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來賓交警接到網友舉報,兩名小學生自己開着“小四輪”的玩具車在路上行駛,周圍也并無家長看護。交警立即展開核查,并通知學生的家長梁先生做進一步詢問。據梁先生稱:車是孩子的外婆買給孩子的,平時都是孩子的外婆負責接送孩子,外婆一直跟在後面,因為是玩具車,速度并不快,所以外婆也覺得沒什麼危險,就讓兩孩子開上路了。根據法律規定,規定“駕駛自行車、三輪車” 必須年滿12周歲。
面對民警的批評,家長也意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表示接受民警的批評教育,回去會跟家裡的老人說明問題的嚴重性并向民警保證以後不會再出現類似的事情發生。家長們一定要看好孩子,不要讓他們在道路上玩兒童車,也不能帶着孩子上道路玩,如果一定要玩,應叮囑孩子在封閉的場地、室内場館等場所裡玩。此外,家長在陪孩子玩耍時,一定要對孩子做好安全防護,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來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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