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剛畢業的小王找到了一份工作,簽了人生中第一份勞動合同,合同期限是到2016年5月1日為止,簽完後小王也沒有給自己留一份勞動合同,而當他現在再次看到自己的勞動合同的時候,卻發現合同結束期限被篡改為2018年5月1日,落款日期也被改動過。
于是小王上網查詢了有關司法鑒定的内容,了解到印文時間鑒定這一項目,在提供檢材和樣本給有關機構後,鑒定人員告訴小王該合同可以被認定是公司改動了勞動合同期限,并可推斷出合同的簽訂時間,成功幫助小王維權。
那麼這是怎麼做到的呢?這一切都要歸功于落款上的印章!
印章附着印泥與紙張等客體接觸所形成的痕迹稱為印文。印文形成時間檢驗是确定文件真實性的一個重要方面,也是确定案件事實的一個重要依據。在經濟犯罪案件、民事案件以及經濟糾紛案件中,過去主要是進行印章真僞的檢驗,但由于現在這些案件涉及的文件印章真實,不一定文件真實,所以,更重要的是還需對相關印文形成時間進行檢驗。通過檢案發現印文特征不僅能夠反映印章的印面結構,印泥(油)物質組分、變化,蓋印動作習慣等特定性,在一定條件下還能夠反映出印文與形成時間的相關性,因此,印文特征還應包括印文時間特征。
一、印文時間特征的概念
印文時間特征是指能夠反映印章曆時性變化情況的印文特征。由于印章在不同時間的保存狀況、使用方法、蓋印條件、印面附着物、文字符号、圖案的磨損、印文直徑的大小、邊框與文字印面高度甚至更換印泥種類、更換舊章、印章印文字體字形變更、某時段人為刻制的暗記、印油的添加等方面的原因,導緻印章的印文特征不斷地發生局部的變化以至本質性改變,使同一枚印章不同時間蓋印時的印文特征各不相同,因此,印文特征既能反映出同一枚印章固有獨特的印面結構特點,也能夠反映出印章上述與時間相關的變化情況。這些與時間相關的變化就構成了印文的時間特征。印文時間是通過檢驗連續性印文的印面特征、印泥種類、使王用方法與檢材印文的異同來判斷的,因而印文時間既是具體的又是抽象的(印文時間特征本應包括蓋印之後印泥的理化變化情況,但因本文的檢驗方法不同,特意不将其包括在内)。
二、印文時間特征分類
印面結構特點有的穩定性差,有的穩定性較強,有的穩定性很強,但由于穩定是相對的,變化是絕對的,因而這些不同穩定性的變化與其發生變化的時間之間産生了相關性,從而形成了印文的短期特征、中期特征和長期特征。
(一)印文的短期特征
印文短期特征是指能夠反映連續幾次蓋印情況的印文特征。它隻反映出印章某幾次的連續蓋印的時間情況。例如,一些附着力弱的異物在印面留存時間很短,偶然附着,即附即離,因此,這類附着物以或濃或淡的印油(泥)點、線或團塊的直觀形象反映在數枚印文中,形成印文短期特征。又例如同一人連續性蓋印的幾枚印文,由于蓋印的力度、角度、墊襯物狀況條件等一緻,使印文的文字和線條的斷缺位置、形态,印油(泥)濃淡分布狀況、印文邊框和文字筆畫部位、五角星尖端變鈍部位等基本相同。這些同一人連續蓋印形成的印文集中在一起,都反映相同人的上述特征,即構成了印文的短期
(二)印文的中期特征
印文中期特征是指能夠反映一段時間内印面特點的印文特征。印文中期特征一般可保存數周至數月。例如,一些附着力較強的異物能夠較長期間存留于印面的特定部位,在其存留期間,所形成的印文在相同部位均可發現這些附着物的反映形象。又如,印文直徑的大小符合過去某一時間段内的平均值。
(三)印文的長期特征
印文長期特征是指能夠反映印章某一較長期間内具有印面結構特點的印文特征。印面結構本身的局部改變或本質性改變,具有一定的穩定性和特定性,因而可以在某一段長期間内穩定地反映于印文中。屬于這類印文時間特征的有:1、印文磨損特征;2、印章材質老化造成的缺損,印文邊框變形、破損,文字筆畫、圖案線條的變形、缺損特征;3、石木印章碰撞、跌落造成的印文邊框、筆畫、圖案的缺損;4、使用過程中人為制作在筆畫、圖案、邊框上的暗記(刻畫線條,切除部分筆畫,切除部分圖案,錠上小釘等);5、廢棄舊章,啟用的新章;6、更換不同顔色、不同種類的印泥(油);7、原子印章的印蓋支架的缺損;8、原子印章的印油用完後,加注不合規範的印油,導緻印面微孔堵塞,形成印文字迹模糊特征。這些特征穩定性強,一旦形成則不易改變。
