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邢玲紅:
因未履行生效判決書确定的本金及利息2038280元等義務且違反被執行人财産報告制度(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确定的義務),被高淳區人民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其戶籍所在地南京市高淳區淳溪鎮世紀花園2幢1單元501室。歡迎社會向執行法院提供其行蹤和财産線索,并對有高消費、轉移或隐匿财産、規避執行等行為的,進行舉報。18951990947 。
執行案号:(2019)蘇0118執恢681号
失信被執行人姓名:邢玲紅
性别:女
身份證号碼:3201251965XXXX0065
執行法院:高淳區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2016)蘇0118民初933号
生效法律文書确定的義務:2038280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戶籍所在地/經常住所地:南京市高淳區淳溪鎮世紀花園2幢1單元501室
案件詳情:邢玲紅因民間借貸糾紛被起訴至高淳法院,拒不履行判決确定的義務,被高淳法院依法納入失信名單,同時限制其高消費。
聯系舉報電話:025-57826070、1895199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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