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很多在職公務員上岸後很迷茫,覺得辛辛苦苦終于上岸了,但是又因為各種原因不敢辭職(年齡、能力、家庭等等),可是又不甘現狀,壓抑、困頓、焦慮,一眼就能看到多年後的自己,我也是一樣。
上岸前我就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等滿30年了就辦提前退休。現在上岸了,這個提前退休的前提條件也實現了,可是上岸後才發現,過了法考真的僅僅是個敲門磚。 本人非法檢系統,目前在行政機關的法審部門,但僅憑目前的這點本事,根本沒辦法走出體制闖蕩江湖,面對錯綜複雜的民刑案件根本無從面對。所以上岸後我還是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怎麼樣學以緻用。
調到法檢?不現實。一是進入法檢很難,即便進了法檢還要入員額,更難;二是以後辭職或退休還有從業限制,現在本院的案子是終身不能以律師身份辦理了,所以這個很麻煩。
調到司法局?相對容易,可操作性也強。一是現在公職人員擔任法援律師不能拿辦案補貼,所以法援中心一直缺人。二是現在行政複議改革,司法局加挂行政複議局牌子,缺人。三是司法局現在有1200的司法津貼,相對其他單位的确是塊不錯的待遇。不論是在法援中心當律師,還是在機關辦理行政複議案件,鍛煉三年後,各方面能力都會有一個質的提升,此時再辭職或是不辭職,我想都要比現在糾結來糾結去要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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