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範冰冰陰陽合同案引發網友全體聲讨,而範冰冰本人也被國家相關機構重罰8億元人民币,那麼到底什麼是陰陽合同,今天繩法網小編為大家講解一下。
陰陽合同
所謂“陰陽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就同一事項訂立兩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對内,稱為“陰合同”一份對外,稱為“陽合同”。其中對外的一份并不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國家稅收等為目的;對内的一份則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
陰陽合同有無法律效應?
在實際中,“陰陽合同”中的“陽合同”因不體現當事人的真實意思所以不發生效力,而“陰合同”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而認定為有效合同,“陰合同”隻要内容合法,同樣受到法律保護。然而,如果利用“陰陽合同”實施違法行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違法的目的,則不僅僞裝的“陽合同”無效,被僞裝的“陰合同”也因内容違法而無效。
在“陰陽合同”的實踐過程中,法律又是如何規定的?
1、為保護國家、社會公共利益,惡意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無效,即全部無效。
2、為促成交易,即使現售合同上的價格條款無效,但其他條款與真實合同不抵觸的仍有效,即部分無效。
在範冰冰“陰陽合同”案中,因當事人以偷稅漏稅為目的,簽訂陰陽合同,才被國家相關機構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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