三、檢驗方法
(一)印文時間特征檢驗的依據
物質存在和運動的基本形式是時間和空間。印章印面結構特點的穩定和變化都具有其發生變化和穩定的時間因素。這個時間因素又是通過印文特征的相同和不同來相互區别和反映的。因此,印面結構特點的相對穩定性、變化的絕對性以及印文的客觀反映就構成了印文時間特征檢驗的物質依據。
(二)印文時間鑒定的實施程序
1、時間特征檢驗程序比較特殊,不同于印章真僞鑒定,不是先檢驗檢材印文,而是按照印文的具體鑒定條件,首先确定是用理化儀器檢測印油變化的方法來确定蓋印時間,或是用檢驗印文時間特征的方法來确定蓋印時間。
2、當确定隻能進行印文時間特征檢驗之後,務必由委托鑒定方提供與檢材印文落款時間同期以及前期和後期連續蓋印的印文樣本,樣本數量盡量充分。這樣的樣本是構成印文時間特征檢驗的前提條件,同時也是确定檢材印文時間特征的客觀依據和标準。
3、樣本條件具備之後,首先對同期、前期、後期連續蓋印形成的印文樣本進行檢驗,發現印文時間特征。
4、在檢驗樣本之後,再檢驗檢材印文。這個程序是特殊的,不同于一般的檢驗程序。一般的鑒定程序是先檢材後樣本。
(三)印文時間特征的檢驗方法
1、樣本印文的印文時間特征檢驗
收集或送檢的樣本印文必須包括與檢材印文落款時間同期的樣本、前期樣本和後期樣本。
同期印文樣本又分兩種,一是與可疑文件上标注的蓋印日期或一方當事人陳述、聲稱的日期一緻或時間相近的印文樣本;二是與提出質疑的一方當事人所懷疑的蓋印時間一緻或時間相近的印文樣本。
收集樣本印文必須滿足如下要求:
(1)在時間上具有一定的連續性,能夠反映出印章的曆時性變化情況;
(2)樣本印文涵蓋的時間起止點一般應跨越雙方當事人述及的時間點;
(3)樣本的數量應盡可能的多,才能反映出印面特征與時間相關的穩定性。樣本的連續性和穩定性是印文時間檢驗成敗的關鍵和前提條件。沒有數量足夠的、時間連續的同期、前期、後期印文樣本,就不具備印文時間特征檢驗的條件。
四、結束語
鑒定檢材印文的蓋印時間,則要審查印文自然樣本的來源、印泥顔色種類、靓麗程度、濃淡厚薄、時間落款、紙張種類、有無人為老化因素存在,然後初步判明樣本印文是否與檢材印文形成條件相同。如果鑒定印章真僞,則需注意審查樣本種類是否齊全,一般要求自然樣本、實驗樣本、被檢章體,以及治安部門檔案中“保留 印鑒卡,自然樣本印文,包括與檢材印文形成時間同期的,以及前、後期時間相連的印文。樣本的數量越多,鑒定條件越好。審查樣本印文,有時還必須結合本鑒定 機構的設備狀況、檢驗方法和檢材印文的特殊情況來進行。
如果根據樣本印文的形成時間特征來檢驗檢材印文的蓋印時間,那麼一方面檢材印文确有反映蓋印時間的 形象特征存在,另一方面,要求委托方提供與檢材印文落款時間同期的,前期的,後期的有時間關聯特征的樣本。總之,審查樣本印文必須具體分析。
印文形成時間指印文在特定的時空條件下,印章以印油為介質在客體上形成印章痕迹的運動過程。印文形成後,印油物質仍在一定的時空條件下,與其外在因素相互作用,發生一系列化學變化和物理變化,繼續其運動過程,因此印油物質變化狀況與蓋印的真實時間發生相關性,因此,訴訟中之所以涉及印章蓋印時 間,是因為印文形成時間的結論能以時間因素證明書證的真僞。
因此,在簽合同協議等重要文件的時候,還是要蓋上印章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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