拜、再鞠躬,其實就是二拜、二鞠躬。之所以稱“再”不稱“二”,大約有三方面的原因:
一、“再”,用于數詞的後續,除可以表示數目的遞進外,還有再進一步表示敬禮的意思。
二、“一、再、三”,比起“一、二、三”來,顯得比較有文采。
三、有時,“二”犯忌諱。比如,佛學講“不二”。二法不是佛法,佛法是不二之法,不二,是佛學中的重要概念。
最重要的原因,或許是因為“再鞠躬”,本來就是從“再拜”等舊禮演進發展而來的,所以不叫“二”而稱“再”。
(北宋 米芾《公議帖》 首尾皆“再拜”)
說成“一鞠躬、二鞠躬、三鞠躬”,其實也是可以的。隻是,當“再鞠躬”成為習慣用語時,俨然便形成了一種新的社會風俗。
程頤說:“君子處世,事之無害于義者,從俗可也。”稱“再鞠躬”而不叫“二鞠躬”這事兒,顯然無害于“義”,那我們就從俗,稱“再鞠躬”就行了。不必故作越世高談,硬是要“二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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